(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文/Listen雷森21
伤感、恻隐,人们无论是因为自身的遭遇,还是对他人感同身受,都会产生情绪上的波动,当事件并不特别严重时,每个人都能够得体地处理好情感的表达,甚至可以不被别人察觉到,然而,当发生的事件特别突然、特别严重时,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处理得当了,常常是人们所讲的“社死”,更多的也可能是难以收拾的崩溃。
人对心态的承受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在想哭泣的时候,它一定程度上是在调节身体和心态,也是在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
只是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与处理结果不一样,有些人能够忍耐,或许能说明他的自控能力稍微强一点,于是强的能力又能帮助他,去规避后续诸多事件的发生,从而避免了再去耗费更多的精力去处理。
环境在变化,信息爆炸的时代,一切都在超速,精力也在超速,如果自控的能力在哪一刻追不上,情绪上就会有抑制不住的事情即刻发生,就好比在地铁上、在工作岗位上不可控地哭出声音来。
地铁、工作岗位,以及其他的公共场所,顾名思义是属于大家共享的场合,并不是属于某一个个人的,所以,非私人的空间,我们会有意识地尽量不去表态太过私人的情绪,这是一种礼貌。因为任何一个人的状态,与他人无关,而任何行为、态度却都会对他人造成影响,他人是没有义务去安慰你我的,也没有责任去承担你我或好或差的情绪。
而与此同时,安全意识也是不容我们忽视的,在公共场合暴露了个人的脆弱和弱点,在呈现了一个“难堪”画面的同时,个人也必然会成为一部分人的谈资,无论在那一部分人的嘴里、心里怎么定义我们,是好与不好,都会对我们产生影响。不怕别人产生恻隐之心,就怕别人有天怀抱着恶意出现。小心不能改变可能被伤害的结果,但一定可能降低被伤害的次数和程度。
不能自控地哭泣,也只是一种感情的呈现,它会由很多因素引发,无法全部列举但一定都在对比后确定是严重的,而非私人空间里不可自控的哭泣,其实无外乎就是不那么的得体,如果可以,我们需要努力地去能控制就控制,不要让自己的情绪对环境造成影响,因为环境也没有承载我们恶劣情绪的责任与义务。
在尽量私人的环境里哭,尽量在公共场合努力控制和延时,丢人与否只是个人心态的问题,有的人会觉得很丢脸,有的人也会觉得无所谓,但是,即便被知道、被看到的人很少,这两种态度,也都会同时存在,甚至只需要在一个人的心理,就会同时存在这两种对立的观点。
好好的,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能快一点就快一点,实在不能快就慢慢来,眼泪并不可耻,只是有时候它的到来是因为发生的是一些并不那么的美好事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