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结婚3年,离婚时,提出19万的家务劳动补偿金
做全职妈妈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只要一家人幸福美满也值得了,说起来全职妈妈也不是一项简单轻松的工作,面对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来说,这样的全职妈妈更多的是全面性了,整个家庭的上上下下都的要考虑的周到、照顾的细心到位,不然,会有很多的矛盾和困难的。
全职妈妈要是离婚了,会不会得到应有的补偿呢?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浙江台州齐女士当全职妈妈离婚的事件:
01、齐女士离婚补偿15000元
齐女士和杨先生结婚后,杨先生一直在杭州做生意,齐女士则留在家里带孩子。
后来杨先生起诉离婚,齐女士向法院提出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开始,按照每个月5000块钱的标准,补偿总共19万的家务劳动补偿金。
当地法院第一次适用民法典当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判杨先生补偿齐女士15000元,这个标准是怎样定的呢?法院说了,结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越长,补偿的金额会越多。
第二:投入家庭的时间和强度,看自己的价值,也结合着市场类似工作量的家务劳动需要的成本了。
第三:因家庭需要女方必须做全职妈妈,比如说从事家务劳动,导致一方因此失去了工作,那可以参考她原来工作的收入情况。
第四:家庭收入很简单,收入越高,补偿的也就是越高了。
结合着这个案件,齐女士要求杨先生按照每月2000块钱的标准支付儿子抚养费,从双方结婚之日开始,按照每个月5000块钱的标准补偿,总共19万。
当地法院认为标准定的太高了,裁定杨先生每年的抚养费支付给孩子是8400块钱,并且向齐女士补偿1.5万元的家务劳动补偿金,就这样杨先生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后来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结果出来后,很多网友都觉得不公平,尤其是女网友,说:现在请一个保姆每月的工资还大几千,甚至过万,三年下来给1万5,要是我的话,这点钱我才不要呢;
还有网友说:整个社会都不支持一个女人结婚后当全职妈妈,这样怎样培养优秀的下一代呢,怎么让女性安心的结婚生孩子呀等等一系列的舆论都一边倒了,都认为补偿的钱实在是太少了。
可是虽然不多补偿的钱,但是以上法院说了那几个因素了,也就是根据家庭的收入和个人的价值来补偿了,这很明显,女人结婚后做全职妈妈,如果离婚了,也的根据家庭收入的高低和个人价值来补偿了,再者还有就是结婚的长短来说了。
一个女人如果没有价值,做了全职妈妈也不会有什么价值的,其实在全职妈妈的这件事情上分析,女人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对自己的成长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最后要说的,女人无论结婚后是做全职妈妈与否,都要做一个有价值的女人,加油,女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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