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像平常一样早上去图书馆看书,然后中午去了一家牛肉拉面馆,点了一个蘑菇炒肉盖浇饭后,然后,随便找个位置后呆呆地等着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奉上。
过了不久5到10分钟左右,我喜欢的美食被端到我的台面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像个漂亮性感的女郎不断在我面前拨弄她的头发勾引着我。本打算狼吞虎咽的,不过想到饭后都没有太急迫的事情要做,于是我就如小姑凉般细嚼慢咽起来,食得津津有味的,在咀嚼过的过程中口中分泌的"甘露"不断包裹着香喷喷的饭团,我正在沉醉于和"女郎"互动中,享受着这吃饭的过程。
忽然间,有位小二哥居然在门口的那一桌,哔!吧!点燃了一根烟。由于我坐的位置是面向着门口的,所以尽管他离我有3张木板桌子的距离,我的双眼还是和他的眼睛直接对视的。但是我当时一听到这特别且辨析度高的声音,我就不悦了,明明公共地方不能吸烟,而且这么多人在吃饭的,他居然众目睽睽之下将烟点着,尽管他知道他就在坐在门口的那个位置,还和坐在对面的女孩子聊了两句,但他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我就是不爽,明知道自己要坐在靠门口,但为什么不直接出去抽呢?
于是,我一边吃下意识一边瞄着他,我的内心一边在想如果我打电话举报你,我这顿饭就不用钱了,而且我还赚到额外的费用呢!我望向他的眼神十分尖锐,十分肯定,十分冷酷,就好像奥特曼在向怪兽使出他的必杀技"动感光波"一样(当时并不搞笑)杀伤力拔群,于是他也感觉到我很不妥他,因为当有人进来下新单的时候,他只好在外面大喊另外一位站在外面的同事为客人下单。那他就乖乖地留在外面抽完那根"短香"才进来。过了几分钟后,我饭也吃完,于是我就叫买单,于是正好是这位抽烟的小哥,然后我就拿出了21块钱给他,想他找回我5元。
真没想到!神奇的一幕居然发生了,他居然给我找回35块,当然,我是完全可以拿了,直接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了,不过我都是一个集魔力与善良于一身的细路(粤语中小孩的意思),想都没想就说5块,找回5块就够了。
念力真是无得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