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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过往当中,曾记得早前也养过几条小狗,可总好景不长,最后都以伤心落泪而告终。有人说,命该如此,既像说狗,也像说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再养,每每看到别家人狗相欢的场面,我也只是拿眼看看,算是饱了眼福。
不清楚是哪一年,更没记住是哪一天,这条小狗具体是怎样与我家结缘的,——这一切都无从考证。只清楚地记得,春节回家,还没走到家门口,是这条小狗第一次以吠叫的方式送给我第一份见面礼。闻声从家中出来的爹妈,一边喝斥着小狗,一边接过我手中的行李。小狗似乎弄懂了自己刚才的行为太过鲁莽,便自觉无趣,先是坐在大门口,一动不动,时不时拿眼晴瞟过来一眼,不到一刻钟的功夫,便摇着尾巴,稍大着胆子来到我的近旁,依旧怯怯地瞅着我,但眼中明显蓄着温情。晚饭时,我特意赏给半个馒头半碗稀饭,看它欢快地晃动着尾巴,低头欢畅地享用着晚餐,双方心中的芥蒂完全消失,我真心实意地接受了它,它更是满心欢喜地认我做它忠实的家人。
就在那年春节,才相处几天,它对我的感情就非同一般。大年初六,赶在初七离家之前去小姨家走趟亲戚,家人让坐车去,我却坚持走路,走走多年未走的小路,找回少时的记忆。我记得我是一个人上路的,提着礼物。还没走出多远,发现狗狗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跑在我的前面,好像在给我带路。我本想把它撵回家去,因为路远,怕它吃不消,也担心它路上贪玩走丢,成为累赘。可它转着圈儿,像个倔脾气的孩子,抱着一千个不愿回去的心,一忽儿跑到前头,一忽儿落在后头,距离我不远不近,始终保持在安全的视线范围之内。当我再也拖不起沉重的腿脚,停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的时候,它却像精神百倍的哨兵,站立在前方的高岗上,担任着警戒任务。
它是第一次陪我走亲戚,却似乎比我还认得路。它的聪明是过人的,一旦遇到岔路口,在前边领队的它并不急于先行,而是先站着,或坐下来,耐心地等着我,注意到我的转向,它再一路小跑地继续引路。途中经过一个村庄时,遇到自己的同类,它也会友好地同它们玩耍一阵,不卑不亢,有着极强的亲和力,表现出特有的风雅与气度。但也有碰到蛮横无礼的家伙的时候,可它并不恋战,不斤斤计较,决不会同这些家伙一般见识,它明白自己还有使命在身,对于一心向着远方的它来说,眼前的委屈阻碍,较着高远的目标,根本就不值得一提。所以,它能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一路不知疲倦地陪跑下去。
等到了小姨家,它大概知道自己是客人,可能也是出于对周围环境有些陌生,想它必定饿了,走这么长的路。小姨喂它食物,它顶多拿鼻子嗅一嗅,一口也不吃。
起先,我们坐在院中的小方凳上说话,小狗就在近旁漫不经心地转悠,不声不响,与院中啄食的鸡们能够平安相处在一起。小狗的到来,确实也在村中引起了一阵轰动。左邻右舍几条大大小小的狗们,听说小姨家来了客人,就集中在大门口外站定,全都伸长了脖子往里张望着,不推不搡,不吵不闹,秩序井然,一副训练有素的模样,恰如其分地展现着作为狗们与众不同的素质和风采。
快要开饭了,当我从小院移坐到堂屋沙发上,小狗这下慌了,变成了个撒娇的孩子,一次次爬上沙发,扑到我的怀里,用前面的双手扒拉着我,把我放在一旁的手套都给弄到地上了。我当时并不领会它真实的用意,现在回想起来,它可能是误以为我身陷困境,遇到了什么麻烦,一心想要搭救我,也许是它觉得时间过得太久,心里着急了,一时想催着我早一些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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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通人性,这句话可真没白说。狗的灵性极高,狗身上的忠诚度,也是其他生灵无法相比的。
从小姨家出来,恰好遇到顺路摩托,我本来无心乘坐,可架不住摩托主人盛情相邀。我刚抬腿坐上,走在前面的小狗,闪电一般地折返回来,一个箭步飞跳着,用头火急火燎地拱着我。我打算顺手把它抱在怀里,可它却偏不,坚定地拒绝了,迅速跳下车去。看着摩托车就要发动,小狗竟不顾一切地用身体阻挡在车轮正前方。我至今仍猜想不出瘦小的身板儿到底蕴藏着多大的勇气!
好在摩托车主人眼明手疾,头脑反应快,只见他轻轻将车把一扭,避免了一场灾难发生。
小狗仍然不依不饶,紧跟在摩托车后面拼命追赶,有那么一两次,几乎快要追赶上了。而摩托车油门稍稍一加,把全力奔跑中的小狗又甩在了后边。
经历几个回合的较量,燃脂的身躯与烧油的机械毕竟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小狗被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刚开始,还能看到它不时跃动着的身姿,若隐若现,后来,成了山路上的一个点,再后来,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骑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我,内心忐忑不安起来,为自己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而懊悔不已。这时,对小狗安危的担心多了起来,就像山间的晨雾,丝丝缕缕,团团裹裹,迷漫了整个心胸。
小狗一天都没有好好吃点东西,路途中会不会头晕眼花,气力不支?因为奔跑强度过大,用力太猛,心肌供血严重不足,会不会出现口吐白沫,猝然倒地不起?再不会出现脑血管、心血管梗阻,突然破裂的严重后果,一头栽在地上,不省狗事?长时间跑动过程中,会不会出现腿脚抽筋,或者一脚踩在石子上,一步踏进马蹄坑里,后果将是不堪设想,出现崴脚了,扭脚了,脚踝骨折了,肌肉撕裂了,半月板出现不可逆转的风险了,那样的话,它只能眼巴巴跌坐在地上,接下来等待它的命运将会是什么,我不敢想象!至于它会不会迷路的问题,我倒是一千个一万个放心。
摩托车经过一个大坝时,我能感觉得到车速明显放缓了许多。我多希望小狗能够充分利用这个间隙,奇迹般地追赶上来。臆想总是这样喜欢捕风捉影,不切实际,所以一惯表现得太过武断。
车子翻过一个沟,转过两道弯,穿过三个村庄,经过一个四通八达的岔路口,最后爬上一架岭,顺着岭脊,一路朝西,再走五里多的路,眨眼工夫,就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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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掏给了狗,狗已经把我的整个心房都给占据了。是狗勾走了我的魂,我不得不如此坦白,狗在那一刻真的成了我在人世间最为牵肠挂肚的对象,成了我的家人,成了我身上某个不可缺失的部件,我和狗之间的感情瞬间得到尽情升华 ,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就在我怅然若失地独坐在自家小院当中,心事重重地想狗念狗的时候,一声低低的呜叫,唤回了我丢失的魂魄。啊,狗狗出现了,狗狗回家了!我的双脚差一点没蹦起来,心脏却激动得跳得老高,嘴巴张得老大,眼光定定地被吸了过去,这一切分明是久别的恋人不期重逢才会有的举动!我承认,我又一次失态了。我和我的狗,我们两个是不折不扣的好男人,是对好兄弟,是密不可分的家人!
开饭时,我破例把第一碗面汤盛给了狗,算是我对兄弟的敬重。看着狗低着头,吧嗒吧嗒,一口气把面汤全部喝下,最后抬起头来,不忘优雅地用舌头舔抹一下嘴唇,我内心感到无比欣慰,仿佛是我自己酒足饭饱了一样。
第二天一早,在我离开家往外走的时候,没有看到小狗的身影;可在我登上客车正要离去的时候,小狗急急地从远处赶了过来。隔着车窗,我跟小狗挥手告别。小狗却在车后猛追着,并不时地抬头望着我,眼里流露出来的尽是不舍。
又和小狗多长时间没见面了,心里挺想的。我笃定,小狗不会忘记它生命中任何一个过客,那些有恩于它的,它会深深记得,那些得罪过它的,它在学着失忆,生活中的好与不好,在它那里,终会汇成一个永恒的“好”字来。我在这里想,家中有了小狗这般的兄弟守护着,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这时真的又听到它的叫声了,它仰头朝南,正在向着我打招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