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应该是先喜欢他的性子。譬如凤凰,大家喜欢的应该是他这一心一意的性子,爱一个人便会把闷头闷脑对人好的性子。除了心爱之人,其他人,应该都是淡的如水一般。凤凰这个人的爱,很纯粹,只要爱了,便是低到尘埃里,也会誓死去爱,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子,即使撞了南墙,或许,他还是无法恨葡萄吧。
爱—是很复杂的情感,有时候无法描述你做了什么,也无法描述你爱的人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大多是希望无论你做了什么,都会宠着你的那个人。我爱的少年,或许是十几岁那年借给我校服穿的那个人,又或许,是逃避某些人带来的安全感。我是一个如此没有安全感的人,以至于我从来不信,这个世界上有纯粹的感情,也知道这种感情只有书上才有,所以才会反复看着别人的故事忧伤,着魔吧。十八岁那年,遭遇的背叛,才是我此生最大的痛,终其一生,我也无法忘记我自己看着自己心在滴血,却无法放开那个十几岁给过我温暖的少年。又或许那个时候,他也未曾如我所想的那般爱我,少年,他从不曾如我爱他纯粹一般去爱过我。我无法忘记的,是那个每天穿着黑色夹克从我教室前经过的男生,是那个骑着自行车会呼呼生风的少年,然而,时光,他终是一去不回了。
有些爱,一旦爱了就无法回头,一如我接受某人的怂恿决定告白的那一刻。如果重来一次,我应该会放弃。没有开始,就不存在结束,没有开始,就不会有十八岁那年残忍的真相。就好像一块纯白无暇的玉器里参杂的杂质,又好似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忽然沾了污泥。我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知道了那个我一辈子也不愿意知道的真相。我想,我一辈子也无法再相信爱了。可是,即使如此,居然还是握紧了这个人的手,舍不得放开。人,其实不怕从未拥有,怕的是,拥有过后再失去。那个年纪的我,没有人告诉我对错,我还陷在抑郁症的沼泽里,不可自拔。我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这个少年,没有人能够取代,因为,我花了很多个六年,依然未将这个人从我的脑海里抹去,于是我以为,那就是永远。我甚至相信,这个就是逃不开的宿命,宿命。虽然我也不相信宿命,可是颠颠倒倒,这个我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去触碰的人,却忽然又回到了我的生命里。
《白发王妃》里的容齐,是个我觉得哀伤的角色,终生爱而不得,却死在爱的奉献里。没有得到过一丝母爱,看着自己的爱人对自己说爱上了别人,还得忍受着不可言说的痛楚。年少的我们,总是以为如果取代了另外一个人的位置,你心里的那个地方便会空出来,然而,我们从来也没有想过,爱这个东西,会生根落地,甚至发芽,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愧疚也会变成喜欢,然后慢慢变成爱。只是爱的深浅不一罢了,淡淡的,就好像一个印记,在你心里落下了,然后在伤口爆发以后,又会鲜血淋漓。你以为你放弃了你的所爱,就会慢慢忘记,时光会是一剂良药,然而,感情这个东西,哪里是能说好就好,说忘就忘的。他们或许会生成藤蔓,或许会生出枝桠,又或许,会把你紧紧缠绕,不能自主呼吸。
凤凰对锦觅说:“ 若你愿意,从今往后我与你夫妇一体,哪怕岁月混沌,巨浪滔天,我也会紧握你的手不离不弃,共赴鸿蒙。” 顿时泪目,而最后让人奔溃的反而是最后一句,“不要再骗我,否则,我真的会跟你共赴鸿蒙!”这是如何心碎的誓言啊,对于凤凰而言,这应该是最深情的告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