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婷
去年《琅琊榜》大结局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十年胡歌》的文章。意料之外,受到了非常多听众的喜欢,以至很久之后还不断有粉丝问我要原稿,受宠若惊。后来,我常常和主播开玩笑,诶,我们电台能做起来一半功劳都是胡歌的呀。
那句广告词怎么说来着?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爱她,就给她买包包。而对我来说,爱他,就给他写一篇文章。那些说出来永远显得矫情的话,那些对他的小小心意,好在可以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一一呈现。
从我开始记事到现在,坚持喜欢的只有两个人,一是从仙剑一开始关注的胡歌,另一个是从《七里香》开始了解的周杰伦。
我可以很骄傲地说,周杰伦是我喜欢了十几年的人。但同时我也会很心虚,尤其是别人问起,那你有没有看过他的演唱会的时候。
我没有去过一次他的粉丝见面会,没有看过他的一场演唱会,没有加入粉丝后援会,没有用过他的照片做手机壁纸电脑壁纸,除了办公桌上面贴了一张他和昆凌在古堡结婚的照片以外,我甚至拿不出一点证据证明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他。
可是,用那句已经略显俗套的话说,他可是陪伴了我整个青春的人啊。我的青春里没有柯景腾,没有余淮,有的只是一张接一张的试卷,永远搞不懂的电路图,上不完的补习班和耳机里的周杰伦。
我已经忘记到底是因为后桌的同学坚持不懈地反复唱《七里香》给我们听,让我觉得还挺好听的所以去买了专辑,还是因为大街小巷的文具店门口都贴着他新专辑的海报才决定听听看买的。总之,那个夏天,2004年的夏天,十二年前的夏天,我单调而重复的日子里终于增加了几抹亮彩。
工作之后看了几场追忆青春的电影,跟着电影里的女主一起回忆那些年,哭哭笑笑。可看完之后,想想自己的青春,终究是少了这些跌宕起伏。
以上帝的第三视角看,那时的我,坐在小小房间里的书桌前,一边做功课,一边从复读机里把磁带拿出来,来回换着正反面听。窗外天很黑,偶有星光,屋内很安静,只有刷刷的笔记声,而耳机里,则是专属于我的演唱会。
这次考试排名又降了几名,暗恋的那个他和女朋友一起放学回家被自己撞见了,为什么脸上又冒出了几个痘痘,如果我能像她那么漂亮就好了……..在被这些细碎而微小烦恼困扰的青春期里,插上耳机让自己置身于另一个世界里成了最好的慰籍。
每一张专辑里的歌都反反复复听了很多遍,电影《不能说的秘密》里得台词可以倒背如流,无与伦比演唱会从初中到大学,每年都会翻出来重温一遍。12年里,看着他恋爱、结婚、当爸爸…….而我也褪去孩子的稚气长大成人。与其说他是偶像,不如说是方向,是藏在我心底的老友。
我记得他在公布和昆凌恋情的时候,粉丝集体写了封长长的万人情书。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道:“十多年以来,周杰伦这块牌匾被岁月镀了金镶了玉,最后字字朱砂玛瑙,印刻了我荒唐茫茫悲欢济济的荒唐年少。在那个酷酷拽拽的声音漫不经心的哼唱几个音符的时候,总有些矫情的眼泪不得不流,总有些懊恼的悔恨不得不爱。就如同你经历了很多,这些年在爱你的为你疯狂的时光里我也经历了很多,祝你幸福。”
他的女儿Hathway在4个月的时候随手弹了一小段旋律,有粉丝留言“杰伦要作曲写歌了”。没想到半年之后,《前世情人》真的与大家见面了,作曲一栏他与女儿的名字一同排列,温暖得不像话。
为外婆写歌,为妈妈写歌,为婚礼谱曲,为女儿写歌。 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而我也会继续把他放在心底,看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