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寐的深夜里,头发被一只无力的手慢慢抚摸,那只手从我的发梢移到额头,又爬上我的脸庞,掌心柔嫩的皮肤和我的鼻尖,眼皮,嘴唇亲密接触后,又去了我的发梢。
我很安静地没有动,没有睁开眼睛,我怕惊扰一颗脆弱的心灵,我怕伤害废手的掌心。
那是一只废手,除了还有血液维持一个恒温人类正常的体温,它毫无气力,手指都软塌塌的。她总是拿她另一只强劲的手去帮助这一只废手。我知道她有多想用那只废了的手臂,她大概很渴望用它来抚摸事物,去感受这世界强有力的曲线。
所以有了那个失眠的夜晚,她用她健康的手抓住废手,在我的脸上头上轻轻地抚摸,我没感受到它苍老的皱纹,我感受到了一种新生儿的年轻。
(二)
一夜,我们在一家烧烤店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在国外的这些年,我不懂酒对我的意义,和谁喝酒,对我来说,才意义非凡,也因此,和他们在一起,心甘情愿地拿着杯碰得叮当响,虽然不会喝,却把那些醇香的气泡液体融进血液。
这之前,我参加了小学同学聚会,在宴席上,对于那些养孩子、教育孩子的话题,不得不显出沉默!看着十几年前被我掐过打过,和我在操场上你追我赶过,一起挨过骂,一起疯过的同窗,还有身旁已身材微胖的老师,脑海中忽然闪过的一个词是:落叶归根。
当年在大家初心萌起,懵懂时光给我们根基的人正是身旁这片光芒万丈的烛光,像不朽的大树,我们都是这树上的树叶,我们成长成浓绿的生命,被风带去四面八方,可如今我们能团聚,正是“落叶归根”的最好诠释。
前几天,看过一个小学生写的诗:我想成为一棵树,我开心时花开,我忧伤时,落叶。如今,我们并不忧伤,我们只是思乡的孩子,骨子里对根的归属感,让我们团聚在一起。
(三)
家乡是一座小城,是我年轻气盛时壮志豪言里“再也不会回去”的地方,但我之所以不能摆脱它,并不源于我对这座城市的热爱,我并不觉得我爱这里,这里装满了我的伤痛,有我太多的苦涩与悲凉,它凭什么让我爱它?
无论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还是一张窄窄的船票,乡愁其实不过是母亲和新娘,哪怕乡愁变成了一方矮矮的坟墓,也是因为母亲在里头,哪怕乡愁成了一弯浅浅的海峡,也是因为,大陆在那头,你学过余光中的《乡愁》,但你没和我碰过一杯酒,所以也许你不喜欢我这么说。
深夜买不醉,我和十几年前的同桌碰着杯,他眼睛里含着满满的星光,惹得整个气氛都亮堂堂的,我们怀着“我干了,你随意”的心情,健康地把心情吞进去,打着饱饱的哈哈,会意地笑,这里面是懂得的含义。
我望着他挂在月亮上的那句“老人在,家乡在”,才明白他眼中为何闪烁星光。我才不管你经历过什么人生悲剧,我才不怕你在我眼前悲从中来,你不过是被一个或另一个雌性用尽生机拉扯而成的生命,她耗尽力气直到让你有力气去往他乡,直到她无力逃去他乡。所以她在这儿,你才会来啊,所以你才有了惆怅和眼里的星光啊不是!
热土其实不是真的土,是你尿热过的炕头,是你骚气熏天的布片在烈日里的招摇,家乡其实不是真的家乡,是热泪盈框时最想扑的满怀,是远走他乡后会回去看望的那个老人。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恩和亲情都是情。一片情是思念之情,一方愁是乡愁之愁,乡是扎根的老人,他在,家乡在,他不在,你就成了你下辈儿的乡,成为你下一辈儿的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