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仔细一看,原来妈妈真的变成了一只狗,个头不大,比常看到的京巴长半个身子。我虽然有思想准备,也已经相信了这些事情,但还是禁不住浑身发抖,差点就把解咒的咒语给忘了。我赶紧从地上拾起镯子,细细地想了想妈妈教给我的咒语,深呼吸放松自己之后,敲击镯子,念妈妈的名字和咒语,把妈妈变了回来。
妈妈看着惊诧不已的我,等了好一会儿才说:
“妈妈不愿意见人,但是又想看看你的女朋友。咱家的条件也是个现实,所以妈妈想了办法,让你能把女朋友带回来,大大方方的。我不妨碍你,我只看着你们就好。”我一下子明白了妈妈的意思,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我说这是个宝物,可是也是个怪物。我们应该把它毁掉,或者……卖掉。
妈妈听完我的话,伸手就给了我一个大嘴巴。这还是我记事以来挨过的第一个大嘴巴。
妈妈说,这是宝物,也的确是怪物。但是没有人有权力把它毁掉,也没有人有权力夺走它,它不属于任何人。
我听明白了,这么神奇的宝物当然不属于任何个人。但是我也赞同罗力的说法,应该把它卖掉。试想这个东西如果出现在市场上,经过验证真实的话,别说几百万,几百亿的价值恐怕都不止。想到这里,我不禁对眼前的罗力刮目相看,真没想到我还能遇上这么神奇的事情。话说回来,能见识到这种怪异的事情,对我来说到底是福是祸,还未可知呢。
罗力见我沉吟不语,笑笑说:“我已经答应我妈妈,绝对不把这件事情公开。你想啊,这个东西公开出去,科学怎么办?”
是啊,卖了肯定能大富大贵,罗力从此翻身,但是科学怎么办?想起我曾经说过,广告是科学和艺术的结合体,根本上是科学。科学有了漏洞,靠,不光是我,我们,甚至这个缤纷多彩的现实世界,都成了沙滩上的大厦。突然想到罗力找我的目的,我更加奇怪了:
“罗力,你不是说找追踪器吗?既然不能公开,也不能卖掉,难道你要把它藏起来?”
罗力低下了头,沉默了好大一会儿,才抬起头来说道:
“我要结婚了。可是我女朋友家里看上了这对儿镯子,想要当作聘礼。”
“他们怎么知道这个镯子的?”
“是这样,我妈妈变了身之后,我女朋友帮我收拾屋子,可巧发现了这对儿镯子,觉得好玩儿就戴着回了家。他们家一看这是古董,稀罕得不得了。”
“我去,财迷呀?!那可不行吧。”我又喊了起来,“你这样,罗力,你跟她商量商量,聘礼要多少,我帮你垫上,以后慢慢还我,还不上也没关系。”
“他们不要钱。我女朋友家里还是很有钱的,是做房地产的。”罗力摇摇头,“商量过多少回了,就是要这镯子。不过也说了,我们俩有了孩子之后,这镯子还交给我们保管。”
停了一停,罗力又说:“我们娘儿俩这条件你也知道,人家不要求门当户对就不错了。再说了,他们不知道这镯子的秘密,咒语还是只有我和我妈妈知道。”
“那你妈……阿姨能舍得吗?”说到这句,我脑海里不争气地浮现出一条狗的形象。
“唉,”罗力长叹一声,“我妈妈说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大好,将来怎么处理还是我拿主意。还有,我妈也不见人,她宁愿做条狗。”
“你就打算把镯子送出去,娶个老婆,然后呢,你妈怎么办?就当条狗养着?!”我恨不得扑上去,抽罗力一个大嘴巴,好让他醒醒。
“她家答应给我们一套房子,一套很大的房子,是别墅。”罗力喃喃地说,“我妈妈只要我答应她,给她吃人饭,养老送终。”
房子!我看着眼前的罗力,也不得不沉默了。一套很大的房子,别墅,得值好几亿吧?这娘儿俩衣食无忧了倒是。在北京,房子能把人搞死,也能让人成仙,有了房子你就是人,没有房子连狗都不如。平心静气地想想,做一个与儿子挤在地下室的毁了容的老太太,还不如做一条生活在别墅里的宠物狗呢。
“可是,你妈妈现在也才40岁左右啊。”
“没错,她已经过了20年生不如死的日子了。”罗力的回答再次让我无语。
后来我与罗力倒是达成了一致的看法。把镯子连同小箱子当作聘礼交给他岳父母保管一段时间,结了婚,有了房子和闲钱,再可以积攒点私房钱私下里帮他妈妈做整容。在能够整容之前,罗力的妈妈就变成一条狗,跟着罗力住住大别墅好了。
一周之后,罗力就递交了辞职信。再次见到他是在他的西式婚礼上,我作为全公司唯一一个被邀请的人,见证了他美仑美奂的婚礼,以及他浓妆艳抹的新娘和数百达官显贵。还有,一条时刻跟在他左右的狗。果然比京巴稍大一圈,模样是典型的中华田园犬,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土狗。整个婚礼上,恐怕只有我一个来宾心怀鬼胎地,总在观察那条狗。
罗力跟我敬酒的时候,悄悄跟我说,他妈妈20年来没有让他之外的人见过真容,也很少见到别人,所以在婚礼上看到那么多的人,那么高档的酒席和场面,应该也挺高兴的。
临走的时候,我蹲下身来,呼唤着那条狗,叫她“欢欢”。那狗摇头摆尾欢快地跑过来,伸出舌头在我手上舔来舔去。我心情复杂地抚摸着她的头,叫着“欢欢”,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叫了一声“阿姨”。只见那狗愣了一下,盯着我看了半晌,眼睛湿润了起来,然后郑重地蹲坐起来,伸出一只前爪要跟我握手。罗力慌忙跑过来拉着我,低声跟欢欢说:“妈,这是叶总。”然后赶忙拉着我离开,一脸严肃的对我说:
“千万别让她哭!”
我为自己的唐突感到抱歉,只听罗力解释道:
“我忘了告诉你,我妈妈跟我说过,人变成狗之后,再变回来之前绝对不能掉眼泪。如果掉了眼泪,就永远也变不回来了!那个魔术师的女儿就是变成了狗,被疯狗咬哭了,变不回来,送到医院医院不给狗抢救才死的。”
我大惊失色,赶紧走开,不再出现在欢欢的面前。
婚礼过后很长一段时间,罗力都没有消息。我时常想起这个怪诞的事情,也打过电话问装追踪器的朋友,证实确实是给一只朱漆铜锁的小木箱装了追踪器。我还详细地问了追踪器的时效,信号范围等技术性问题。朋友的答复让我很放心,据说那是一种国家级的安全设备,只要在地表以下30米内的无线电波区域内,全球都能找得到。我也时常想起婚礼上欢欢眼睛湿润的一幕,想起罗力妈妈也就是赵欢少年时差点让魔术师的女儿掉眼泪的情节,总是深感神奇,不可思议。
时隔一年之后,也就是2011年的春天。我再次接到了罗力的电话,来到了他家。
罗力已经不再是广告公司里苦哈哈的销售了,他显得比过去富态多了,但更加精神,更加帅气。他妻子秀娟,腹部隆起,看样子至少有六个月以上身孕了。没化妆的秀娟相貌平常得很,但是很干净利落,一看就是有洁癖的人。秀娟对我很客气,她说我是罗力唯一来参加婚礼的朋友,所以印象特别深。我走进他们高大敞亮的别墅里,一边欣赏墙上的挂饰,一边暗地里寻找着欢欢的踪迹,但没见到。坐定寒暄之后,我忍不住问你家的欢欢哪里去了?
罗力还没有答话,秀娟就抢着说:“在楼上呢。”然后迫不及待地跟我诉起苦来:
“叶总你说说,我都怀孕了,罗力还是坚持要把狗养在家里。医生都说了,狗毛对孕妇特别不好。”
我一听就明白了,罗力请我来是有求于我。我赶紧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地开始对秀娟讲解家里养狗对孕妇没有那么大的不利,将来孩子出生了,还是个很好的陪伴。秀娟大为不满,白了罗力好几眼,跟我说:
“狗就是狗啊,它会咬人的。”
罗力低声反驳:“你啥时见过欢欢咬人啦?”
“现在不咬,不代表将来不咬。”秀娟不依不饶,嗓门大得吓人:“那狗虽然没咬过人,但是那是跟你我熟悉,将来孩子一出生,它也不认识,万一咬了呢?万一咬了怎么办?”
见罗力吭哧吭哧说不出话,秀娟又对我说:
“我一直都不明白,罗力对狗好得不得了,天天都要陪着遛,还跟它说话。你说话它能听得明白吗?我妈还说,爱狗说明有爱心,人好靠得住,可是你爱狗都超过爱人了,这不奇怪吗?
“还有啊,怎么就不能喂它吃狗粮啦?!人家狗都是吃狗粮的,你非得盛热饭给它吃,狗怎么能吃人饭呢?你说倒也怪了,我喂它吃狗粮,它还不吃。都是罗力惯的!”
我觉得即便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恐怕也很难做通秀娟的工作。正为难之际,就见罗力直跟我使眼色,我只好说:
“不然这样,我替你们养一段时间吧。等孩子出生了,看看能不能相处再说。”
秀娟的态度转变了,和罗力一起对我千恩万谢。我想罗力也只有把欢欢交给我才放心。我把欢欢抱到车上,拉着罗力到一边说话。
“叶哥,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罗力抢着低声说,“整容的钱我已经偷偷攒够了,整容院我也预约好了。你先帮我照顾几天我妈妈,我找机会把镯子偷出来就去找你。一周之内!给你添麻烦了!大恩不言谢,到时我给你磕头!”
听他这么说,我也不好怪他。既然罗力已经攒够了钱,事情应该很快能解决,我也就放心了。
回家的路上,我不住地看欢欢。她就是一条狗,怎么看都是一条狗。她很温顺地蹲坐在座椅上,不出声,也没有表情。我心里一路在想,我倒是叫你“欢欢”好呢还是叫你“阿姨”好呢。回到家的时候我决定,还是叫“欢欢”吧,免得让阿姨伤心,万一哭落了泪,可就万事休矣。
这几天要遛狗,就不能加班或者出去应酬了。我每天乖乖地下班就往家跑,做饭给她吃,带她出去遛弯儿。欢欢如果真的是一条狗,绝对是极通人性的狗,你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能听懂。你说“吃饭啦”,她就会跑过来摇摇尾巴,亲热地舔舔你的手,然后享用她自己的晚餐。当然,我是给她做人饭,按照罗力的要求,以面条为主,少放肉,少放盐,必须有蔬菜,热乎的给她吃。遛狗的时候也不用牵着,说一声“出去走走啦”,她就站起身,跟着你走。有一点特殊的,就是她从来不当着人大小便,总是躲到草丛里面去。我也心知肚明,不用牵,她当然不会咬人,因为她真的通人性。
唯一需要担心的,是听说有些捉狗的人。他们开着闪警灯的小皮卡,经常到各小区转悠,碰到遛狗不栓狗链的,或者没有狗证的,就把狗抓走。狗主人24小时内就得拿着合法证件去赎。罗力住的别墅区当然不存在这个风险,但我住的小区就没那么安全了。而且我听说,那些过时无法赎回的狗会被拉到郊区某个地方,卖给狗贩子。我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部门的,就打电话给派出所的刘所长打听。刘所长很好奇我为什么打听这个,回答我说不归他们管,但是万一我的狗被捉走了,可以找他周旋给要回来。我时刻小心,遛狗的时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慎之又慎。我还把这个风险说给欢欢听,要她自己也提高警惕,离陌生人尽量远一点。我可不打算麻烦刘所长,毕竟我也不喜欢欠人家人情,况且这种离奇的根由也说不明白。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第三天就出事了。
这天晚上,我出门遛狗,仍旧潇潇洒洒地当前散步。不用看,就知道欢欢肯定不远不近的跟着我,找到合适方便的地方她就自行方便,然后再跟上来。即使走丢了也不怕,她自己肯定能找回楼门,只消等着我来,开电梯就行了。晚上十点刚过的时候,我一回身发现欢欢不见了。
等了十几分钟,她还不来。又等了十几分钟,她仍不来。
半个小时过去了,我慌了。回想一下,没有看到捉狗的小皮卡啊。于是我沿着来时的路去找,来来回回找了八遍,也不见欢欢的踪影。我跑回家楼门,也不见踪影,问遍了我所遇到的人,一无所获。我颤抖着拨通了罗力的手机。
罗力的别墅在顺义,接到我的电话着急忙慌地打车赶过来已经是半夜了。他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一见到我就问细节,到底是在哪里走丢的。其实我感觉心里比他还着急,乱得不行——这不是丢了条狗,这是把人家的妈妈给丢了啊!
两人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罗力眼前一亮:
“叶哥,我不是在你们小区租过房子吗?会不会……”
我一拍脑门子:“我操!赶紧去看看。”
我们俩一路小跑,往那个地下室的楼跑去。这小区很大,从我家的楼到罗力曾经租住的那个楼,得有一千多米,遛狗一般是不会走这么远的。我俩还没跑到那栋楼,远远地就看见了小皮卡闪烁的警灯。
等到我俩赶到的时候,小皮卡已经绝尘而去,全然不顾挥舞双手高声呼喊的我们……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