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六千多年前伏羲氏时代,《系辞下传》说:“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八卦的每一卦体都由三个线段所组成,每个线段有一个象征意义:上象征天,下象征地,中间象征人,称之为“天地人三才”。这是“天人合一”最早的说法。
儒家对“天人合一”哲学作出了最重要的贡献。孔子作《春秋》,上揆天之道,下质诸人性。相传他作的《易传》中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世界是“人与天地参”。“三(参,即叁)”表示天、地、人,以及三者有机统一和谐发展。
什么是“天”?儒学认为,“天”就是自然界。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篇》)荀子说:“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莫知其所以成,夫是之谓天。”(《天论》)也就是说,“天”是创造了人和万物的自然界,是四时运行、万物生长的自然界。《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也就是说,天之道是“始万物”;地之道是“生万物”;人之道是“成万物”。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生成”与“实现”是统一的,这就是“天人合一”。
南宋·马远《孔子像》
孟子以“诚”这一概念阐述天人关系,他说:“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是天的根本属性,“思诚”即求诚(认识诚)以合乎诚的境界是人之道,因而他以“诚”作为“天人合一”的理论指向。孔子之孙子思作《中庸》,他把“诚”视为天的本性,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本:“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他要求人以“诚”这一道德修养达到天人合一境界。
孟子
汉代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第一次明确提出天与人“合而为一”。他说:“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他又说:“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春秋繁露·立元神》)
董仲舒
宋代张载正式提出“天人合一”命题。他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人和万物是天地所生。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构成人与万物的形体;统帅气的变化的本性,也就是万物的本性;人民是我的同胞兄弟,万物是我的伙伴朋友。人只是天地中一物,从“天”的本性,儒者明白,人与自然是统一整体。他说:“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
张载
宋儒程朱学派,以程颢、程颐和朱熹为代表。他们以“天理”为最高哲学范畴,“天只以生为道”,天理即“生”,“生”是宇宙的本体,在生生不息的天道中,阴阳二气化生,产生天地万物和人。“人与天地一物也”,故“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发展了“天人合一”哲学。例如,朱熹把宇宙本体解释为“生”,即生命精神和生长之道。他说:“盖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已发而其用不穷。诚能体而存之,则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仁说》)也就是说,天地之“心”要使万物生长化育,它赋予每一件事物以生的本质,从而生生不息。这个统一的生命就谓之为仁。它是天地之心,众善之源,百行之本,世界是统一的,统一于“生”。
朱熹
明代的王阳明论证说:“风、雨、露、雷、日、月、星、禽、兽、草、木、山、川、土、石,与人原只一体。”他的学生问:人与禽、兽、草、木、山、川、土、石,“何谓之同体?”他说:“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如何与它间隔得。”他又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为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是故见孺子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者也,见瓦石之毁而必有顾惜之心,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大学问》)
王阳明
清初的王夫之发展张载的思想,强调“天地之气日新”,万事“一物两体”,“以合为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天地人一体,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在《周易外传》中,他说:“夫易,天地之合用也。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不相易也。天之所以天,地之所以地,人之所以人,不相离也。”他又说:“乾坤并建于上,时无先后,权无主辅,犹呼吸也,犹雷电也,犹两目视,两耳听,见闻同觉也。故无有天而有地,无有天地而有人,而曰‘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其说诎矣。”
王夫之
虽然古代哲学家对“天人合一”有不同的解说,如“天人相通”、“天人相类”、“天人相调”、“天人感应”等等,形成不同的学派,至今有激烈的争论;但是“天人合一”表示人与自然和谐,这是基本的,它可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哲学基础。
值得指出的是,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除了“天人一体”,还有“天人相分”,两者是相辅相成,而目标是“天人和谐”。例如,荀子明确地提出“明于天人之分”与“制天命而用之”,达到天人和谐,即天地人“相参”。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自然(天)合乎规律地运动,天地人各得其所,“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天论》)在这里“天人相分”与“天人合一”是统一的。这是与现代维护生态平衡的思想相一致的。
本文节选自《中国哲学史》(2016年第1期,原标题《儒家环境哲学思想对建构和谐社会的意义》,作者余谋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