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起吃饭,同事突然端起酒杯走向我,说,我敬你,你是我身边唯一喜欢李宇春的人,说话带有调侃之意,我笑笑回敬,是的,很喜欢,大家眼神漂了漂我,大意是在问我,为什么!我对上他们的眼神,自然的说,没有什么为什么,从小就喜欢,喜欢就是喜欢了,喜欢变成了习惯,改不了!
其实仔细算算我喜欢李宇春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是1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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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了一下,12年了,时间过的真快。我不是第一次这样听别人用这样的口吻来和我说起李宇春,却不会像以前想大呼小叫的来维护,想起以前,突然觉得“好可爱“!有人说的我的李宇春不好,比说自己还难受,以前觉得我的春,在我的范围内,不允许有人说她的不好!
现在反而不会了,大概是长大了吧,不会因为别人的言语来干扰到自己心境,和喜欢!
喜欢李宇春是因为那一年的比赛,成都赛区的最后一场,我偶然在小卖部阿姨家里的有线电视里看到李宇春,一眼便喜欢上了她,像极了别人说的一见钟情!后来干了无数苦力和软磨硬泡家里才答应安装有线电视,再看到我春时,已经是五进三的比赛了,那个时候那一届的超女真的太火了,村里的大人小孩都在看,我五岁小侄女都喜欢知道谁谁淘汰了,谁谁晋级了!而我春好像是那一届的大赢家,也是我为之骄傲的!骄傲什么,大抵就是你喜欢的人,成为了你想要成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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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每一年我春都在蜕变,每一年的why me演唱会,都像是与玉米的约会,我没有如期而至却也一场没落下的看了视频,2012年比较特殊,在网吧看,偶遇一个陌生的玉米,两人挤一起看,记得唱漂洋过海来看你时,我俩哭到不能够,后来发现网吧的人都看我俩,估计想着大白天的,这两姑凉受啥刺激了,网管还送了我两一包纸,后来我俩竟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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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看着我春一路坚持梦想,是我为之骄傲的,没有被娱乐圈同化,她还是我们熟知的当初我们喜欢的认真,善良的姑娘!看着天天微博各种骂战,有时候会觉得多幸运我春停掉了微博,多幸运我春没有在这里受伤害!
12年,我春陪伴了我的,初中,高中,大学,到工作!我们见证了她的成长的同时,她也陪着我们长大!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此话不假!
12年,我们在平行的世界里为着自己的梦想努力,我春越来越好,而我也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成熟,独立,为梦想努力,我们都很好,这便是最好的!
12年,我春的一切都是隔着网络知道的,既熟悉又陌生,有时会梦到,像亲戚一样来家里做客,我觉得我们在某一个时空里一定是亲人,不然怎么会觉得如此亲切!
12年,感谢我春,一直努力前行,带给我们惊喜与希望!
12年,感谢我春陪我成长,我们成为了独一无二的自己!
喜欢久了就会变成习惯,习惯成自然,多看一眼都觉得赚到了,没有什么事是听一首歌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行那就一直听!如果还不行,那就看个视屏吧!我春总能给予不同的力量,我们一路前行,幸好有她的照耀,总能带来不一样的勇气!
可能对于我春来说,她只是她,可对于我来说,她,是梦,是信仰,是希望,是美好的化身,是梦想的前行者!
让我们相约下一个12年,我们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在whyme上见证彼此的成长,想想都觉得幸福!
套用突然想到玉米夏奶奶的话,我的心里只有春,来结束这场告白,莫名的觉得暖暖的!
李宇春,爱你12年了,希望你一切都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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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哈小美,我一直在我的写作之路上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