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十年英语,大学毕业进了涉外大公司,依然不能脱口而出说英文?
经常出国旅游,去新马泰玩比回老家还方便,却连英文路标都看不懂?
当领导好多年,接待外宾无数,常怪翻译不到位,却不能自己亲口讲?
公司选拔外派,自己凭工作能力遥遥领先,却被外语好的同事抢了先?
如果你碰巧属于上述这几种类型,不要觉得不好意思,目前市面上80%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都是这个状况。相信我,你并不孤独_如果你碰巧又焦虑于如何突破这个瓶颈,那就耐下心来,看看本文吧。我有信心,掌握好本文的6大杀技,你可以显著提高英语学习效率,在80%的听说读写译场景下,应对自如。 这就是本文的价值定义:为80%的英语学习者解决80% 的技巧问题。
如果你已经是远超出上述画像的高手,也不妨进来坐坐,喝杯茶,大家切磋交流一下嘛。
好了,废话不多说,直接上牛肉。
1-造句高效记单词
一说到学英语,很多人(甚至可能是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背单词。很多人买了各种“4/6级必背单词本”、“考研必背词汇”,等等,但背单词实在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大多数人都难以长久坚持,因此这些动辄几千上万的词汇书,从来没有被看完过,更何况“背”。笔者当年也是这样走过来的,真的说多了都是泪啊!那么,为什么背单词这么难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孤立地挨个背单词,本质上就是错的,因为这不符合人性!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背单词的好办法?当然有
首先纠正一个观念,即你可能并不需要那么大的词汇量。真正需要的词汇量可能比想象的低得多。很多人误以为,单词量高=英文好,其实这是个严重的谬误。我们学英语是为了用,为了听说读写译,因此“能用”才是硬道理,光背很多你会拼写并且知道其意思的单词,却不知道如何恰当地使用,那是没意义的。如果这样表述显得不够具体,那么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天龙八部》里的王语嫣及母亲王夫人,她们收藏了海量的武功秘笈并时常研习。但由于方法不当,王夫人仅能勉强算个二流高手,而王语嫣则全无动手之力。与之对比鲜明的是,乔峰仅凭“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段誉仅凭“六脉神剑”和“凌波微步”就成为顶级高手。另一方面,美国底层农民和十来岁的小孩,即便只有1000多的词汇量,也不影响日常沟通,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无论是应试还是满足日常工作,都应当把有限的精力用在记高频核心单词上,而不是从A到Z狂背8000/10000个单词。就算你背了,也极有可能很多词记不住。事实上,不同等级的考试,涉及的高频核心词汇都比你想象的少得多。比如,很多年以前新东方名师李笑来就统计过,TOEFL(托福)考试十几年考题中高频出现的单词其实就4200个左右,熟练掌握这些单词并辅以根据上下文猜测生僻词(即非高频词汇),就足以高分通过考试了。也正是这个原因,他2003年编写的《TOEFL核心词汇21天突破》连续畅销十几年,至今一版再版。
“背短语”和“背句子”比孤立地“背单词”更有效,更实用。背单词之所以枯燥,是因为它违背我们人类的大脑运行规律。试想一下:我们小时候学母语,除了婴儿期的确是按“妈妈”、“爸爸”这样一个个的词语学以外,从记事起,不都是模仿着大人学短语、学句子吗?我们学的是一个个意思完整的短语和句子,比如“我饿了”、“好吃吗”、“去哪里”、“今天我很高兴”,而不是一个个孤立的字。这是因为我们小时候的大脑容易记住意思完整的短语和句子,而很难记住无数个孤立的字。
以短语和句子的形式串起来记忆的单词,就像摆放整齐的货物一样,比较容易被大脑这个“仓库”接纳,并在需要调用的时候比较容易找到。反之,零碎孤立背诵的单词,“入库”(记住)和“出库”(调用)都很难。同样容积的“仓库”(大脑),以两种不同方式“存储”(记录),能容纳的数量也显然不一样。
更要命的是,大多数的词汇可不是“一词一义”,而是在不同的短语和句子(合称句式)里有不同的含义,因此以句式为单位来记单词,比刻板地挨个背单词更准确有效。以present为例,它有“现在的; 目前的; 出席的; [语法学]现在时的;n. 现在; 礼物; 瞄准”这几个释义。为了高效地记住它,我们可以借助《功夫熊猫》里乌龟大师与浣熊师父的对白
Yesterday is a history, tomorrow is a mystery, but today is a gift, that is why it's called the present. 此处present是双关语,既有gift的“礼物”含义,又类似today的“今天/当下”
【笔者译】昨日已消逝,明日未可知;今日呈眼前,此礼乃天赐。
太长太难?那多记几句短的咯
He likes to present himself. 他爱表现自己
They had a small wedding with no colleges present. 他们办了个小婚礼,没邀请同事出席
This is the wedding present from my friend. 这是朋友送我的结婚礼物
还嫌麻烦?再看几个超短、但含金量更高的例子:
李笑来的陈年囧事:在酒吧里,他朋友上洗手间了。刚巧有个老外过来要坐朋友的座位,李笑来当年英语口语很差,着急之下脱口而出一句 “There is a person here!”,这句“鬼片台词”着实把老外吓了一愣,还好这老外可能见多识广,习惯了各种Chinglish,于是反应过来是“这位有人了”的意思,于是换个座位坐下。
换作一般的英语学习者,会怎么说?也许你会说“Sorry, this seat is occupied",嗯,准确地表达了意思,但还不够地道,而且occupied有点中式英语的痕迹。
那么,地道的表达是什么呢?
“Sorry, it’s taken.”
怎么样?it,is, taken, 这三个单词你在初中甚至小学都学过吧?但是,学过、记住、记得很牢,不等于掌握了地道和高效的用法。现在你知道了“it's taken"的用法,并以这个句式的形式记下来,而不是简单孤立的take/took/taken三种时态,以后就可以随时拿出来用了。
类似地,I'm done也是一个地道而“万金油”般的句式。下次你在陪老外吃饭的时候、开完会,老外问你还要点别的什么、还有没有问题的时候,不用总说“I am full"或”I have finished"或“No more questions"了。平时留心多攒一些这样地道的短句,有助于偶尔装逼哦。
在现成短语记句子的基础上自主造句,更有助于提高记忆效果。除了收集例句金句,还可以尝试自己改编甚至自创一些句子,增加画面感或者有趣性,以帮助自己多记住单词。以rise和raise这两个相似度很高的日常词汇为例,很多人经常分不清他们的属性并用错,尤其是旁边还有一个混淆的arise。在高中阶段,笔者用了这样一个土办法来记忆:raise主要用作及物动词,因此比主要用作vi不及物动词rise多一个a(就是那个“物”,哈哈);而arise是“物”自己能“站起来、上升”,不需要人(r)的外力,因此它最大,a放到前面。靠着这个联想的办法,倒是很多年没用错。但现在想想,其实还有更简单的办法,造两个句子就完了嘛!
Herosefrom the chair and sang the song ofYouRaiseMe Up.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唱了一首《你鼓舞了我》
The differencesarisein how toraisethe dog. 在如何抚养这只狗的问题上,分歧出现了。
当然,记单词还有很多其它好办法,比如词根串联记忆等。发音准确也有助于记单词,具体看下一章节。
2-听力口语同步练
“哑巴英语”是很多人学英语最大的烦恼。学了十多年英语,基本能听能看会写点,但就是不会说,这是80%的大学毕业生或多或少都面临的问题。但很多人不知道、甚至有些老师都不知道的是,原因在于他们错误地把听和说拆开了!本质上来讲,听和说都是声音信息的传递,是可以而且应该合在一起练习的,而且这样学习效果会更好。
跟读是"防走神”大密招,深练模仿口音好。要想听力和口语同时突破,“跟读”是一个极好的办法。首先,“听不懂”是大部分经常面临的问题,只是程度的多少而已。在听不懂或者不全听懂的情况下,人就很容易走神,甚至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跟读则迫使听者必须竖起耳朵时刻认真听,否则就根本不可能跟着读出来。在此过程中,由于主动的聚精会神和即时复述,听和说两方面的训练效果,均比拆开单独练习的效果好很多,同时还节省了一半的时间。
精神专注提高听力效果这个道理,相信很多人都能理解。但为何跟读还能提高口语水平,也许有人暂时不理解,甚至不同意。好了,那我们再次回归到小时候的母语学习:我们是如何学成的?不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模仿大人们,一字一句地重复无数遍才学会,那可不就是跟读嘛?现在我们变成大人了,从学母语变成了学外语,但方法还是能借鉴的。而跟读,就是模仿发音、模仿重音、模仿语气、模仿句式停顿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我们很多人的国语有地方口音,以及后来换了环境之后逐渐消弱口音,都是我们随着环境变迁自觉或不自觉地调整并模仿周围人群主流口音的结果。而我们大多数人并没有生活在英美国家的语言环境,因此跟读就是仿照这个规律进行的替代性强化训练,目的就是要比潜移默化快很多。
因此,跟读比自己拿着课本朗读、去英语角练习能更有效地提高口语学习效果。朗读的主要效果是训练发音习惯,英语角能提高流畅度但不能解决准确度,而跟读则是一步到位。去英语角的人的英语水平大都差不多,解决流畅度之后就很难再有显著提高。但跟读则不同,可根据自己起步高低灵活选择,初阶者可跟着教材或VOA慢速英语读,中阶则可以直接上BBC World Service、Bloomberg这些标准的英语新闻电台。甚至随时随地跟着手机、电视上的美剧、电影等读,注意不吵到周围人即可。
跟读需要“刻意练习”,重在精而不在泛。因此,精心挑选优质的不同题材音频材料来强化训练,效果要远好于每天跟着不同的电台电视内容泛泛地”跟”一遍。简言之,跟读,具体方法如下:
选几篇不同题材的优秀语音内容,下载到电脑上。
用耳机连着电脑听,用手机录音记录自己的跟读。或者一个手机连耳机听,另一个手机在旁边录音。注意录音不要混录原声和你的跟读音即可。
播放语音,同时紧密跟着读,尽你所能以接近原声的语速/语调/停顿/音高跟着读。读完之后,分别单独听原声和自己的录音,仔细对比差距,挑出听不懂或者听懂了但自己的发音差异很大的具体细节,针对性地改进。如果语音较难,可多听多录几遍。
不同题材的语音如此跟读5-10遍,坚持一个月,听力和口音就肯定有质的提升。
小Tips:
实在跟不上播音速度的情况下,着重“抓听”动词,其次是名词。简言之,听出“做”(动词)和“什么”(名词)之后,猜也能猜懂个大概
现实应用中的英语,比如电视电影中的对白,会有大量的连读/省略音,等等,不会像新闻英语那么字正腔圆。这很正常,就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国语发音不会像CCTV、广播电台那样的精准。因此,素材来源要尽量多样性,不要只盯着BBC、CNN之类。其次,学会地道的连读/省略音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地跟读,不断地模仿。
最后,养成标准地道的发音习惯,对于记单词也非常有帮助。以presentation这个单词为例,目前很多大学以及公司里都要经常用到。但有些同学(甚至有些老师!)“约定俗成”地集体偷懒,把原为美标 [ˌprizenˈteɪʃn]的读音缩读成了 [ˌprenˈteɪʃn],这样少一个音节,读起来没那么累。但这对于英语学习来说是非常错误的,久而久之,有可能会使得自己在考试或写email时把presentation缩写成prentation,那就尴尬了。另一方面,对于多音节的单词,越是认真发音,越容易避免拼写错误。另以常人极少用到的serendipity这个单词为例, 只要每次认真地按音标读[,sɛrən'dɪpəti],就很容易拼出seren-dipity;反之,如果读得不仔细,误读成[,sirən'dɪpəti],那就有可能错拼成sirendipity。
3-练好精读再泛读
前文提到要用短语和句子来记单词,可能就有人问了:那么多短语和句子从何来呢?当然是靠阅读积累啊。
阅读是学英语要实现的最基本技能。视觉是人类最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大概占信息总量80%以上。因此,如果一个人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精力完全掌握听说读写译的英语技能,最起码应该掌握基本阅读的能力。而既然学习精力有限,那就应该更重视方式方法,以提高阅读学习的效率。如果只是经常泛泛地看很多文章,那是学不到太多技能的,还不如少看一些,深入精致地看。试想,你天天刷《今日头条》、《网易新闻》那么多时间,能学到多少知识呢?
猜词是阅读过关的必备能力。英语作为全世界最广泛使用的语言,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几百万个词汇了,因此在各种阅读场景下,遇到不认识的生词,都是很正常的情况,也不影响对全文的理解。因此,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进而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猜测某些占据核心位置的生词,是很有必要的技能。与其拼命背单词,期望不遇到或者少遇到生词,不如正本清源,训练出能够猜测生词含义的技能。对于出现频率比较高的生词,可在查字典之后,通过前面的记短语和造句的方式,把它从生词变“熟”。
精读目的是掌握知识,泛读主要是获取信息。因此,对于大量的普通学习者来说,泛读100篇,不如精读1篇。挑选不同题材的优质文章,反复研读和拆解,直至完整掌握文章的思想脉络以及表达思路。熟练掌握之后,以后再看类似的文章,就能轻松地看出脉络以及思想要点。与此同时,在阅读优秀文章的过程中,还可以积攒大量的地道短语和句子,把它们都记下来,不但有助于熟记更多的词汇,也便于在写作过程中偶尔引用。
就像听力需要学会“抓听”关键词一样,在精读过程中,也必须学会“抓读”关键字,尤其是遇到长句的时候,必须学会划分意群,抓取主谓宾等关键字眼,并快速理解整个句子。如:
If its message were confined merely to information and that in itself would be difficult if not impossible to achieve, for even a detail such as the choice of the color of a shirt is subtly persuasive-advertising wound be so boring that no one would pay any attention.
快速按意群拆分句子,就能得出关键词并看懂句子:
If its message were confined merely to information and that in itself would be difficult if not impossible to achieve, for even a detail such as the choice of the color of a shirt is subtly persuasive-advertising wound be so boring that no one would pay any attention.
第二个例子:
As families move away from their stable community, their friends of many years, their extended family relationships, the informal flow of information is cut off, and with it the confidence that information will be available when needed and will be trustworthy and reliable.
抓出来的主谓宾骨干词就是:As families move away from 【ABC】,【1&2】is cut off,随即看懂句子
理解完这些长句,还可以顺便积累到诸如 be confined (merely) to (其中confine对很多人是个生词), be difficult if not impossible to (do sth), be (subtly) persuasive, the informal flow of information, 等等通用性的短语,作为以后写作时用的素材。尤其是and with it 这个对长短分句的妙用,对写作帮助非常大。
我们重新以原句为例,如果是机械的平铺直叙,就变成
As families move away from their stable community, their friends of many years, their extended family relationships, the informal flow of information and the confidence that information will be available when needed and will be trustworthy and reliable, is cut off.
这样一来,虽然从结构上容易看懂,但后半句显得头重脚轻,且 the informal flow of information 和 the confidence that information will be available when needed and will be trustworthy and reliable 长度不一,整个句子很不优美。而使用了and with it 这个“外挂”之后,整个句子就和谐多了。因此这个是一个四两拨千斤般的妙用。
4-思想+套路好写作
如果说听说读是半被动半主动的英语学习方式,那么写作则是几乎百分百的主动式学习。因为“全无所依”,故而很多人觉得是最难的。关于如何学习和提高写作,写几十万字的皇皇巨著都不为过。本文没有那么多篇幅,笔者也没有这个能力,就简单地针对一些基本场景进行分享吧。
写作的本质,是表达思想,因此思想是第一,表达能力才是第二。因此,面临写作压力的时候,第一步是提炼思想、归纳思路,然后才是思考如何把这些思想表达出来。参加过四六级考试、考研英语、TOEFL等考试的人,都会注意到这些考试的作文题,大都是要求就某一话题进行论述。因此,平时善于思考和勤于阅读的人,就比较容易迅速在审题后提炼出观点,并迅速开始写作。而反之,看懂题目却没有想法的人,就觉得无处下笔,不知从何写起。在这方面,任何语言的写作都是相通的。
若要深情留得住,须靠套路得人心。有了思想可以表达,剩下的事就是如何包装了,这就涉及写作技巧,即俗称的套路。很多考试作文、工作邮件/报告明明有很多干货、亮点,却因为表达形式不佳,使得阅读者很难发现这些思想,因而效果不佳。与此同时,很多人有了想法和灵感之后,洋洋洒洒写一大堆,想到哪写到哪,结构凌乱,结果也是不如人意。而好的写作套路,则使得文章立意鲜明,观点突出,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以下分享两种考试作文及工作报告/邮件常用的框架/套路,供大家参考
牢记Short is Beautiful的道理。如果说写篇文章像构建一个虚拟的房子,那么有了“套路”这个框架,剩下的就是往框架里添砖加瓦了。这些一砖一瓦的句子,就靠平时的阅读积累了,这也是前文强调阅读是最基本英语技能的原因,因为阅读的点滴积累能够支撑听说和写作,就像数学的基础作用能够支撑物理化学等课程一样。需要提醒的是,在阅读中积累的意味深长、脍炙人口的金句,恰当地用在写作用,基本都是加分项。但是,自己印象模糊、把握不大的复杂从句,在考试或严肃工作报告等场合,就要慎用。切忌为了自嗨和炫技而不小心犯错,导致扣分。
事实上,复杂长句并非好文章的必要条件,最好的情况是,长短结合两相宜。而在考试/工作场景中,不犯错丢分比出彩加分更重要的情况下,把长句写短,并不会影响表达效果。如下
长句:
One essential difference between people who succeed and those who fail is the extent to which they take advantage of opportunities rather than the number of opportunities, which will inevitably arise, if rarely, in the course of one’s life.
短句:
Some people succeed, while others fail. The key difference is not the number of opportunities, but how people take advantage of them. Opportunities will keep arising in the course of one’s life, though very rare.
5-以他律倒逼自律
学了再多的技巧,如果不实际开始学习英语,那么一切技巧都是浮云。而这,恰恰是很多人想了很多次、下了很多次决心,却始终没有真正坚持完成英语学习的根本问题。无数学习者的血泪史告诉我们,除了俞敏洪、李笑来、罗永浩这样极少数的变态自学者,绝大多数人仅靠自律是无法真正完成英语学习的。如果这么说还不够具体,那么我再分享一个事实:包括新东方、新航道、环球雅思等众多著名培训机构,经常有满分高分学员,在私底下或者非正式场合承认,实际上他们在这些培训机构基本上没有学到什么知识或技能。他们唯一的收获,或者说事先就设定好的期待,就是在培训机构里“被老师监督、跟同学一起学”的环境和氛围。
因此,对于已经学了十几年英语、并且希望还有所提升的大众学习者来说,他律是很有必要的,比如
参加线上付费英语学习社群。移动互联网是把双刃剑,既可以利用它随时打王者农药等等游戏,也可以用来进行碎片化学习。李笑来监制的《人人都能用英语》、连岳带盐的《懂你英语》等等,都是口碑不错的社群。除了监督学员以外,这些社群还有批改作业、小圈辅导、直播分享、阶段性考试等等。有一些社群,还设有考试成绩达标可全额返还会费的激励。
参加线下培训机构。原因地球人都知道,不多解释。相对于线上,线下社群的优点是有F2F学习的更强烈的仪式感,给人形成的精神激励更大。其次也比较适合组织口语练习、演讲训练等活动。缺点就是时间弹性差一些,而且交通时间成本高。
报名考试倒逼学习。即便是读书期间英语成绩不错的人,如果工作以后不常用英语,技能也会慢慢退化。而这些自诩高手的人,通常不屑于参加各种学习社群,尤其是中低阶学习者较多的社群。那么,为了保持状态,或者检验战斗力,报名考试,以考试倒逼自己保持学习,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写在最后: 英语学习浩瀚如星海,多少年来千万人往矣,绝无可能寥寥数千字说得清。基于碎片化、快速化的移动阅读时代背景,本文试图以管窥豹,粗略抓取有效的规律,为大众学习者略指一二,为鼓励一部分人把零碎时间转到学习上,如此而已。
常见问题
a-英语从娃娃抓起有无意义?
答:有,只要孩子不排斥学习就行。脑科学研究表明,长大之后再学外语,大脑中会形成类似“楚河汉界“一样的多语言区,学会之后如果极少用到,比如很多留学大学生回国,外语能力就会逐渐弱化;反之,如果孩子从在多语言环境中成长,多种语言就像马赛克一样交叉根植于大脑中,长大了都不会轻易忘记。就像我们小时候学会的骑车、游泳,很多年不用,还是随时能捡起来。BTW, 这可不是我瞎掰,这是宾夕法尼亚大学脑科学博士、背景大学心理学教授Dr. 魏的介绍脑科学研究结果。顺便发散一下,不让小孩子讲方言、专攻国语,是有违科学滴,家长们。
b-看电影美剧能不能学英语?
答:能,前提是要看很多遍,基本吃透台词为止。如果只是蜻蜓点水看一两遍,基本上收获不大。如果网上找不到字幕,可以“片名+发布时间+ english subtitle”为关键词,在google上下载到标准字幕。BTW,看电影学英语主要是和说两方面的收获,深度吃透几部片之后,边际收获就不大了。再进阶学习,还是要走传统途径。
c-背新概念英语是好办法吗?
答:是个办法,但不绝对。如果要背,应该背的是地道的短语、优美的句子,和借鉴其讲故事(写作)的框架,而不是花费太多脑力去背整篇文章。否则,把学习过程搞得如此辛苦,人很容易半途而废。类似地,各种教材和优秀外文期刊的阅读也是如此,取其精华即可。如果说我们的大脑像一台电脑的话,应该多利用它的CPU(计算)功能,而不是移动硬盘(存储)功能。简言之,大脑的是用来理解的,而不是用来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