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一本非常著名的书《不能承受生命之轻》,
读完这本著作之后,至今仍会有许多的感触与困惑。我的感触来自于文字的美。虽为一本小说,但是,却有着对文字的斟酌与打磨,才能创作出如此的一本书。而我的困惑,就来源于对书的中所隐含读后生命的重新定义,何谈生命之轻,有何谈生命无法承受呢?
小说的男主人公托马斯是一个典型“渣男”通过与各色各样的女人发生关系,开认证自己认为所谓的真理。但是,偶然的机会,让他遇到自己的真爱——故事的一号女主人公特蕾莎,一个与现实联系十分紧密的女人,虽然,托马斯有着自己无法打破的原则,但是,他依然选择娶她为妻,并且深深的爱着他,而与那些情妇不同,而另一位女主人公——萨比娜,漂亮,迷人,因此,有时也会遭到特蕾莎的嫉妒。通过两个女主的对比,也在深深的体现着托马斯的本质,无法脱离对灵与肉的分离。
萨比娜是一种女人,特蕾莎事另外一种女人。无法否定的是托马斯就是在这两种女人之间徘徊,一重一轻,轻在重的衬托下变得更轻,重在轻的陪衬下也就变的更重。托马斯的一次次的幽会,会使特蕾莎感觉到绝望,每每都会做噩梦,因此,她选择离开,但是,我也知道托马斯会来找她,她明白自己的爱的人是托马斯,托马斯爱的人是她,爱是相互的。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回到了没有人愿意待的乡下,托马斯的每一次追随的,都是种对生明之重的不能承受,托马斯坚持自己的“性友谊”的原则,在这种环境下不能读后谁有所留恋,尽情饿的虚度,尽情的享受对于自己所为的“快乐”,而这就是生命的轻,但是,然而,托马斯还是处在生命之重的负担下,而当他与自己最心爱得人一起死于一场车祸时,他的生命又如同空气一般变的如此之轻。
尼采说过: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句话也在特蕾莎身上充分的体现出来了,特蕾莎的一生坚持的她的“重”,但是,她却爱上了一个轻远远多于重的男人,在自己的对于重的负担下,特蕾莎找到了工程师,释放了自己的重,让重变成了轻,但是,与托马斯却是不同的,可能特蕾莎是软弱的,但是,他却依然坚持去挣扎,从母亲,再到托马斯,她的选择依然没有逃脱“重”。
萨比娜 ,一个在民主制度矛盾的年代,选择不停背叛的人,没有否定她的每一次背叛,有何不妥。从父亲到离开 ,再到背叛弗兰茨,她选择背叛忠诚与爱。
背叛,坚持与厌恶三个鲜明的代名词是对三人的总结,是对于三人的对比之后的总结,但是,他们所无法摆脱的就是媚俗,萨比娜讨厌那种讨好大众与忠诚的媚俗,因此,她选择不停的背叛,不停得前进。托马斯坚持着自己的“性友谊”,不愿与自己的灵肉群分离,所以,也在不停的与‘媚俗’背道而驰。特蕾莎同样反感着这个世界的所戴的漂亮面具。因此,才在不停厌恶这个民主社会的一切。
可能是,这并能作为人所要标齐的,可能对于当今社会来说,托马斯,就好像是一个要被众人唾弃的渣男,一味得寻求身体上的快感,一味的坚持得自己的所谓得“性友谊”,同样,萨比娜,也不会有什么所要让我们去看齐或者是有所称道的,可能只有特蕾莎这个无限接近现实的女人,会让众人有所接受的,而特蕾莎的本质却无不体现着她的反社会,以及对于社会的厌恶。但是,他们对于这个格格不入的社会而言,确实是意义重大的,他们所代表的是对媚俗的背叛。不愿随波逐流,不愿意芸芸众生,他们想要去远离,所以,他们选择了背叛。
在当今社会上,相信还会有更多人拥有这种媚俗,但是,那又能怎样呢。明明口口声声说着不会讨好大众,但是,又怎么了呢。正如昆德拉认为:媚俗是人类的一个通病,是一种以撒谎作态和泯灭个性来取悦大众,取宠社会的行为。这也就是为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但是,伴随着依然会有媚俗的出现。社会可能真的需要一些人像托马斯等人的出现,但是,并不是需要托马斯的原则。需要的是托马斯对于媚俗的背叛的态度,去改变这个社会的一些状态。
我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但是,我们不要做到芸芸众生的事,不是要去标新立异,鹤立鸡群,而是要去选择一种自己决定了对的道路走,我相信这样的话,绝对不会在努力的远离媚俗之后 ,却又走的越来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