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国土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土部内部获悉,今年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工作要全力推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起草,研究形成《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并报送国务院;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改审议工作。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现在主要强调的是经营型建设用地,只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就应和城市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华夏时报》记者采访获悉,此次《土地法》的修改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获得重大突破。这与今年“三块地(农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有关。
“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正是这 三块地 改革的最新成果。”国土部法规处一位要求匿名的副处长在5月中旬的一次论坛上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2015年开始,国土部在全国选择了33个地区展开了“三块地”的改革,这几年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果,这些成果被纳入了此次土地法修改中。
据悉,《土地管理法》颁布于1986年6月25日,期间历经三次修订。最近的一次修订始于2009年。2012年12月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未获通过。随后直到2016年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才决定,将《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第一类项目中。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意见稿)提及到了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问题。“在现行法律中,土地,尤其是农村土地不是市场要素,这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与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要手段的经济原理相冲突。”多年从事土地问题专项研究的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认为,土地改革当务之急是修改与土地改革有关的法律,包括修改《土地管理法》。
杜兆勇对此建议,应修改《土地管理法》中包括构建城乡统一的集体用地建设市场,让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淡化计划和行政配置土地资源的色彩,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城市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地、同权、同价”。以此改变此前土地法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使集体土地不但能参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规定。要确保农民也能分享到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