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被告人在法庭上推翻供词,也听说过被告人陈述遭遇不公平待遇,但真的没听说过,审理案件的检察官竟然成了被告人的指责对象,称其是自己的保护伞。当然,出现这样的局面,麻烦就大了。案件审理受到影响,对所有情况,相关部门业已开展调查。
这事发生在重庆。上月,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尹光德为首的涉黑案件,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指派唐浩、康若平等6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起诉书长达50页,主诉检察官唐浩念完耗时2个半小时。原本没有任何毛病,哪里想到,“意外”于当天下午发生。
法庭调查环节中,尹光德说,自己和大足区人员检察院的第一诉讼人(主诉检察官)唐浩关系非常好,是自己的保护伞。还强调,他称唐为“浩哥”,常一起唱歌娱乐,还和一名谢姓歌手拍照留念。他帮忙协调关系,磋事情,我送过他现金一万多,公司股东可以作证。
对于被告人的认识说辞,检察官唐浩当庭认可,说,有什么问题可以到纪委去举报。那么,问题就出现了。且不说尹光德是举报,还是诬告,凭借和被告人熟识的关系,这位检察官就应该申请回避此案,或者向上级部门如实陈述。遗憾的是,他没有做到,成为诟病。
吊诡的还有,庭审中,检察官唐浩在询问被告人时,提问方式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很快被审判长发现,并要求其改正。被告人的律师也提出异议,并向审判长寻求支持,要求给予制止。但唐浩的提问方式并未因此改变。可以看出,唐浩的举动成为“意外事件”导火索。
被告人尹光德甚至“情绪有些失控”,同时毫无顾忌地指责唐浩:“我一直把你当大哥,我们以前关系那么好,你现在还把我往死里弄,你就不适合当这个案子的公诉人。”真的,完全能想到当时法庭呈现出什么样的状态,公诉人被当庭指认为保护伞,匪夷所思。
另外,按照正常逻辑分析,尹光德犯下的罪行不小。能走到这个地步,没有保护伞提供支持,在目前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下,他和他的团伙估计早就栽了。所以,关键时刻有保护伞出现,也属于正常情况。想不到的是,被告人举报的保护伞竟然是为检察官。
当然,也会有人质疑,被告人为什么之前不交代?这个问题更简单。从被告人的指责能清晰看出,他认为唐浩是其最后的救命稻草,毕竟以前关系那么好。谁知,唐浩不闻不问,提问都带有明显倾向。被告人显然意识到危险,这是要把自己往死里整啊。得,咱就拼了吧。
尹光德说,我和其他人吃饭、喝酒协调纠纷,被指控为黑社会,和“浩哥”(唐浩)也共同吃饭、喝酒,他帮我协调关系,那就是保护伞。他安排人做业务,其他股东没同意,他认为我事情没办好,对我有意见。之前,还觉得他作为承办人会帮我,结果他上来动不动就说我指示,安排其他人去犯罪。呵呵,明白了吧?
毫无疑义的承认,这不是小事。眼下,重庆大足区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抓紧调查核实,待查清事实后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其实,调查事情的真伪也不难,被告人尹光德列举的事情相当详实,足见其在往日里有了精心准备,目的就是在翻船时当做杀手锏。
尹光德此举不可谓不狠,效果更是非同凡响。但是也给更多人敲响警钟,吃人家的最短,拿人家的手软。你的举动都被人家牢牢掌控着呢。再有,就是当地办案工作还存在着不小漏洞,这么严重的利害关系事前竟无人知晓,更值得深思。(文/孙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