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见初恋(小说)

                                                 (一)

贝明明这个将要退休的老人,最近,居然玩起了抖音。这当然也是手机不离手,不知道是哪跳出来的抖音小视频吸引了他。那上面有好多美女,在秀自己,仿佛也在诱他。当然也有很多反映风土人情,生活情趣,八卦娱乐、带货广告等等的,反正是无所不有。他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找出三年前跑步运动时拍的一张充满活力的照片作为头像。发布了几只旅游小视频。由于他对摄影蛮有研究所以那些视频质量不错,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粉丝一下子就有了几十个。

近几天,贝明明一有空也会关注一些抖音视频,发觉抖音朋友中,有好多微信的朋友,手机号码通讯录的朋友,还有是同城,同乡镇的。想要人家点你赞,必须自己也要顺手点人家作品的赞,反正也是徒手之劳。那上面的美女们照片、视频大都进行了美颜,他五十上多了,所关注的几位美女当然也是同龄段的。虽然她们已经是徐娘半老的了,是美颜的效果吧,看起来却风韵犹存,个个年轻漂亮,诱人入胜的。对她们私信?没有这份闲心,驰骋网上这么多年了,对网络的真实性颇有怀疑,但留言,评论夸奖一下当是必要的,无论谁的作品,无论好与坏,总是评论“赞。”“美。”除了这外当然还是“很赞”、“很美”。这自然也赢得了对方的“谢谢帅哥”之类的奉承话。

那天,吃过晚饭,贝明明照常依次浏览,忽然其中一个叫“思念”的网友乍一看觉得眼熟,再一看又觉得亲切。其实昨天已经有这种感觉过了。他对她前二天的几个作品,自然也是夸奖点赞过的。看得出她对生活非常热爱,性格很阳光:有健身的,旅游的,K歌的……但他今天看她所秀的形象却越看越觉得熟悉而亲切,似乎在哪里见过。很快,便有了答案:貌似初恋的她——牛飞飞!是事隔多年,是美颜效果使得难发确认了。这使他陷入了深思。

第二天晚上,意外收到她的私信:你好,我在银海公园,你老同学也在,听说你在老家吃喜酒。接着下面附了一个微信号。显然,她是认识他的。这更坚信了就是当年的那个她。是近几天他把她所有作品都看了一遍,还作了好多的评赞。这行为,当然引起了“思念”的重视。细看那“贝明明”的头像,虽然随着时间而历经了岁月的沧桑变迁,但总也有轮廓有印象,那基本的样子,还很相象的。

牛飞飞一直忘不了那三十多年前的情窦初开时的遇见的第一位异性朋友……



                                               (二)

记忆的闸门一下子打开,时间回到了三十多年前。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那一年她17岁,刚刚放下书包,步入社会,去镇上的一母亲的朋友家学裁剪。一起学习的有四个年轻小姑娘,她小巧玲珑,一头披肩长发,粉嫩的鹅蛋脸上,长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高挺胸脯,苗条的身材,总是那样的惹人眼目。贝明明则是她师傅家邻居的小伙子,谈不上外表帅气,但也长得清秀,中等匀称的身材,刚刚高中生毕业,在小镇的中型大集体企业政宣科上班。他能说会道的,见隔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小美女,不禁也心旌摇荡。20岁,正值青春期的他,怀着对异性的幻想,总是来这里窜门。而首先映入他眼帘的当然是小巧漂亮的贝明明。常常无话找话去与她搭腔。

上世纪七十年代,所宣扬的都是一片红,书籍,电影都是革命英雄人物,阶级斗争,哪来现在这样的情呀爱呀的字眼。他们都长成少男少女了,都还没看到过一幅穿着打扮性感的图片。就算是教科书上的再也简单不过的《生理卫生》基本知识,在农村,老师们也是跳过不讲的。八十年代初,才有一些电影,画报,书籍中反映爱情题材的内容。越是压抑就越是激起人们的好奇,更何况是那刚刚处于对异性的懵懂的时期的他们。德国大文豪歌德在《少年哥特的烦恼》中有句名言:那个少女不善怀春,哪个少男不善钟情?大家都刚刚步入社会,他们的童年时代都是全国一片红中长大的,他们没看到过男女相恋的书籍,更没有见过男女相拥的图片,但内心的冲动,对异性的渴望却十分强烈。

贝明明的心总是莫名其妙地燥动着,周日或者下班总是要去那服装工场转悠一下。他会趁着周围的人目光分散时的间隙,飞快地盯上飞飞一眼,看她的脸,盯她那高耸的胸部。只有她,能接收到他所发射的信号,每当那时,她的心会一震,便立即下意式地回眸一笑,接着,心有力地呯呯地跳上几下。

那段时间,上班总会想起她,想起她被他眼神直射时那娇羞的样子,晚上睡觉时,总会想起她那胸前一对高高的小兔儿。幻想着捏上一把,但现在还说不出来的味道。这么一想,青春的力量促使下面的小弟弟不安份了,只是难言用语言表达的难受。接着便会更想什么了,到底想什么呢?其实他自己也也说不出。

怎样才能单独约她?这成了他头疼的事。



                                                          (三)

机会总算来了,农村每个月会放一次露天电影,那个时期这要比现在来个大明星的开演唱会还要轰动。对了,约她一起去看电影。明天要放电影,今天早已是传得家喻户晓了。下班,立马去那工场,把事先写好的小纸条放入她的缝纫机的小抽屉里:明天看电影,我在银幕右边。

隆冬时分,天格外地冷,好在现在风不大。农村小镇难得放一场电影,看电影的人是人山人海。他外面穿一件蓝灰色短棉大衣,一条深色的裤子。穿一双白色的回力球鞋,围一条当下年轻人流行围的米色的开丝米长围巾,早早地在银幕的右边角上等着她了。

不一会,她来了,穿一件白底淡红的棉袄,一条黑色的小喇叭裤子,脚上是一双半高跟的高帮皮鞋,戴一副红绿相间的尼龙手套。一条火红的围巾把她那白晰的脸衬托得更加靓丽。

昨天,她见到抽屉里的纸条,就知道是他放的了。近来他总是用异样的目光盯着她心里难以平静,她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只知道他好象对她有那么一种意思,她觉得听他来这小小的工场间说东道西蛮有趣的。那天,一位邻居阿姨说了一句:“明明你老往这里钻是看上飞飞了吧”。这话使得她心潮澎湃了好几天。今天她吃完饭就刻意打扮了一下,穿上了那条自己亲手裁剪并刚刚做好的,也是最近刚刚流行起的新式小喇叭裤子,围上那羊毛围巾,那是她在城里上班的爸爸化好几十元钱给她买的,这当时在小镇还是挺少见的。漂亮的脸蛋配上那一身潮气的打扮,显得格外醒目。她走过来,在他不远处立住。他不敢与她走得很近,只是用眼神引导着她一起站在人海的边缘。

他俩只是近邻着,绝不敢紧挨着,尽管都想靠近点再靠近点。他偷偷地塞给她一包刚买的香瓜子,奶油味的,要比普通的贵二分钱。

等了好一会,他才看到她在吃那瓜子。同时他也闻到了她的特有气息。

今天放映的是反映农村爱情题材的故事片《被爱情遗忘的角落》。这小说在不久前他从朋友地方借来的《上海文学》中看过。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看到描写男女相恋的情节,是他的爱情启蒙教育片。看得他气血沸腾,暇想非凡。小说中的最撩人心魄的一段原文是这样的:

……小豹子凝视着她(存妮)那被阳光照耀而显得格外红润的脸庞,凝视着她丰满的胸脯,心中浮起一种异样的、从未经验过的痒丝丝的感觉。使他激动,又使他害怕。于是,他没话找话地说:“前天吴庄放电影,你没去?”“那么老远,我才不去呢!”她似乎为了躲开他那热辣辣的目光,垂下头说,一面摘去袖口上拖下来的线头。 “我也不想去!《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看了八百次啦!每句话我都会背!……”忽然,小豹子兴奋地坐起来:“喂,听许瞎子说,他以前看过外国电影。嗨,那才叫好看哪!”他啧着嘴,又嗤的一声笑了:“那上面,有……”“有什么?”存妮见他那副有滋有味的模样,禁不住问。“嘻嘻嘻,……我不说。”小豹子红着脸,独自笑个不停。“有什么?说呀!”“说了……你别骂!”“你说呀。”“有——”他又格格地笑,笑得弯了腰。存妮已经料想着他会说出什么坏话来,伸手抓起一把土粒儿。果然,小豹子鼓足勇气喊:“有男人女人抱在一起亲嘴儿!嘿嘿嘿……”“呸!下流!”存妮顿时涨红了脸,刷地把手中的土粒撒过去。“真的,许瞎子说的!”小豹子躲闪着。“不害臊!”又一把撒过来。带着玉米碎屑的土粒落在他肩膀上、颈项里。他也还了手,一把土粒准确地落在存妮解开的领口上。姑娘绷起了脸,骂道:“该死的!你!……”小豹子讪讪地笑着,脱了光脊梁,用衬衣揩抹着铁疙瘩似的胸肌。存妮也撅着嘴开始脱毛衣,把粘在胸上的土粒抖出来。……刹那间,小豹子象触电似地呆住了。两眼直勾勾地瞪着,呼吸突然停止,一股热血猛冲到他的头上。原来姑娘脱毛衣时掀起了衬衫,竟露出半截白皙的、丰美而富有弹性的乳房。……

其实被改编过的电影大大简单化了,当影片放映到相应的情节中时,这个似裸非裸的镜头,虽然稍纵即逝,观众只恍惚看见了馒头大小的一团白色。就象出涧的野豹一样,小豹子猛扑上去,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不顾一切地紧紧搂住了她。但观影的人们与他一样,几乎是屏住了呼吸,他悄悄转过头去漂了一眼她……今天,他没太多在意电影在放什么,几乎都是斜眼看着她那美丽的倩影。

等放映完毕,人们渐渐的散去。他磨蹭着向操场边走着,她在三、五米路后紧跟着。

小镇有好几个村庄连成,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一二个晒谷场。此时,晚稻已收上,稻草,作为每户社员的柴火,一垛垛在那晒谷场上高高堆积着。

风停了,皎洁的月光泻在大地上。四周静悄悄的。

只剩下他俩了,这才有胆挨并肩走。在那高高的草垛边他停下来。

“电影好看吗?”从嘴角勉强挤出的几个字,算是他的开场白。

“嗯,好看的。”

“这围巾真漂亮。暖和吧”

“是的,真宗羊毛的呢。”她自豪地答道。

“哇一一!热吗?能给我围一下吗?”边送去一缕热切的目光。

她摘下,他也解下。她大方地把围巾围在他的脖子上。

“嗯,热!比我那条柔软多了。”他边说也边顺手把自己的米色长围巾,围在了她的脖子上。犹如互换信物。

他拉住了她的手,她一惊,呆立着不动了。他学起了电影的情节,抱住了她,她惊㤺地推一下。可是,当他那灼热的、颤抖着的嘴唇一下子贴在她湿润的唇上时,她感到一阵莫名的眩晕,眼睛一闭,瘫软了。一种原始的本能,烈火般地燃烧着这一对在传统礼教、理性的尊严禁锢中刚刚冲出的身体强健的青年男女的血液。他们都没有那种经历过,只是口对口忘情地笨拙呵呵着,但却是紧紧地拥抱着。



                                                     (四)

转眼,三十多年了,那已经淡忘的记忆一下子又清晰地浮现在了他眼前。于是他加了她的微信。

那一头传来了她的微信语音留言,音色甜美,声调高亢,已经无法辨别今昔了。说话有点风风火火的,可见她性格很开朗,底气充足:“你还好吗?我一直经营着一家服装店,这二年生意受到网络冲击,我关门了。现在我在县城的一公司上班,很轻松,当然工资也不高。我有一对儿女,都已经工作了。大的已经结婚有了孩子,我自然我也升级了。你的情况呢?听说你当着领导了,一定都很好吧。”

他思索着,真还不知道怎样回答她。是呀,有太多太多的话要说,那后来的后来……

“你好!真的很高兴有与你在这相逢,我也住在县城。我只一个孩子,也已经成家,自然也升级了,再几年也将退休,哈,返正总总迹象表明,也老了。”他这样回复着,未知是否妥当。心潮似海浪,一波又一波地翻滚着。

加了微信,也就多了联络。大家说工作,谈孩子,扯过去共同的熟人,交流着生活的一切。唯独都没聊当时为什么没继续,是呀,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再说,从目前看大家的日子都过得很好。既然没这个姻缘,选个周日,见上一面成了共同的愿望。

冬日的阳光,暖洋洋的很是惬意。在市中心一家叫“回味咖啡厅”的靠窗一角,一对久违了的曾经恋人,对坐着,他点了一杯红茶与一杯菊花茶,点了一碟香瓜子,当然是奶油味的。

她依然围着一条围巾,不是红色的,而是一条花丝巾。穿一件红色的羊绒衫,一条弹力的牛筋牛仔,还是一双高帮皮鞋。一件米色的卫衣架在旁边的衣架上。他细端详着她,17岁的青涩少女与50多岁的大妈重叠着。依然是五官精致,皮肤白晰。但脸上也刻下了代表岁月印记的绉纹。身姿完全不一样了,人变高了,也变大了,估计是当时还未发育完善,真象俗语所说,后来结婚生子带胎大了。

她打量着他,他穿一件浅色棉衬衫,外套上一件伽克,一双旅游鞋。他两鬓花白了,外形依然如旧,只是比以往的清瘦略显胖一点了。20岁时的青春少年的印象,与眼前50多岁的大伯的他在脑海交替闪现着。

她一脸阳光,大眼朴闪;他一身轻捷,炯炯有神。

“你好吗?”他们不约而同地问道。

“哈哈——”她格咯咯笑着,他爽朗地傻笑着。

“记得吗?你欠我一个吻。”她与那三十多年前的青涩的她截然相反。那时的她娇小,少言,显得很是羞涩,总拿那大眼晴飞快地瞟一眼他,旋即收起来。是丰富的社会经历,是那天天与顾客打交道的历练,变得很能说会道了。

“喔,当然记得。”他嘻笑着,“那时只是嘴对嘴的呵呵,算不上真吻。但只要你愿意我可还你十个吻。”他再没象过去那样油嘴滑舌了,显得深情多了。

双方都想不到他们的开场白居然是这样的轻松。

“多想打你几下,当时你突然失踪了,倒底去哪了?噫,后来一段时间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整天神志恍惚,茶饭不思!有你这样无情无义的人?”犀利的语言咄咄逼人,说着说着,竟然哽咽起来,眼角流出了泪花,“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他默不作声,黯然神伤,拿纸巾轻轻地擦拭去她的眼角,然后用双手紧紧握住她的双手。

忽然,她觉得那动作似乎是这么的熟悉,是的,曾经,三十多年前,也有这么一个场景。



                                                 (五)

就在那天看电影后的不久的一个周日,他俩,还有其他两个伙伴,相约一起去旅游。这个旅游其实也就是在就近走走,因为最近几年流行了自行车,与以往徒步行走相比大大加快乐了速度。所以骑自行车去几十里地游走也成了时髦的事。

  她有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那个时候还很稀少,名牌,更是稀奇.在当时甭说有多风光。他也有一辆,是杂牌。二辆自行车各带一个人,去十多里外的古道,翻越那条长长的大岭,到岭的那一边看风景。过去,小镇通向外面世界的行走方式,就是越岭。

那天,天气不错,阳光暖暖的,没有风。四个人又说又笑地骑着二辆自行车出发了。他们在简易砂石公路晃晃悠悠的骑行,一路颠簸着。那时候,农村哪有什么水泥路,柏油路。都是骑惯了高低不平的砂石路。这毕竟比走路要轻快多了,再加年轻气盛,有的是力气。还有因后座上坐着她,他觉得动力很足,一点不累;她能坐在他的后边,挨得这么近,心,一直是暖洋洋,还时时回味起前几天他抱着她亲嘴的场景,说不出那是什么滋味,但总觉得是引人入胜很有趣,也具强烈刺激的。

冬天的山林是多彩的,就象少男少女们的梦想,一丛丛树叶错落有致地镶嵌在满山坡上,有绿色的,有金黄色的,也有火红色的,煞是好看。古道,承载着他们的银铃般的串串欢笑,青春的力量使他们不疲不累,互相戏嘻着,四千米路程,三百多米相对高度山顶很快就登上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件绿色底纹的棉袄,还是围着那条鲜艳的红色羊毛围巾,但脚上穿的那双高帮皮鞋,因为是要走山路,所以给她带了麻烦。

等下午回程,在山顶坐在大石头上休息时,她说脚很疼。脱下一看,天哪,磨起了血泡。那怎么办?又没有别的鞋。看到血淋淋的样子,她眼角居然流出了眼泪。他立刻拿出手帕,便轻轻地为她擦了下。然后再递给她。

干脆背她走吧。亏得她个子娇小,才八十来斤重,小伙背少女只是羞涩而决不会累。……


              (六)

阳光通过窗口照射到她的脸上,映着一丝淡淡的忧伤。他认真专注地听她侃侃而谈,被质问时默默不响,任她尽情抒发:

三十多年来,她就靠自己的胆魄,凭自身的本事做生意,肯吃苦,会动脑筋,把自己的一家店开在小镇上,经营得红红火火,把底子平平的家变了个新模样。她自己没好好读书,但一直把“读好书才有出识”思想从小就灌输给她的一对孩子,并秉成着这理念时时督促他们好好学习。在这方面她是舍得化钱化心血。至一对儿女都名牌大学毕业,找到了较理想的工作,也做上了奶奶。有一位勤劳疼她的老公,享受着幸福的生活。

正因为她过得很好,他惶恐不安的心,这才渐渐平复下来。是的,他选择了逃避,其实也有他的无奈:

那时,他去哪了?父亲去世,家徒四壁,命运注定,必须自立。为了建房,成家,赚更多的钞票,把她娶回家。他去外地拚命地工作挣钱,又省吃俭用,劳累加营养不良,也就是屋倒偏逢连夜雨,他病了,是一种可怕的慢性病,反覆几次住院治疗,医院都下达了二次病危通知书。慢性病,刚好能慢慢地折腾人,去消磨人的意志。这还是发生在一个人刚刚处在青春勃发时候的少年身上。性命都危在旦夕,何去思索爱情?“别了,我的初恋,再见了,我曾经日思夜想心上的人。”

整整一年,足不出户,除了去就医,就与药罐子相伴,与床相恋。一年后,情况虽然有所转机,但仍是半条命似的。身体乏力,工作需要照顾。情绪低落,底气不足。多么需要关切多么需要温暖呀。看人家约会恋爱,同龄人结婚生子,那是何等触心?何曾不想去找你?何曾不想再拥抱着你,听到你的一句柔情蜜语?

他噙着泪花一字一句平静地诉说着,这沉积几十年的往事。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延,病情才慢慢好转……才有了现在的儿孙绕膝幸福温馨之家。

此时,除了沉默,还是沉默。两双眼深情地对视着,两双手依然紧紧地握着,捏着。他真想把欠她的那个吻还给她!然而,这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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