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苹果,喜欢可乐,喜欢牛肉,喜欢阴天,喜欢巴哈,喜欢大树,喜欢NBA,喜欢沉默,喜欢黑色、绿色、红色,喜欢辛弃疾,喜欢海贼王,喜欢物理,英语,高数,喜欢睡觉,喜欢长头发的女生,喜欢数字3,喜欢马铃薯烩牛肉,喜欢盐焗鸡,喜欢冰棍,喜欢云吞面,喜欢下坡路,喜欢福尔摩斯,喜欢狗,喜欢过山车,喜欢早起,喜欢游泳,喜欢登山,喜欢看书,喜欢长跑,喜欢西瓜,喜欢自行车,喜欢听歌,喜欢看电线杆和天。
喜欢东野圭吾的书,喜欢夏天多过秋天,喜欢冬天多过春天,喜欢自由泳多过蝶泳,喜欢美国多过英国,不会和人吵架的阿泽,从不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坦率自然可以形容三分之二的他。
很会爬树,打架很少输,写字会歪着头,吃饭前一定会洗手,左和右让他挑,他会拿左边的,在他还没睡醒时问他问题,他不会理你的,星期六的早上会睡到9点,其他日子会准时7点起床。他感冒的时候会不和你说话,说谎的时候句子会变得很短,话变少,开心时会很多话讲。不能吃的东西如煎炸辛辣的东西,他不会让你见到它。他有点怕黑。如果乱花钱会被他骂。喜欢三国演义,但不会看电视剧。
从来没有问人借过钱,从来没写过日记,方向感超好,运动神经也好,下雨天会很沉默但不是讨厌雨天,喜欢吃青蛙但很少吃,喜欢吃笋。无过敏史,但出过水痘,酒疹,风疹,12点前一定睡觉了,除了休息时间,手机绝对打得通。
你消失后的267天,我记录着记得的一切,希望自己的记性能更好些,但也害怕自己会忘记掉。
和你一起生活的809天,我以为我知道你很多,认识大半个你,但当你消失在我的生活中,我却无法寻去你的踪迹。你到底去了哪里呢?为什么要离开?即使是多么令人难过的理由也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道别呢?是不是我做了什么讨人厌的事情,让你讨厌我了呢?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么开心那么快乐,我知道你的笑容从来都不是骗我的。
也许是我太天真的以为只要我一直紧紧的跟着你,就能把你圈在怀里。也许我们相识的时间里,只是我太沉醉的一场仲夏夜之梦。
不过呢,不过呢,我是绝对不会放弃寻找你的。
如果要问为什么的话,只能说是我已经不可救药的,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