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之前,有一个哥们,在酒桌上不停吹嘘自己在音乐上的造诣,我当时心里就在想,这哥们必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后来拿起吉他,果不其然,弹着狗屎一样的吉他,唱着狗屎一样的歌。本来说好轮着来,一人来一首,我直接打断了下一个人的演奏,终究还是留点面子比较好。
人愚蠢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清自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盲目的骄傲你永远没有进步。
基本上,对于音乐,我是没有任何天赋的,任何时候,我都把自己当成一个音乐爱好者。
事实上,当我把自己当成爱好者,我每天都能看到自己的进步。
我花了这么年的时间,才算理解“谦虚使人进步”的含义,并且只是理解了一点点而已。
我有想过,如果我玩摇滚,一定是中国最愤怒的那一批,重,撕裂耳膜与心脏的那一种。
我很温和,但心中藏着一个无比庞大的巨兽,这个巨兽狰狞凶猛,见血就兴奋的如同异行般歹毒残忍,但终究还是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
愤青,多酷的词,可是愤青有个卵用,你能改变什么?这个地球上的一粒沙都不会因为你的愤怒而改变,你的愤怒是没有意义的。
当我了解到这些以后,就不在有情绪了。
在外面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生过气,我身边所有的朋友都没见我情绪失控过。
他们很诧异,所有人都喝醉过,你从未喝醉过;别人失恋难受,你失恋完全没反应;笑起来像哭,哭起来像笑,完全看不懂的一个人。
看不懂太正确了,看懂才奇怪。
你知道的,不能指望很多东西,人性如万花,我不说话,就看万花转动。
每次总有一段想离开,我要离开,就永远不会回来,就凭空消失的那一种。
如果哪一天我走了,会换掉微信和电话,像失忆症一样忘掉发生过的一切。
我不知道这一天是什么时候,但还是会来的。
诶,今天的日记真悲伤,或许是刚才喝的白酒让我悲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