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相识只需短短时光,忘记却不能用时间来衡量。我们相处一年,这场告别用了八年。
那天我从三亚赶火车,十几个小时之后才到达目的地广州。我去之前就告诉他我要去找他兑现我的诺言——同他喝酒,所以他问了我的火车班次提前给我订好了餐馆。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我迟到了两个小时,而他最讨厌不守时的行为。
广州的天开始下起了毛毛雨,还好,没有把我湿透的程度。我打车到了他给我微信的定位,以为他真的就是简单的陪我先吃个晚饭,让我好好休息休息。我背着我的小行李包,在餐馆的柜台正打算给他打电话,就听见他在二楼的一个角落喊道“幺妹儿,这儿!”。我上去的时候看到围坐在一个圆桌的五个人,除了他我都不认识。然后他用很正式的接待语把桌子上的人一一介绍给我,然后让服务员拿了菜单给我,问我想吃点什么就自己点,他们已经吃饱了。我随便点了两个菜,然后就静静地坐在那不说话,看他在桌子上领导式的发言。他们谈论他们的工作,谈论他们的生活,我配着标准的微笑安静的吃饭。终于等他开始想起这顿饭是为了给我洗尘,是我来兑现诺言的时候,他已经微醉了。
他向我招手说“你坐的离我那么远干嘛啊,过来挨着哥哥坐。”,哥哥是他在我这的称呼,是他自己封的,我从来没叫过,只叫他“混蛋”。我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坐过去,因为他的右手边坐着一个美女,正以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等着我的反应。我不是在她面前自卑,而是觉得生气,气混蛋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只想安安静静的陪他吃一顿饭,我们安安静静的聊聊天,说说我们那些在电话里欲言又止的话题。但是我的生气不在外人面表现出来,想着还要给混蛋留面子,今晚上这些人是他手下做事的人。相比来讲,我不带一点粉黛确实是乡野丫头,而美女确实是美女,比我高、比我白、比我瘦、比我离他近。
美女从我落座开始就一直在我面前展现她极强的表现欲,时不时给混蛋拿菜、递纸巾、开酒,还劝他不要再喝了,今晚已经喝的够多了。我听了之后稍微注意了一下,他们在我来之前确实已经喝了很多,摆在混蛋面前的全是他们自己带的那种小罐白酒。我不想说话,任凭他们在我面前表演,混蛋要喝就喝吧,醉了就醉了吧,最好忘记我来见他的事,我就安静的离开。混蛋叫了我几次,最后直接越过这位美女伸手抓我过去,我慢悠悠的坐在了他左手边的位置。我知道我身体虽然在抗拒靠近他,但是我的身体不受我内心的支配。从我慢慢喜欢他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混蛋对于我来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毒药,他要做的事我都支持,他需要被倾听的时候我就安静的倾听,他需要我装傻的时候我就装傻,他问我喜不喜欢他的时候我就傻呵呵的笑说喜欢啊,你是我的混蛋嘛。
等我坐在他旁边我才算再次清清楚楚的看我面前的这个人,隔了四年再次如此近的人,这个我这次见面之后决定放下的人。他还是喜欢装逼,头发留的很长,用了很多的发胶向后倾斜固定,穿着黑色的短袖t-shirt,脸上带着痞痞的笑,左手佩戴一只皮带机械手表,还有他喜欢的黑色皮靴一只脚踩地一只脚踩在我的凳子侧面的棱柱上。他用手挽着我的肩膀,让我不得不靠近他,离他只有几厘米的距离。
他已经带着醉意了,说他还是很想念高中的时候我给他买的早餐,是他目前为止最想吃的早餐。我夏天给他买的可口可乐,还有我不厌其烦的给他整理乱七八糟的书桌。他不说还好,听他慢慢的诉说那些被我好好珍藏的回忆,我只能用微笑抵抗想流出来的泪水。我不想这些回忆被用来分享,被用来比较,被用来当饭后牙祭。我在他身边很努力的笑,笑的比旁边的美女还灿烂的眼只盯着混蛋。不管旁人怎么看我,我即将和这个人告别,真正的告别,所以无暇顾及别人对我的看法。他好似看不出我眼底的情绪一样继续和我讲述他记忆里的我们共同时光,我们的高考。如果他在不停下的话,我想我已经维持不下去了,所以我在短短的两个小时里去了三次卫生间。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调整好我自己的表情。我很佩服我居然还能坐在他的身边,听他用趾高气昂的语气训斥他的人没把工作哪哪儿的工作做好、明天的工作做不好不会揪他们的错。有时候完全忘记了我他朋友不是他手下。
坐在那的时候我很少说话,但是偶尔听见混蛋说起以前我们之间丢脸的事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的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然后混蛋就委屈的说“这么多我的人在呢,好歹得给我留面子啊。”然后对我又无可奈何。我不顾美女眼中想把我杀了的光芒,依旧离得混蛋很近。就这样终于熬过了饭桌上的时光,我知道他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不仅仅是一顿饭这么简单的事,我们后来又去了他经常去的KTV唱歌。
一直很在听他们咆哮,唱的很好听,我安静的很乖巧。他问我要唱什么歌,我想了半天唱什么呢,“你帮我点一首《后来》吧。”由于我和他们都不熟,他们也碍于面子不和我抢麦,所以我一个人完完整整的唱完了《后来》。混蛋很惊讶的看着我,因为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一起去K歌,我的嗓子是五音不全的,现在唱的这首歌却唱的很好。他歪着一侧的嘴角笑着说“幺妹儿,你以前是有点五音不全的,现在唱的这么好,是不是专门为了我练习的这首歌!”。
是啊,所有的故事都需要后来来续写。我后来学会了爱一个人,后来也学会了放弃一个人,后来我也学会了放下一些东西。。以前的我很理性,没开口,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其他知道我们两关系好的朋友都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朋友而已,友谊至上,恋人未达。现在我依旧理性,我们不要再做朋友了,如果你是毒药,我就戒掉你,如果你是酒,我也戒掉你。
我那天喝多了,听完混蛋在我耳边叨叨的说他现在在这算是一个总经理,手下很多人都比他下。他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位置我也是一路看着的,可是我不喜欢他也用这样的口气同我讲话,我想离开,离开这个不是我记忆中的这个人的身边。后来美女开车把我送到酒店门口,涛混蛋也在车里面。他一挥手对美女说“你先回吧,我同她聊聊天。”美女虽然不愿意,但还是出去了,留我们两在车里。
我努力保持的理性在这个啥时候崩塌了,他半睁着眼看着我,我也只能透过路灯照进车窗的光才勉强能看清他的脸。我艰难的抬起我的手去抚摸着这张脸,他胖了,黑了,眼睛里多了成熟,他不再是我曾经认识的涛混蛋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积蓄了一晚上的泪水再也管不住了,它们无声的游过我的脸。混蛋开始的时候不讲话,只是看着我,他浓浓的酒味呼出来一下子和我的酒味混在一起散在了车内。我很累,累的只知道不费力的流泪,好像要把他在我内心的记忆用泪冲刷干净一样。
混蛋用低沉的口气问我“幺妹儿,你还是不是以前幺妹儿,你是不是把你自己给了他?”。他醉眼朦胧,眼神却透过皮囊进入我的灵魂。
“哈哈哈哈”我笑了,终于听见他用混蛋的口气同我说话了,他终于记起来我说过来这之前我在和男朋友一起去三亚旅游的,我已经放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