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天以前一个晴朗的上午,在woodburn outlets人潮中如同一座孤岛般的一张椅子上,我掏出笔和本开始漫无目的的写作。
直到其他人购物归来之前,在这座孤岛之上我有四个小时的自由,但我希望就那样一直写下去,就像在路上在车上在独自的时光中涌现出的一千种情绪,一千个想法,放任自流永无止境。
那并不需要分享,我躲在阳光里,躲在大巴车的某一排,躲在人潮汹涌的正中央,躲在每一座小城人迹稀少的时段,躲在自我的幻想中,躲在高速公路起点与终点间的那段,躲在所有我不得不去的地方,躲在所有我不得不见的人面前,躲在笔里,躲在生活中任何被人们视而不见的细节。
北岛说写作的人都是孤独的,而2005年在澳门一家小书店朋友的推荐下买下他的《失败之书》时我却完全看不下一个字儿,彼时荒唐的挥洒青春,并且害怕孤独害怕的要命,所以丢弃书本笔杆等任何可以独处的事物,用尽时光投身任何一场欢聚。直到某天莫名感觉《失败之书》里的漂泊经历让诗人的生命坚实而充盈质感,走过很多路,见过很多人,历过很多事,才华与时光交融,无奈常伴命运左右,无论是唏嘘是感怀都非凭空而来。写作的人是孤独的,而孤独是一块奖牌,上面写满付出代价才体会到的骄傲。
实际上我并没有能够在那座孤岛上写完四个小时就已经被打断,但写作的状态像醉酒的效应让我那一天都沉浸在某种兴奋的联想,有的甚为久远,远到2003年我写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完成的短片小说《武松自传》,让我去回忆有没有那样一个时期,埋头写字,在任意一种天气下行走,走很远很远,不必与人交谈,让我想起反乌托邦的意义,让我感叹长文其实比诗更难,诗不怕读不懂,长文却不能说不通。但至少,写作可以是进入自我的方式,心是法官,它会判决手的罪行。
八天以后在另外一座小城看着清晨的白日和单调的街道,我突然觉的这些经历都是一颗颗散落珠子,那条串起它们线就在生活里若隐若现,我想起曾经三天之内一气读完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磅礴悠远的笔锋在范晔大师级的流畅转译下冲击着我的感官和内心,所以在河北小城的深夜,收工后坐在窗前,迷乱的想起马孔多七代人旁综错杂的伦理爱恨,想起何塞阿尔卡蒂奥胯下的巨兽,想起梅蕾黛丝与她的惊人的美艳同样惊人的纯洁,想起这个家族深陷的那些凄美的乱伦,想起丽贝卡执拗的孤寂,想起羊皮书的秘密。
在第二个见到白日的清晨,我陷入某种欲望与冲动,抓紧离开前的所有时间拍摄自我的身体主义。好像这是那座城那个清晨唯一拥有的热情。在离开的路上,在小到走路就可以到绿皮车的车站的城中的街道上,我觉得那些平淡的行人背后,小城坚守着某种可贵的品质,沉默着,即便它们消亡,被遗忘,也绝不开口。
评论家曾说《百年孤独》客观映射了那国家一百年的社会状况,亲情的冷漠与感知,战乱的频繁与迷失,情欲和伦理的交织与挣扎,可我在登上绿皮车的那刻却感受到,孤独是人类最无可取代而高贵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