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守政治定位,全面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我们要自觉向核心看齐、向党中央看齐,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巡察责任落实机制,将巡察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健全责任体系。我们要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机制,形成党委统揽、纪委牵头、巡察办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常设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配备相应专兼职人员,做到“专兼结合”,以完备的组织体系,为高质量政治巡察提供了坚强保障。
突出机制驱动,完善工作标准。结合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党委巡察机制体系。党委、纪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坚持把巡察相关内容纳入党委会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巡察干部培训内容、纳入日常宣教学习内容,不断增强上下对巡察工作的理解与把握。相继出台党委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手册、党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巡察政策法规库、检查清单库、问题清单库、巡察人才库等,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巡察工作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力。党委坚持以“从政治上看”的高度,以“一刻不停”的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着力破除“巡不深、察不透”问题,努力把政治巡察做深做细做实,更好发挥管党治党利器和监督利剑作用,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紧盯根本任务,把握监督重点。坚持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政治高度,深入研判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扣不同板块、不同区域、不同单位的特点,指导各巡察组注意区分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存量问题和增量问题,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查找出来、反映上来,及时纠偏定向、促进整改提升。坚持派出督导组,进行巡察中期督导调研,全程指导把控巡察工作进度、精度,确保巡察监督不发散、不跑偏。
聚焦发现问题,提高巡察实效。充分借鉴中医“望闻问切”四诊法,做到精准发力、有的放矢。“望”而知。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来信来访等手段,用直观的方式发现蛛丝马迹,查找“病痛”。“闻”而辨。广开言路,畅通信访反映渠道,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问”而察。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提纲,切实把谈话作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来源和必要程序。“切”而诊。通过延伸了解、下沉调研、数据分析、相互印证等综合研判、分析会诊,找出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