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谈过恋爱。
不要问我,是不是因为长得太丑……
也不要问我,是不是因为取向有问题……
更不要问我,是不是因为眼睛长在头顶……
《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说,如果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在你的生命里出现过,那么其他人都是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而对于我而言,我生命里的这“一个人”压根就没出现过……我想将就也没得将就。
这个人,该出现的时候,他一定会出现的。想来也不用自寻烦恼去想这个人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对于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我来说,谈恋爱体验,应该是美好的,也是有点恶心的。
美好在于,当真的倾心于一个人的时候,你每一天见到对方都是快乐的。
我的死党,大学每次找她的时候,她都说没空,每次我问她干嘛,她都三缄其口。后来我才知道,她谈恋爱了。
同年级的师弟追的她。师弟皮肤黑黑的,不太健谈,个性比较腼腆,但是追起我死党来确实真够胆肥。
上学送吃的,下课蹭吃饭,活动蹭做队友,明眼人都知道自己不该再做电灯泡,很自然的,他俩就经常呆一块儿,很自然的也就成了。死党属于那种大大咧咧的人,每次谈到到他,都有点害羞,简直就是春心荡漾……
以前都拉着我看帅哥,现在我拉着她,她反而厚脸皮地跟我说:我现在有主了,不能红杏出墙。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浑身鸡皮疙瘩,而她确是满脸自然的笑意。
确实啊,春风十里,不如你。
如果我谈恋爱,应该也会是她这个样子吧。
懵懂时的暧昧。两人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根本没有任何营养的话题,还有路灯下不舍得离去的影子。
热恋时的旁若无人。各种低智商的举动都成为了微笑的催化剂,别人的炙热目光变得不再奇怪刺眼,任何季节都是春天。
如果能走下去。幸福也许就只是凉夏的夜晚,我买了个大西瓜,刚抱上手,你就一把接过西瓜,我们就这样漫步在回家的路上。
而恶心的感觉,也许也是只有没谈过恋爱的人才会有的体验——完完全全没觉得对方情侣有多么的甜蜜。
曾经不止一次见过热恋中的恋人在楼下公共场所卿卿我我,动作尺度儿童不宜。在这群人里面,我经常能看到同样的身影,这个身影还是我认识的人。
第一次发现这对小情侣,还是在宿舍晾衣服的时候,虽然大家都会情不自禁,但是看着还真是觉得面红耳赤。
后来去图书馆,难得在人头涌涌的自习室找到位置坐下,迎面就碰到这对情侣,我后来才意识到为什么我能这么幸运找到这么空旷的位置。他们偶尔窃窃私语,偶尔发出一些调笑声,手也一直没消停过……
更有缘的是,去食堂也经常能见到他们的身影。旁若无人的摸屁股举动完全震撼到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谈恋爱某种程度上,确实也是令人觉得恶心的。
虽然以前我曾不止一次在小礼堂撞见小情侣亲热,多少应该是有免疫的。但无论撞见多少次,我总不能摆脱一种恶心的感觉。
这种令人向往而又令人恶心的感觉,也许就叫恋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