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把我的长发规规矩矩扎起,穿上新做白色的确良衬衣,再挎上军绿色的书包。我坐在自行车的横梁上,抬起头问,为什么要去新学校?留在以前的学校多好,小朋友都认识。小小脸努力向上抬起,可再使劲也够不到妈妈的脸,只好伸手摸摸妈妈的脸。
他那时应该也是父母用自行车载着送到学校,虽然那时路上没有车,也没有贩卖小孩的,可是七岁的年纪毕竟太小,小到连记忆都是模糊断续的。
三年级妈妈为了不耽误学习,不顾反对给我剪了个短短的五号头,可学习似乎还是老样子,竞赛没我,特长班没我、班干部没我,连个小组长都混不上。黑黑瘦瘦矮矮的,沉默安静不语的,淹没在人群中不起眼的一个。
他调皮又爱闯祸,吊郎当的的甩着书包,脸上总挂着甜索索、不怀好意的笑。好好学的时候,能考一百分,不好好学的时候,连及格都困难。弹玻璃球、打宝、扔沙包什么都玩,男男女女从不孤单。
升入初中,我的学习仍没见太大起色,父母怕分心再没买过新衣服,除了旧衣服就是校服,每日骑着个二手自行车,用现在的话说是标准的女屌丝。我的同学谁照了明星照,谁又买了新衣服,谁换了新车子,谁交了男朋友,这些都是别人的生活。
他的学习进步很大,男孩好像只要知道用功,就可以进步很快。他分到了重点班,参加了市里的比赛,老师对他都很好。理发都去温州人开的发廊,衣服要穿真维斯,即便我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更符合现在的男神。
我一直觉得读高中是个错误的选择,那是段摧残肉体和心灵的生活。天不亮就得起,深夜才回家,关键是如此竭力还学不会,枯瘦如柴,活脱脱的一个纸片人。前面的男孩因为我看了他写给女生的情书,一拳将我打倒在地,那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的高中生活风生水起,拉过同桌的手,和某个女生在学校待到半夜,去录像厅看三级片,还租更露骨的碟片回家看,可他还是学的很好。他有一群铁哥们,走到哪都是三五成群,不光是没有人会欺负他,还是女生们点评追捧的对象。
最终,我去了高职,他上了不错的本科。
十多年后,我和他在聚会上见面,他惊呼原来我们一直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只是十一年的时间,却从来都不曾认识。
慢慢的一起吃饭聊天,相约看场电影,偶尔海边散步,也会看看山上风景。或者我和他都是孤独的,要不怎么会动了情?
他无数次问,为什么不是先遇到你?之前你都躲在哪里,怎么不让我找到?
我回答,我一直都在,只是你没有注意到渺小的我。若是有下辈子,记得早早来找我。
他摇摇头,我不信人有下辈子,只求今生。所以,他在寺庙里许了个愿,希望我和他永远不分开。
其实,在某个他不知道的山野仙洞前,我也许了愿,希望他安康喜乐,做最好的朋友。
我终究要辜负他,不能不顾一切的在一起,从七岁到三十好几,时间错过了再也回不去,可这并不能抹杀我和他从未远离的事实。哪怕彼此不认识,哪怕彼此已分开,那些情谊永远都在,而我亦是一直都在,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