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的最后一幕,我是在地铁上读完的。这样一本略带几分厚重感的书,在手机屏幕上见证它的完结,的确有几分草率。不过想到我与这本书的相遇,竟也有如命中注定一般。我知道《尘埃落定》是很早以前,但我始终以为一本以藏族为背景的书不会引发我太大的兴趣,因此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的时候也已经做好了原封不动归还的准备。然而缩在图书馆的椅子里读完前三章的时候,我却深深感觉,遇见一本书就像邂逅一个爱人,命中注定你该与他相遇,他只是静待最合适的时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该读的书,你总会读到的。
让我们说回这本书,说回麦其土司的傻儿子的故事吧。读到所谓的“骨头”决定了那个时代一个藏人的命运时,我突然意识到,土司在那片土地上已经不存在了。察觉到这一点,整个故事就变成了被剧透的悲剧,一切都注定要走向消亡。于是当妖冶的罂粟花在那片土地上绽放的时候,当战场上的枪声撕破空气,子弹穿透肉体的时候,当饥荒开始肆虐的时候,一切都成为了土司的官寨即将崩塌的证据。直到二少爷神灵附体般说出了“你的儿子将是最后一个土司”时,仿佛承载着整个土司制度的破败的列车在驶向瓦解的路上被狠踩了一脚油门。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是这段历史的旁观者,就像睿智却失去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能预见这一切,却只能用眼睛表达我们的愤懑与无奈。最后的最后,我们眼睁睁地看着麦其家的官寨在炮声中化作尘埃,尘埃落定,旁观者望着眼前空荡荡的世界一阵唏嘘。
说到这里又不得不说书中的结局,土司们的溃败已是必然,然而最后的片段却定格在那一场刺杀。一个时代的结束相比一个人生命的结束自然显得气势更加宏大,不过将如此庞大的事件落在一个人的命运终结上也有其中的妙处,尘埃落定,每个人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粒尘埃呢,曾经在空气中漂浮,最终也要沉寂下来,走向它的归宿。而对于仿佛注定要见证这段历史的二少爷而言,或许和土司官寨一起被埋葬是他最好的结局吧,虽然刺向他身体的是一把复仇的利刃。
关于这本书的另一个思考就是傻子和聪明人。大少爷旦真贡布世人所知的聪明人,而最后让他断送了性命的,却多少与他的聪明有关,聪明人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太知道怎样让自己能更快地达到目的。然而过于聪明的人反应也太快,而许多事的发展跟不上他们的速度,所以不是他们被命运扼死,而是他们过快的反应拖死了他们的命运。傻子一样的二少爷也并非不想当土司,只是他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他和他身边的人都曾相信一个土司酒后产出的傻子是不可能登上土司的宝座的,因此二少爷能想的事情就要少得多。但是他总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事实上决定你能走多远的也从来不是你的速度,而是你是否迈出了正确的一步。
不过与土司的灭亡相比,是做聪明人还是傻子又有什么区别呢?聪明人和傻子在时间的长河中是平等的,彼此不过都是一粒尘埃,跟随一股旋风以自己的方式在时空中飘荡,当旋风停止,尘埃也失去了依托,逐渐下沉,终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