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tfield通宵营业,下班凌晨三点半,头脑发晕,但不想回家。去逛Myer看手表,遇到超喜欢笑的Anne,两个被迫熬夜的人边看表边聊天,聊工作,说到令人发疯的脏手的小孩子,聊到熬夜,聊到大学,聊到工资。有些人有个习惯就是会说出来自己在做什么。就比如,Now I’m walking to my car. 或者 Now I’m gonna put it in here. 她就是这种,做什么都念来念去的很萌。念叨来念叨去又说了很多,已经凌晨四点半,还是一丝不苟的扫条形码,帮我看表。念叨卖表这工作其实很好,不会有人乱动商品,只有她才能拿表给客人看,边说边笑,一定是真的很喜欢这工作吧。聊学习的时候也很开心地讲自己多喜欢自己的专业。怎么设计毕业作品,她怎么这么开心啊,感染的我都跟着开心。遇到可以聊的这么开心的陌生人的感觉真的很久违。
出了Myer之后下到四楼,整层楼看不到一个客人,只有一个清洁工,还有一个黑衣服DJ在很沉迷自我的打碟,整层楼回荡着音响传来的电音。我一身疲惫,路过DJ走向下楼的电梯,结果他妈的熟悉的旋律响起来了,乍一听好像是那首“Wave”,走到电梯口的我一下子脚步就停了,但其实“Am I wrong”都是以前无数遍循环的歌,期间也发生了无数我对我重要至极的事情。已经凌晨五点半我的大脑已经混的没法思考,但是我走回去站在那里听了三分钟直到下一首歌。然后竖拇指跟他说你的歌贼酷,他回我拇指感谢。然后接着专心打曲子,我走了,整层楼没一个人。丫还打的那么开心那么high。他一定很喜欢自己打出属于自己的声音,才能在空无一人的空旷商场疯狂演奏吧。真他妈酷。
我来澳洲之后学到了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一定要像他们一样。努力做喜爱的事情,打破一切阻挠也要去做。
这样即使前路漫漫,梦想遥远,你仍然在自由的前进。
停止追求那一刻后,人生便失去了风筝线,了无存在的意义了。
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