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写的那篇《15年除夕夜,父亲哭了,我也哭了》文章里,qz在公众号的下方有一段评论,具体内容见下图。
今天,来写写关于这段话,我的一点想法。
不得不承认,在我初来泰安的那两年里,如qz所说,她把我当祖宗一样供着。
那时的我,根本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公司有一点不开心的事,回家就要拉着个脸。
而她呢,又是个心思特别细腻的姑娘,看到我不开心了,就要想方设法的哄着我,然后还会怯怯的问: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惹你不高兴了。
再来说说我们吵架。
我们两个属于那种很少吵架的人,即使有了孩子之后,一年吵架的次数一双手也可以数的过来。
重点是吵架以后的事。
那个时候,只要我们吵了架,不管谁对谁错,最后一定是她哄我,以至于她曾经和我多次抱怨过:为什么每次吵架都是我反过来哄你,到底我们谁是男的谁是女的。
我为什么不哄她?很简单,因为我那时习惯了她先服软这点。
造成这一切的根源是什么?正是她说的那句话: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从你父母身边把你抢走。
有几次,和她吵到最后,我就可耻的这么说过:我容易么,为了你,大老远从东北跑到山东!
只要我说出这句话,无论先前她多么占据上峰,瞬间就会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再无半句话反抗。
因为内疚,她可以不断放低自己那原本高傲的身段,一次次赔笑哄我开心;因为内疚,她宁愿一次次出卖自己的灵魂,只为补偿离家带给我的情感损失。
这种状态,据我回忆,持续了2年,甚至更久,直到她怀孕,直到巴金的出生,我才在一点点的成熟成长中,寻见了自己曾经的想法,是多么的让人不耻和作呕。
她曾经的这种表现,在心理学上讲,是一种畸形的心里,叫做情感亏欠。
因为内疚,从而主动并愿意承担更多的情感投入。要知道,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你的内疚,会让自己无止境的陷入低姿态的忍让、迁就、包容和弥补的漩涡中,你会觉得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份永远也还不清的贷款!
而对方,一旦抓住了你内疚的心里,就像握住了尚方宝剑,在与你的感情世界里,肆意挥舞,直到你流尽最后一滴血;更可悲的是,即使你们最终分开了,你还会无比自责,感觉是自己导致了这样一个结局,亏欠Ta的太多。
现在的我,特别想对那时的我说一句话:
你是有多怂,没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逼着你来,既然来了,就别觉得自己有多高尚有多伟大,要不然,真就应了那句经典的话: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所以,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角度奉劝那些结了婚的,要结婚的,没结婚的人儿:
千万别在感情的世界里觉得亏欠了对方,因为你一旦有了亏欠感,便从底气上输了全场。
《欢乐颂》里的应勤这样对邱莹莹说:你都不是处女了,我怎么可能再爱你?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多如牛毛。
傻姑娘,遇到这样的直男癌,千万别像邱莹莹那样还认为是自己的错。要不然,即使你们最终真的在一起了,这个结也一定会在他的心里打一辈子,解不开的。
你能想象出,每当你们做爱时,他像嫌弃婊子一样嫌弃你的样子吗?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用屁股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