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推开出租屋就看到小飞蜷缩在床上,像极了餐桌上的小龙虾。我从来没有想过像他这样一个一米八几的北方汉子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和他算是大学校友,毕业的时候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公司同事,为了减少生活开支两个人一商量就在市郊租了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我刚搬进去没多久,就融入了他的夜生活中,被他天天拉着出去撸串、K歌、外加蹦迪,也就是在这个时间我认识了她在大学谈了四年的女朋友。
第一次见到他的女朋友的时候,是在KTV。我记得那时候他的女朋友唱了一首莫文蔚的《阴天》,声线细腻,伴随着肩膀的抖动,让人看上去实在喜欢。末了,小飞还拉着他女朋友的手向我介绍,这是他大学谈了四年的女朋友,现在也在这个城市上班,不过只能周末见面,因为他的女朋友的工作在城市的另一头。我看着他女朋友拉着她的手时害羞的表情,就淡淡的点了点头继续坐在角落嗑我的瓜子。
那次相遇之后,我很自然地就充当起了他们俩的电灯泡,日子就这样平淡无奇的过着,好像什么都变得顺理成章一样。
因为小飞比我早进公司两年,所以在一年一次的升职中他荣升为了小组主管(因为公司人员流动大,所以一年都会换届)。得知这个消息的当天,小飞开心的把我们这几个狐朋狗友请到了一个稍微上点档次的饭店。之所以说上点档次,是因为我们平时吃饭都是在街边摊,他还没美其名曰“天当被,地当铺,多自在。”每当他说这个的时候,他的女朋友总是脸红彤彤的像是听到了不该听的话似的。
招呼好几个朋友,我们便往小飞定的饭店走去。夜色下的城市像一个围墙,紧紧地箍着我们的躯体,只有那一缕缕残魂才有机会站在高处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当然这个城市里更多的还是我们这些只为生计的人。到了饭店门口,就看到小飞那一米八几的个子正站在门口迎接我们,这小子因为升迁还特意回了趟家把自己当年面试的那身西服给穿了出来,听说这是他家人送他的毕业礼物,当时花了一千多块呢。寒暄了几句,我们就往小飞定的包厢走去,刚进门就看到他女朋友在忙里忙外的点菜。喊了声“嫂子”,她才停下来,对着我们这一群人点了点头微微一笑,又继续忙了起来。这顿饭吃的还是和往常一样,一大堆人胡吃海塞一通,晕头转向的出了饭店就各自打车回家了。我和小飞的女朋友扶着这一米八几的身体,累的胆汁都快要吐出来了,终于把他放到出租屋的床上才算消停。想到小飞的女朋友还在城市的另一头住,我便提议送她回家,要不然第二天她不知道几点起床才能不迟到。就这样,我们一块下了楼。
夜晚的出租车显得格外的少,我们只好步行往人流量大的地方走去。身边呼啸而过的车影相想必都藏着一个急于回家的心吧!她也应该如此。
寻找出租车的这一空档期,小飞的女朋友突然问我“如果我和小飞分手了,你会怎么看?”我因为酒精还在起作用吗,不由得大声说道“什么”。她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战战巍巍的继续重复了一遍。我低着头,从口袋掏出了一支烟,站立着点着后回道:“不是什么事由自己决定,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们走到最后。”她点了点头,再也没有说话,直到我拦到了一辆车把她送上车她才说了一句:“照顾好小飞,再见”。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小飞也不再拉着我出去喝酒玩乐了。每天下班,小飞把他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发出一点声响,第二天早上又会像往常一样和我一块去上班。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叫我陪他喝酒,那一夜他喝的烂醉,却什么也不愿意说,只是说“这也许就是命”。在之后,他辞职了,回到了出租屋,每天呆呆的坐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像是在思考什么。我自始至终没有告诉他女朋友那晚说的话,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
他接过我从外面给他带的晚饭,莫名其妙的说了句“我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了。”说完就到了卫生间,我傻傻的站在原地,只听到卫生间哗哗的流水声中伴着他嘶哑的哭声。
“也许每一段感情都不如你所设定的那样,可那已经刻画在身体里的记忆却永远都不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