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我的目的是极其功利的,就是想给我们地区的老师们经营一个微信公众号,要写文章。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便认为自己是一个写作能力很差、文笔很不好的人。因此,格外希望通过这个训练营找到一点写作的信心,培养一些写作的习惯。
小学时,平日里的娱乐活动不多,总是喜欢跑到镇上的图书馆借书来看,那时候就随便挑着自己喜欢的来看,时常书不离手,如痴如醉。我爸笑我说是“书呆子”。那时候的作文水平也不错,经常被老师拿到班上读。不过小学时候写作文很多是模仿好的例文写的,自己的思考甚少。
后来进入青春期,被要求看一些什么名著、什么必读、什么推荐,我反而对读书不那么热衷了,此时喜欢一些辞藻华丽、优美的语言,经常摘抄一些乍看美妙非常的句子,但是细细品来却不知所云。
等到逐渐成熟后,读书的习惯已经落下多年,但仍然喜欢思考。这样的后果是,高中前两年的语文作文很少是能够写完的,成绩很差。每次写作文,我都要先在脑内翻搅一番,等我翻搅完,别人已经写了一半,等我写到一半,已经到了交卷的时间。如此反复,多次之后,我就形成了这样的想法:嗯,没有真情实感,我写不出东西来的;嗯,我是一个写作能力很差的人。直到后来,我开始屈服于高考作文的各种套路,才终于把自己的成绩搞上来。然而这些想法似乎已经形成一种定势。
今天早上听了林语堂先生的文章《读书人和不读书的人最大的差别》,我有些观点与他不谋而合,他有些话语令我感慨颇深。文中说到读书要去发现自己喜爱的作家,就像:“伊里奥特(George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我当时在想,我有没有对哪位作家有过类似的感觉呢?我想不出来。
后来,突然灵光一闪,啊,有的!那是一篇高中课文《项脊轩志》,一读到这篇课文,我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甚至去买了归有光的文集,不过没有看几页。但是这种喜爱的感觉至今犹存。
不着一辞,作者的情感在平淡从容的叙述中缓缓流淌出来,温暖人心,回味悠长。对于这种风格的喜爱,我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的性格。太多的抒情固然热烈,华美的词藻固然养眼,但是把情感夹杂在朴实的描述中,在我看来更为清晰,更有条理,也更有味道。
而这,也是我在写作上希望能够培养和保持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