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胃口掉的厉害,老是饿着也不想吃东西,我想大概是自己犯了什么病。
相思病。
我是个顶奇怪的人,喜欢的人一无所得,喜欢我的人万无一失。按朋友的话说,我这是耐不住寂寞,再说得文艺点,就是缺爱。
可偏偏在夜深人静,只听得虫子鸣叫的时候,我想的不是某个女生,而是一只猫。
我养的猫,稀饭。
好几次,我都在梦里见到她。
1
最初的我并不想养猫,在逃离寝室自己租房住的时候,我想的是养一只金毛,人们都说金毛是暖男,我那时挺需要温暖的。
稀饭是朋友送给我的,或者说丢弃给我的。第一次见到她还只是巴掌大小,叫一声喵也都是奶气。朋友说它当时才出生未满一个月,名字叫稀饭。然后一边念叨着让我好好养,一边把养猫的东西塞给我。令我意外的,东西并不多,一个小窝,一个盆,一袋猫粮,这就是全部了。
朋友说,她会来探望稀饭,让我别再给猫改名。
于是,稀饭就一直叫做稀饭。
在此之前,我没有养过猫,所以稀饭对我来说,简直算是一个新的物种,加上它太小,又让我感觉自己突然多了个孩子。
2
一开始,我按着朋友的嘱咐喂养稀饭,可很快就发现猫咪有些过于安静了。我开始咨询朋友,朋友说稀饭可能是涨肚了,喂点健胃消食片就好。我有些疑惑,这样的小猫,能吃成年人的药物吗?
遇事不决,问度娘。我在网上搜索稀饭的症状,很快有了答案。稀饭,生病了,而且很可能是朋友给的猫粮问题。猫咪成长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吃的猫粮品种也不一样。按照稀饭这个年龄段,它应该吃幼猫粮,或者猫奶糕。但朋友给我的,是一袋成猫粮,品质更是低廉,一时间,朋友爱心人士的形象在我心里荡然无存。
好在当时有另外一个朋友也养猫,我管她叫舅妈,舅妈很快给我推荐了合适的猫粮,为了不让稀饭挨饿,我只好在京东下单,也顾不得价格是贵还是便宜。
猫粮换了就好,可稀饭生病却不可能自己恢复。去医院就成了唯一的方法。
结果很快出来,是寄生虫,又因为朋友给喂的成猫粮,这让稀饭的胃变得十分脆弱。只是我没有想到对于小动物的医治费用会这么高,连检查带开药,这一次竟花了我五百块钱。彼时我一个月生活费也就一千,算上兼职和奖学金也不过一千八。除去房租和买猫粮的钱,我发现自己的钱居然所剩无几。
不得已,我联系了送猫的朋友,希望她能够垫付一部分稀饭的药费,可却没有一点回信。
我想,她大概早就知道自己没法养活稀饭了。
就这样,脆弱的稀饭和孤独的我彻底绑在一起了。
3
稀饭真的太可怜了,从一开始她就是营养不良的,到后来胃又变得不够坚强,医院都快成了我和她第二个家。
为了保证治疗的效果,我听从舅妈的建议,每一周带着稀饭去金牛区的一个宠物医院,直到稀饭逐渐活泼起来。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稀饭在小时候没有一点作为猫的骄傲,反倒十分粘我。我自然也相当喜欢稀饭,因为这只猫,我的生活似乎多了些乐趣。
我会把稀饭可爱的模样分享给朋友们看,也变得更乐意出门,当然,是带着稀饭一起的。
有时候,朋友们也会选择到我租的房子里,他们也很喜欢稀饭。这让我很开心。
只是那位特殊的朋友却从来没有像她承诺的那样,她不曾来过。
4
稀饭粘人也带来了一些烦恼。
作为一只小小年纪就受尽苦难的猫,稀饭比我更害怕孤独。
但我总归是需要上课的,每次出门,我会把稀饭关在屋子里,这个时候它就一直叫,想要冲出房间,这让我每次出门都有一种负罪感。
我本以为稀饭叫一段时间也许便累了,因为我每次回到家的时候非常安静。
可我的室友兼挚友小辉不这么认为。我开门的一瞬间,第一个冲上来的不是稀饭,而是他。
他对我埋怨道:“你可算回来了,你知道稀饭都叫了一下午了吗?”
我大惊,连忙打开自己房间的门,稀饭很安静地就坐在门口,我一把就抱住了它。
从此以后,只要出门能带上稀饭的,我就一定带它一起。会友也好,兼职也好,我觉得自己应该陪着它。
5
稀饭一天天长大,橘猫的种族优势日渐暴露。
孤单,无助,但能吃;肥胖,冷漠,就很皮。
稀饭是真的能吃。就超市买的半斤大的鲫鱼,它吃完甚至还想来一条。到我自己吃饭的时候就一直躲着它,在客厅里偷偷吃,这个时候稀饭被关在房间就使劲叫唤,惊天动地。
稀饭不仅能吃,还很挑。一般的猫粮它看不上,忍痛买点高档的,它还不喜欢。就这么前前后后给它换了十几种猫粮,好的一般的试了个遍,总算找着能让这味主子下嘴的口粮。光吃猫粮是不行的,必须时常改善伙食。一周一个罐头必不可少,偶尔还得有鸡胸肉和鱼做辅佐。鉴于稀饭是一只母猫,我可能过早的体验了“穷养儿,富养女”的辛酸。
稀饭也是真的皮。小时候它身体不好,不敢打,舍不得打,每次玩就随便它咬和抓,因为稀饭那会儿劲儿还不大,倒有一种按摩的感觉。可长大了就不行了,稀饭咬是真的放开了咬,也不管你是不是铲屎官,储备粮食却是跑不了了。咬得痛了,我就拍一下它的脑袋,反而让稀饭觉得是在逗它玩,于是咬得就更起劲。
咬人事小,可偏偏这孩子只咬我一个,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手都是牙印。
稀饭不仅皮,还很跳。都说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猫,这话放在稀饭这儿不适用。我算是一个安静的人,可稀饭偏偏要逼着你陪它玩。从一个地儿跑到另一个地儿,总会在你面前落一脚,还喜欢往高的地方跳。以前为了不让稀饭偷吃,我把猫粮放在衣柜顶上,后来猫粮和罐头存放的位置只能是上锁的柜子了。我的上一台笔记本电脑就是这样每天被稀饭当跳板直到退役的。
稀饭还很霸道。作为一只母猫,稀饭没有小公举的觉悟,一直奉行一个原则:我看到的就是我的,我在的地方我做主。没有其他猫能在稀饭的盆里抢到东西吃,也别想在稀饭吃完后吃东西。一个毛线球,只要被稀饭叼住,那就基本夺不回来了。稀饭还喜欢藏东西,磨牙棒什么的,根本就是一次性道具,有一次我甚至在我装衣服的箱子里发现了它藏起来的鱼骨头。稀饭的霸道还有一点体现在于她睡着后从来不挪位置,而且睡觉的地方从来不是给它准备好的窝。稀饭的寝宫常见于我的键盘,我的枕头,我的坐垫以及我脱下的衣服。
稀饭也很爱锻炼,除了之前说的跳高外,磨爪子和攀爬也是必练的项目。让铲屎官感动的是它居然能放身段和铲屎官用同样的健身器材。不到半月,我的拳击袋,仰卧起坐板和瑜伽垫通通换了一层皮。
6
在学校的最后一年半都是稀饭陪我过的。我知道它的种种不好,感受得到手上的条条伤痕,但我从未想过抛弃它。
冥冥中,我总觉得我俩是要注定相依为命的。小辉总说我对稀饭太好了,或许换一个人,稀饭可能早就死了。可我偏偏就是一根筋,既然接手了就不会撒手。
稀饭或许是幸运的,但我肯定是幸运的。大学最后一年,我遇到一些难以承受的事,家里给了我很大的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选择北漂。最难过的时候,在外面是朋友支撑着我,在家里就是稀饭给我的安慰。
我知道,稀饭虽然调皮,也不过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能多陪它玩一会儿。在陪它玩的时候,我也就能开心起来。
这么想着,稀饭其实是一只非常懂事的猫。
7
我已经一年没见到稀饭了,各种意义上。
毕业的分别是令人伤心的,与朋友,与老师,与稀饭。
我最终选择了北漂,本就一无所有的我,索性不顾一切从头开始。是无奈,也算是最后的机会。只是这样就不得不与稀饭分别,这与我最初的设想大相径庭,我本想留在成都,谋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有朋友,有稀饭,便不会孤独。
临别前,我把稀饭托付给了姐姐。姐姐和姐夫都是喜欢猫咪和狗的人,自己也养着一只奶牛猫。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没错的,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能收到姐夫发来稀饭的照片和视频。
它应该快适应新家了吧,我想。
春节的时候,我回家了一趟,满心期待着能再次见到稀饭,它会不会记得我?我盘算着把稀饭接到北京,这样也算有个伴,当然,在它乐意的情况下。
我下火车的时候,是姐夫开车来接的。他看到我,脸上有些愁容。“给你说一件事儿,稀饭跑了,我们没有找到。”
终究,我还是低估了稀饭的内心。大学那会儿也曾跑出去过,我也曾东奔西跑的寻找过,但每当我快难受到不行的时候,稀饭就会自己出现在门口呼唤着。我一开门,它就窜进我的怀里。但这次,稀饭似乎没打算回来。
它是去找我吗?
我不敢去想答案,无论是或不是,稀饭不在了就已经是一个让人想要逃避的现实。
8
昨晚,是我最近一次见到稀饭,在自己的梦里。
稀饭在我现在的屋外叫着,我一打开门,它就窜进我的怀里。
它的头蹭着我的胸口,发出呼呼的声音,连温度都那么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