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到一个公众号昨天征集了一个这样的话题:你喜欢过你曾以为绝不会喜欢的人吗?我一字一句很认真,回答它抛出的这个问题后,我才发现我把题目错看成:你喜欢过你曾以为绝不会喜欢你的人吗?
好吧,顺势回忆了一下我的青春。
在我高二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不可能喜欢我的人。只要一提这件事,和我一起从高中走过来的朋友,都知道我在说谁。因为我从没有遮掩过,以为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全世界都知道。
我写过很多日志,有过很多无病呻吟,还有一个私密的相册,都关于他。有他知道的,有他不知道的。和朋友聊天的话题也只有他,上课的时候,大多时候只盯着他的背影发呆,想着他会不会回头看我一眼。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世界突然就变小了,小得好像只有他。我不知道未来是什么,也不清楚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只想每天能看到他,还想和他上同一所大学。
高三的时候,他要去成都学播音,然后我去学了编导。不全是因为他,但大部分原因是。那是我第一次到成都,第一次坐那么远的车,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却并没有害怕或是不安,因为他也在。即使大半年的时间里,我们说过的话没有超过十句。
再后来他回学校了,我一个人在成都。冬天,特别冷。他的生日,我买了票回学校,不敢告诉家里人,只得悄悄到朋友家借宿,像一个漂泊的流浪汉。等他生日那天,去了一个小蛋糕店,和老板说了很多好话,终于同意让我自己做蛋糕。人生中亲手做的第一个蛋糕,很丑,上面写了他名字的字母简写,和祝他生日快乐。
知道他不想见我,我把蛋糕给了我闺蜜。然后就离开学校,去火车站。一上出租车,泪就止不住的流,司机都不敢和我说话。下车后,有一段路是完全漆黑的,我终于忍不住,一边走着,一边嚎啕大哭。
车票是半夜12点的站票,我在火车等了5个小时,站了一夜,凌晨到成都。我在冷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的时候,他们在一起给他庆祝生日。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个什么,做过把自己搞得很狼狈的事情不止是这么一次。我们有都多共同的朋友,没有一个不劝我放弃。但我不知道,我那么容易被人影响的一个人,当初为什么就那么坚定的从未想过要放弃。
刚好《恶作剧之吻》在那个时候很火,很多人都在袁湘琴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被江直树各种嫌弃,却还是不依不挠的追着不放。她在男神面前愚蠢,天真,幼稚,却拥有十足的勇气。这部剧美好的结局,给不少人被打了鸡血,我也不例外。
也许,有那么一丝可能。就是为了那么一丝不太可能的可能,就算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怕。但很多人都像袁湘琴,却都不是袁湘琴。最后和男神在一起的人,终归是少之又少。
我以为能感动他,但感动的人只有我自己和身边心疼我的朋友。我以为奋不顾身是勇敢,其实对于不喜欢你的人来说,除了给他困扰,什么都带不了。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才开始慢慢停止下来。
他下个月要结婚了。其实曾经真的很难想象他要娶别人的样子。但他打电话通知我的时候,打心里为他高兴。曾经为了放下他度过了一段很煎熬的时光,好在都过去了。
和以前的朋友说起这件事,说想起我们那时候为这些人要死要活的,好傻啊。她说了一句:但那时候就是觉得喜欢,那是你的青春啊。
对啊,再幼稚,再愚蠢,再莽撞,也是我的青春啊。虽然已经不喜欢他了,但还记得自己毫无保留去喜欢一个人的样子,也记得当初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简单。不过是,有天晚上趴在桌上睡觉,刚好有风吹进来,觉有点冷,刚好坐在我旁边的他,为我披上了他刚脱下的外套。
或许,你也有过这样的一段时光。那个人没有做过什么惊天撼地的事,一件小事,一点点的小感动,就足矣让你挂念很久很久,让你拥有不顾后果,去撼动天地的勇气。
即使他从未给你回馈,可你依旧没有后悔过自己的执着。因为到最后你会发现,岁月代替了他,回馈给了你值得回味的,叫作青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