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收到一条通知:29-31日正常上班。这虽然不在意料之中,但也不算在意料之外。忘记去年是否有类似的通知,不同的是今年换了领导,今年要每天开晨会,所以“溜”不了。去年在“上班”和“去上海”之间选择了后者,但忘了当时选择的心理过程,所以今年记录下来以备忘。
内心很希望和上司坦诚:“12月31日007两周年庆,罗胖在深圳跨年演讲,而且今年拿到的是20年联票,可以和罗胖近距离接触,所以30号和31号请两天假。”如果自己真的这样请假,那接着还必定要解释一番什么是007,谁是罗胖,大老远去听一个胖子吹牛有什么必要。然后接着还必须解释这不是传销组织,必须解释自己很安全。然而,就算解释半天,最后得到的答复几乎可以肯定是:“年底不能去,要去,过了这两天,过了年底你再去。”所以既然选择要去,就不能这样请假,不然领导说了不能去,还执意要去,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从工作上而言,从买票那一刻起,就陆续把工作安排好了,同事也让我放心去,30号31号两天我不在单位并不影响工作开展。但办公室通知了正常上班,就必须执行,更要带好头。
从休息天数而言,这个月也没有休息够应有的天数,但下发了通知,就不能休息了,请假也不行,因为罗胖和咱们的工作没有关系。之后也不会让你补休,也没有双倍工资三倍工资。
争论这些不合理,没有什么意义,既然选择要去,就只能接受去了之后的一切后果,当然方式还是要委婉一点,人都爱面子,上司也不例外。只要不影响业务开展,就选择去,该承担的批评或者处罚必须承担。
有时候也会反复问自己:是不是没有带好头?是单位管理不够人性化?还是自以为是?在其位谋其政,自己是否足够用心?如果价值观念有冲突,为何不选择离开?
事实上并不是不想离开,而是没有能力离开。离开,承受不了生活的压力,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年龄,而是上有老下有小,选择离开所面临的未知风险承受不起,所以不得不做出“留下”的选择,从这一点来说,自己是应该感恩的。忍耐,是适合现在的选择,希望将来有一天,可以做出顺从内心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