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最近发生了一起惨案。
10月13日,有一仿佛来自洪荒的男子,在首都奥斯陆西南的康斯博格镇一家超市外,忽然凶性大发。
他肩上挂着箭筒,手里举着弓,随机乱射,接连射杀了5人,射伤2人。
这吓得行人纷纷逃避,或者赶紧寻找掩体,这其中还有妇女带着小孩。
挪威警方不久接到报案,当然要迅速赶到,将凶犯制服。据报道,凶犯是一个37岁的丹麦男子,行凶原因尚不清楚。
但是这已经弄得挪威全国恐惧,挪威警察总局一声令下,全体警察一律持枪警戒了。
他们以前本来不带枪的,现在则怀疑它是不是一场恐怖行动的前导。
也难怪,挪威人对于2011年7月的那起恐怖袭击,一定记忆犹新。
那年的7月22日,有一个32岁,叫安德斯·布雷维克的挪威男子,曾经在首都奥斯陆一顿爆炸、枪击,居然造成了77人死亡。
这据说是二战以来,挪威遭受的最大规模的袭击,算一场国难。
只不过挪威人对于这个杀人狂的处置,却依旧很轻。
挪威的法律本来就轻,它全国加起来只有94个人被判“预防性拘押”,也就是觉得你可能一直是危险人物,要长期拘押的意思。而布雷维克,就是这94分之一。
但是你以为布雷维克被判“预防性拘押”,进了所谓的“超级戒备监狱”,会日子很难吗?
不会。
挪威的超级戒备监狱,不过是没低戒备监狱自由、舒服罢了。
人家挪威的囚犯,可是刑期超短,平均不超过8个月,大约90%的刑期都在一年以下的。
而且他们也同样享有教育权、投票选举权。
同时,挪威的高等戒备监狱,也都有争当模范的雄心,大家对谁是世界上最好或最人道的监狱,可喜欢了。
这就像他们的一位监狱长,汤姆·埃伯哈特先生说的那样:“我们挪威的监狱,有我们叫做‘正常原则’的东西。只要可能,囚犯们每天的生活,应该和普通人的生活没什么两样。”
总而言之,那只是个限制自由的地方而已,而这限制,也只是相对而言。
咱们不妨举例说明。
挪威奥斯陆南部的贝斯托伊监狱,是一所低戒备监狱,在那里,犯人们过得可舒适了。
那基本是一个乡村风格的环境,大家可以随意走动,人家还有一个海滩可以漫步,就是经常坐坐往返的渡轮,都不稀奇。
他们那里当然也不缺滑雪、烹饪、打网球、打牌等活动,简直就像个俱乐部、度假村。
而且那里的警察一到下午就下班回家了,一百多个囚犯,就几个人看着玩。
更神奇的是,挪威的刑事犯改造局,对于刑期快结束的犯人,如果只给这点待遇,会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所以他们就会把这一类囚犯,再移到囚犯之家。意思就是,这里跟外面普通人的美好生活,是差不多的。你如果还想常回家看看,狱方一般也会给你“放假”。
说完低戒备监狱,咱们再说一个高戒备监狱。
挪威的哈尔登监狱,在靠近瑞典的挪威南部,人家那厨房,可全是不锈钢餐具。而工作间里,则锯子、钳子、锤子等金属工具应有尽有,谁也不怕犯人自杀,或者再干点什么。
同时,那里还有专为犯人们准备的音乐工作室,像吉他、电子琴、乐鼓、混合器什么的,样样不缺。
它唯一像监狱的地方,也就是高墙、铁窗(有的没铁窗),你集体活动完毕,要回到牢房待着。
挪威的监狱如此之好,世界各国当然会来观摩学习,据说,美国有一位叫詹姆斯·康威的监狱长,跑来看过后,大吃一惊:
My god!Fuck!这是犯人所向往的最美监狱,美国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而挪威改造局的官员则解释说:
我们的犯人,一般都是从高戒备监狱开始,转低戒备监狱的。这样他们就可以从监禁,逐渐过渡到完全自由;我们希望的是,所有囚犯被释放时,已经为回到正常生活做好准备。
不得不说,他们实在是太贴心了,这弄得我很想过去砸了他们家玻璃,到那海滩溜达几天。
如此这般,那么挪威杀人狂布雷维克,当初嫌单独监禁不好,监狱条件不好,要愤怒控告政府侵犯他的人权,就理所当然。
人家本来就跟外面的人享有同等权益嘛,杀77个人,跟外面的好人,不就隔了一道高墙?
所以,布雷维克也完全可以要求著名的奥斯陆大学,准他入学,攻读政治学学位。
他才不管那些死者的朋友,有很多就读于奥斯陆大学,那些死去亲人的人,有多痛苦。
而奥斯陆大学也没管,他们居然同意了。
理由就是:
我们的大学,也曾是布雷维克攻击的目标,但他在法律上有学习的权力。
我们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我们得尊重犯人的受教育权利。
我们并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我们的大学。
我们做出这个决定同样不容易,但我们是基于原则而行动。
我们的司法惩戒系统不是为了以牙还牙,而是为了让人洗心革面,教育对他,肯定会是好事。
……
布雷维克是思想极端的民族主义者,他曾经在推特上引用过一句哲学名言:“一个有信仰的人,等于10万个只有兴趣的人”。他发动恐怖袭击,其实只是为了出名。
这种人极其疯狂、危险,尤其令人恐惧、鄙视,但奥斯陆大学却就是这样处理的。只不过,他们当然不会允许布雷维克真的过来上学,而是通过课程资料。
他们同时也使用了化名,并为了使布雷维尔与老师和学生们,不存在任何接触,严格限制他上网。
应该说,奥斯陆大学原则性极强,教育改造理念先进,挪威果然是一个以自由、宽容、和平著名的国家,足以让我五体投地地朝圣。
但我还是更倾向于英国白金汉大学副校长,安东尼·谢尔顿的观点:
“我对教育的作用和救赎深信不疑,但我觉得此人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那就不是大学可以决定的了。决定权应该交给受害者的亲人们。”
就是啊!受害者和他们的亲人没有权力要保护吗?如果只讲罪犯的权力,那受害者的权力该放在哪?如果只讲救赎、温暖,那法律的严肃性、惩戒力、震慑力,又该放哪?
可是,挪威的改造观念、改造方式、改造环境,如此宽松,偏偏又有显著的效果。
有数据显示,挪威的罪犯再犯率,全球最低,只有20%。而英国是45%,美国则干脆有76%的罪犯,会在5年之内因为重犯被捕。
实际上挪威的整体治安,也相对较好,无论官员还是民众,都对他们的这种改造观念与方式,没有太大意见。
那么,我还是闭嘴悄悄的吧,反正我又不在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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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九鸦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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