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怕看到,一个元气淋漓、浑身发亮的人,渐渐生机丧失,变得心事重重、沉默寡言。这状态太凄惨,我实不忍。
于我而言,宝玉的好倒不在于他于女儿份上的情谊,何况细思起来,他是一个“集明朗、残忍、天真于一身的人”,天真的残忍,不作恶的残忍,往往会被人忽视,但这岂可抹去。好的时候他会是山子野老大爷,为群芳树立起一座精神上的大观园,不好的时候他遇事逃逸、怡红院无影脚一绝,此种作风倒也相当老大爷。他对女孩子,未必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好。
但我依然喜欢他。他的好在于他随时随地焕发的生机。在于他兴兴头头做事情的愣头青样子。
这太珍贵。
送荔枝给三妹妹,须得用缠丝白玛瑙碟子装着,送给老祖宗的桃花,也要用联珠瓶插着送去。颜色搭配,器物相宜,元气淋漓的人生活的情趣超乎想象。
在乡下看到农业用具,也须得上手摸两下。没见过的东西,简直不知道怎么喜欢才好,村头的二丫头白话他两句也都受用得很。
去到潇湘馆也不例外,妹妹嘟嚷道:“来了只是混翻。”妹妹的诗文,妹妹的枕头,妹妹的手绢,哪一样没经过他的手。然而,这种真诚的鲁莽,完全让人恼不起来,也不会觉得没教养。而是流动着一种温软的亲和力,贴近了你心我心。
我甚至能通过文字看到他亮亮的眼睛,和对一切充满好奇手舞足蹈的样子,似乎浑身上下散发着火锅的热气,生命劲头十足。并且因为生活优裕,内心没有灰暗与自卑的部分,敢于显示自己的无知,以表示对新鲜事物的惊诧。
文明的教育都在教导我们,优雅,从容,我们也都照做了,但总有超出我们掌控范围之内的时候,也要努力维持体面不掉价。直到看到宝玉这种直不愣登的样子时,一瞬间有了恍惚,这才是生命最原始的样子啊!
宝玉,你超可爱!
第二个令我觉得无比珍贵的是,宝玉对初心的坚守。
秦钟临死前对宝玉说:“以前你我,自为见识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从前这俩小伙伴一起上学,极尽叛逆之能事,毁师谤道,取笑禄鬼,不把世俗经济学问放在眼里;一起追女孩,专做俏皮事,追求爱情自由。现在呢,秦钟后悔了,便是将死之时也要变节易志,专等宝玉来说完这番话,才撒手去了。
秦钟像极了各个时代里的大多数。年少孟浪了一场,最终还是回来和父辈和解,走父辈安排的道路,成为了时代里最规矩本分的那类人。
但是宝玉不可能。他大有主张,他是势必要追求诗和远方,是那种要去西藏洗涤心灵的文艺青年。他可以表面做做样子,去学堂上个学,去雨村兄面前敷衍一番,去宝姐姐那坐坐。他可以配合环境与庸人的表演,但是心里装的,仍是“淫词艳曲”,奇优名伶,和他林小妞。他的反叛,不是秦钟那般针对家长与前辈,而是对抗整个时代和俗世,格局惊人。无论他是十岁,三十岁,八十岁,他一直如此,永远不会和世俗和解。
我甚至一直在想,宝玉要怎样做,才能达到家族兴旺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双赢呢。我发现,太难了,找不到两全的路。曹雪芹只有安排他出走。
作为宝玉,本来就是天上下来凡间旅游一场的神仙,做凡人的时候也早已参透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佛法,能够不把自己放进任何世俗的关系里,于是解脱也容易,出走也干净,不会感到任何道德上的谴责。
但是你让一般凡人如何割舍?如何像他那样心无挂碍不顾人?在理想与现实、自由与责任的关隘前,很多人都选择了妥协,以背负的责任为重。诸如林冲,倘若不是妻子既死回家无望,他会愿意为家庭一直忍辱负重窝囊活下去;就连孙悟空,最终也答应护送啰嗦的唐长老西天取经,规规矩矩放着筋斗云不用,走起了凡人路。
做凡人就一定不好吗?我们的顾虑与牺牲就不伟大了吗?如果这叫庸俗的话,那抱歉我只能庸俗。
只是,在我庸俗的时候,我会怀念,红楼有一个人那么勇敢地做自己,真好。
他亦只有一生。
注:
经常读书读得一头雾水,无法混充智者对每个人物进行总结陈词。以上是我小人家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