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庞先生和女友王女士从延安到西安办事,没能买到火车票,当天下午3时40分喊了一辆滴滴顺风车到西安。结果当天下午6时许,车辆在三原附近路段时,遭一辆大货车超车失控,车头损毁,车上三人均受伤。潘先生坐在后排,伤势较重,左肩骨折,右胳膊肘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
据了解,滴滴司机李某除了当晚陪同去了一次医院外就再没出现过,司机李某表示,出事时不是他开车,他不负责任。
24日上午,滴滴工作人员表示联系不到司机李某,此次来电了解事情经过。该工作人员表示,核实情况以后,滴滴平台将负一定责任,但需要庞先生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滴滴司机李某,但对方不接受采访。
24日,事故认定结果还没有出来,滴滴公司表示可以帮助庞先生垫付医疗费,需要警察开垫付单,但警察未给他们开具。
事发当日,潘先生回忆道,司机在开到服务区加油后,表示自己累了,需要我们开车。庞先生拒绝了,但王女士看到司机坐副驾驶就无奈同意了。那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责任呢?
律师认为,乘客与滴滴平台及司机之间成立了运输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法》290条,该司机有将乘客运往目的地的义务。司机将车辆让给乘客驾驶,出现过错,司机应承担其责任。并且,王女士的主观行为存在问题,这方面不可将就与退让。另外,涉事车辆与第三方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货车有责任。那么货运司机应向女方以及男乘客和顺丰赔偿,女方应向货车司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