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汉书.酷吏列传》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畏强权,杀掉了因犯罪被包庇的公主家仆,在皇帝面前死不认错,最后有了一个名号“强项令”,他就是董宣,董宣是何许人也,他是东汉初期出了名的“酷吏”,是一个让所有贵族都惧怕的“酷吏”。
这个酷吏不一般,他之所以被称为酷吏是因为他以办案严酷著称,并且他不畏强权,公主家的家仆犯罪他都能当着公主的面将其杀死。因为当着公主的面杀掉了家仆,所以这件事情闹到了皇帝的面前,皇帝很生气,想要乱棍打死他,这个时候的董宣就说:“情允许我说完一句话在死。”于是他说道:“陛下圣德中兴汉朝,却放纵奴仆杀害良民,将怎样治理天下呢?我不用棍打,请让我自杀吧。”
于是董宣就用头撞柱子,但是没撞死,这个时候皇帝和公主都知道自己错了,但是面子还得要,于是就要求他磕头认错,董宣死活就是不磕头,就算是宦官强按着他的头,他也不低头,于是,他有了强项令这么个称号。
作为酷吏的他,也有严酷的时候,早先,他在北海郡做国相的时候,就有这么一件事,在北海郡有一个豪门大户,家主名叫公孙丹,这个人在家乡盖了一所宅院,因为风水先生说,这个宅院需要用死人辟邪,于是就让儿子杀害无辜的路人。
这件事情后来被董宣知道了,无辜杀人?这还得了,于是就逮捕并杀了公孙丹和他的儿子,因为是豪门大户,有很多的亲戚朋友,因此这些人有的带着兵器开始闹事,董宣这个时候就考虑到,公孙丹之前是跟着王莽的,这些人估计有人是想反叛的,于是就不分三七二十一,全都给杀了。可以说这是董宣的一次滥杀无辜,虽然董宣因为这件事被抓到监狱中,虽然这次做的有些过火了,但是,他把罪责全部都承担在了一人的身上,没有祸及他人,并在面见刘秀的时候,讲明了自己为何这么做,后来刘秀对他的惩罚是降职,担任怀县县长,后来昭进洛阳担任洛阳县长,在洛阳时候因为政绩突出,被称为“卧虎”,民间歌颂他:“董宣衙前无人击鼓鸣冤。”
执法严酷不畏强权的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清官,清廉到什么程度呢?他曾经做过两千石的太守相当于现在的月薪三万到四万,但是呢?到了去世的时候,连一副棺材都买不起,只能用布掩盖尸体,家中只有大米几斛,破车一辆,足以见得,这个董宣不仅仅是一个“酷吏”,同时还一个清官,这件事皇帝刘秀知道了都大为感动,于是就将董宣以大夫之礼厚葬,并让他的儿子担任郎中一职。
他是一个“酷吏”,受到百姓爱戴的酷吏,让贵族都望而生畏的“酷吏”,因此,他青史留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