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它,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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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坐在从纽约飞向慕尼黑的飞机上,飞机颠簸的厉害,每颠簸一下心便狠狠地一紧,手想去抓些什么东西又不知道该抓住什么,想着该如何结束这糟糕的状况,想骂人又觉得没有谁做错了什么,大哭也没人观看,只能强忍,一腔情绪无处讨个说法,这样的时刻我遇到过很多次,高考失利,初次谈恋爱被人甩,引以为豪的翻译作品被教授打个低分。内心暗暗决定如果我能平安到达目的地,我愿意用挂科,用牺牲自由,用平时这个那个使我心紧的各种事情交换。到底是很怕死的人。很怕很怕。在这很怕死的时刻,让我回忆一下纽约,他才离开我刚刚三个钟头,我恐怕忘记他,我又何曾记住他。

三年前,21岁的时候,在我还在美国西海岸读本科的时候,因为航班在晚上起飞,我也是一个人在纽瓦克待了整整一天,那个时候喜欢装模作样的用文字记录旅行,并且来到人潮汹涌的大城市容易不加思索地对他厌恶,觉得他肮脏,嘈杂,欲望横生。现在想来,自己那么容易地给某件事物贴上一个标签,目的是印证自己对某件事物刻板的印象,目的是标榜自己持有某种态度,本质上还是用别人的眼光审视自我。所以那个时候写出来的纽约一定是带着刻意想要疏离人群的戾气。还好,那个时候并没有记录下纽约,因为觉得纽约貌似好的不得了,却独独与我没有发生联系。此时此刻回想起纽约,依旧认定它与我没有发生任何联系,但我试试看吧,透过记录纽约,我记录我自己,23岁了。

这次来纽约,我发现自己在变好。并不是我对第五大道上大部分的奢侈品牌如数家珍,也不是我了解越来越多国家的食物文化,越来越具备能力去赚钱以及花钱,而是我开始变得明亮又友好。和哦霸还有他大学时代的舍友一起在East Villiage (生活在纽约的人叫它东村)吃日料,寿司很涩,三文鱼软绵绵,抿了几口梅子酒听他们回忆自己大学的日子,听到他们讲踢足球比赛,因为差一分而输掉比赛后整个学院全体男生都掉眼泪,听到这里我竟然觉得这种集体意识蕴含着一种蛮酷的英雄意味。而自己一直是逃避集体的人,高中升旗的时候嚼口香糖,国歌越接近主旋律部分嚼的越猛,好像跟谁赌气,到了大学,军训的最后一晚,大家都沉浸在和教官离别的伤感气氛的时候,我神色恍惚地想:分开了谁认识谁啊。哦霸和我求婚,看着玫瑰,烛光,钻戒,我傻愣愣的想这个时候我哭一哭是不是会更应景。

你看,我是那么一个别扭,不乖,心里灰蒙蒙的姑娘。我总是斜眼望着那些大义凛然,持有权威性,需要很多人一起呐喊的雄功伟业,心里一百个不服气,我对美好总是质疑,我好像天生愤世嫉俗。愤世嫉俗的人很难与纽约发生深刻的联系,纽约是喜欢将欲望称作梦想的人的天堂。而我只想把耳朵堵起来,尖叫一声然后跑掉。这样,这样的一个我喝了几口梅子酒后竟开始被集体意识感动,开始跳出原本那个灰蒙蒙的自己学会体会别人的眼泪,那是眼泪啊,无论因为什么落下,它本晶莹又善感。来,为了庆祝眼泪,干了这杯梅子酒,在纽约。

在距离纽约不远的纽瓦克吃了一顿中餐,酸辣土豆丝,水煮牛肉,厨师帽子歪带,帅气友好,实际上没有谁会真的因为来到国外生活几年后就脱胎换骨,就学会西方人的耸肩,就完全适应麦片泡牛奶,我们都只是中国人换了个地方生活,生活了几年后发现生活在哪里都一样,都需要钱,需要性交,需要在成为好人吃亏成为坏人又自责的反复矛盾之中。中途来了个年轻的男子,只身一人吃饭,大家纷纷表示一人吃饭简直是孤独最心酸的写照,就连哦霸那样不善表达的人也说自己出差喜欢吃麦当劳的原因是周围有人在自己不感觉尴尬。于是我又开始神色恍惚,因为我从来都只会因为在人群中而感到尴尬,独自一人我只想欢快地舞蹈。但奇怪的是,独自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我会感到喘息困难,睡觉像攀爬。而有人在旁边和我分享一张床的时候,我能够坚持一个晚上不突然醒来后仓皇地翻阅手机,恐怕漏掉任何人的信息。所以你看,我又开始反复思索一些问题,到底我是享受孤独,还是不得不适应孤独,还是惧怕孤独。很多事情,想了半天,没有结果。

纽约的地铁真的很破败,像北京八通线,有股八十年代甚至更早的落败感,像双脚残疾的人吃力地往前挪着走。十一点多从曼哈顿赶回酒店,对面坐着一个流浪汉,大块头,两只脚像个积木搭成的小房子,发出阵阵臭味,他昏昏欲睡,到了终点站并没有下车,随着地铁随意走,他只是需要个避寒的地方。类似这样的人很多,在地铁里会突然有个姑娘高声诉说自己的困境,像北京一样,没有人会上前帮助。大家会觉得这样的人是在欺骗,或是懒惰成性,又或者只是习惯无动于衷,因为,我们有什么理由被别人打动?我们已经自顾不暇,并且这种自顾不暇不会因为赚钱多,声名显赫,或是其他任何而有丝毫的减少。我这么讲,你懂吗?

时代广场和电影里,画报里,梦想里没有丝毫区别,巨大的广告牌像玛丽莲梦露的红嘴唇,别人看一眼就能染上她的色彩,但当真的用手确定自己是否沾染这种色彩的时候会沮丧的发现,她的美,跟我们无关。所以我说时代广场又有趣又沮丧又生动又高傲又侥幸又禅意。在时代广场有各种表演节目,黑人兄弟们一副大金链子小手表的high态,鲁迅批评的哪是中国人爱聚群,明明世界各地的人都喜欢凑热闹,并且当这种热闹没有消费负担的时候,人们更雀跃了。喔,可爱又丑陋的人类,喔,包括我自己。在时代广场一家纪念品商店买冰箱贴的时候,里面的工作人员问我喜欢不喜欢川普,我答不喜欢,他便给我展示一顶写着:Make US great again 的帽子(川普演讲中最喜欢说的一句话),然后突然翻到帽子里面的商标,商标上写着:Made in China. 工作人员哈哈大笑,没见他们大义凛然地讲民族尊严,或呐喊xxx是美国的大口号。自嘲显得分外自信。

临走的倒数第二天,我们去泡了一家屋顶温泉。露天温泉建在凉台上,泡在水里可以看到曼哈顿的整个夜景,星星像盖在头上的毛毯。有一瞬间我被这种物质所带来的沉醉打动,觉得,有钱真他妈好,连星星都舍得露出更为可爱的面孔。大胸的西方女子也忙着拍照,甭管哪个种族,哪个文化,我们都喜欢物质带来的沉醉。看到一个人吃冰淇淋,我赶忙跟哦霸呼喊说:冰淇淋!那一瞬间我是不认识自己的,我认知的自己坚硬又别扭,一边追求物质,一边强烈抗拒物质所带来的便利的庸俗感,一定是要不容易快乐和满足的,一定是像夸父逐日一样追求虚无缥缈的事物。我为什么说自己变得明亮友好一些了呢,因为我开始变得可爱,开始因为一些用钱能够实现的东西而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惊喜。总之那一晚我是快乐的,即便后来伴随着莫名的愧疚和不安,我总他妈该死的认为自己不该这么容易地被快乐,尤其是用物质交换的快乐所收买。我知道这种感受莫名其妙,怎么讲,当我失去的时候,我会感觉更踏实。那个用力嚼口香糖,不知道成天跟谁赌气的小姑娘一直都在啊。乖一点吧。你会更容易快乐和满足。

最后一晚看了场百老汇的歌剧魅影。吃完开在纽约的一家兰州拉面后向剧院一路狂奔,在关门的最后一分钟赶到。百老汇音乐剧的声音优美的能够穿透一切,灯光效果绝美,我文学翻译课的教授说大多数人,包括母语是英语的人在没有台词的情况下都听不懂演员唱的是什么。所以何为艺术,如果艺术没有与人的日常生活产生联系,我是不是还应该对所谓的艺术产生尊重,只是因为它是艺术并且大多数依靠它来告知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变得美好。如果我说我拒绝呢?我是说,我没有否定艺术的价值,我只是拒绝成为摆在庙堂之上艺术的贡品。可以吗?最后当埋伏在剧院的魅影选择放手的时候,我还是被一丝激动所笼罩,但当大多数人群都起立为谢幕鼓掌的时候,我还是没有站起来,我觉得我没有看懂这场音乐剧,如果我站起来为他喝彩反而是不真诚并且掉入形式主义。看看身边的哦霸,他也没有站起来,我们俩在某些地方有着出乎意料的不谋而合。所以为什么回到他的身边,我是一个看见冰淇淋都会欢呼的人,我真喜欢待在他身边的自己,我放松,天真,卸下防备,感情外露,热情肆意,而他不在的时候,我怀疑,矛盾,冷眼旁观,自卑,没什么能让我满意。

最后,我并不喜欢纽约,依旧如故,因为太多人喜欢它,我还是没有变得真正明亮起来,明亮地去接受穿行在纽约中央,不,人类中央的嘈杂,和欲念。我该怎么办?嘘,别说话。这个问题真的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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