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
首先得做一场白日梦,只在头脑中反复思量某个人或某个情景。然后开始记笔记,简要写出叙事线索:某人进入场景,然后离开,他做了什么事。等动笔写小说时,我会列出故事大纲——这份大纲不需要严格遵守,等进入写作进程后再做总体调整,但有了这份大纲我才能动笔。而后我把故事连缀起来,全不费心去思考风格的问题,只是不断地写、重写一样的场景,构想出全然矛盾的情境。。。。。。
我一般在上午工作,一天里最初几个小时,我一般在用笔写作。
早晨几个小时是最有创造力的。但我从来没法这样工作两个小时以上——手会写酸。然后我把手写的东西打出来,边录入边修改;可能这就是重写的第一阶段。但我总是留下手写的几行,第二天就能从前一天结束的地方开始打字。启动打字机能制造一种特殊的动感——就像热身练习。
不论如何,我会保持严格的工作日程。每天清晨到下午两点,我都待在书房里。这几个小时对我而言是神圣的。但我也不是一直奋笔疾书;有时我在修改,或做笔记,但总是在有条不紊地工作着。当然,有些日子创作顺手,有些日子很糟糕。但我每天都要工作,即使没有任何新想法,我也会花时间修改、做笔记,等等。。。。。。有时我会重写已经完成的片段,哪怕只是改改标点。
周一到周六,我集中写手头的小说,星期天上午写杂志文章,短文随笔。我尽量把这类工作限定在星期天这段时间,好让它不影响一周其他时间内的小说创作。有时候,我边听古典音乐边做笔记,只要里面没有唱词。自从我的住所喧闹起来,我就开始了这种安排。早晨我一个人工作,谁也不进我的书房。甚至电话我也不接。要是不这么办,生活即刻沦为人间地狱。
艾丽丝·门罗:
当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时间是在他们上学之后。那些年我非常努力地写作。我丈夫和我拥有一间小书店,甚至我在书店工作的那些年,我也可以在家里待到中午时分。我是应该在家里做家务,可我用来写作。后来,我不用每天都去书店上班了,我就写到家里人回家吃午饭,等他们吃完午饭离开之后继续写。大约写到下午两点半,我很快喝上杯咖啡,开始做家务,争取在晚饭前把事情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