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五味杂陈。不知是应该欣赏思特里克兰德勇于追求梦想还是应该唾弃他的冷酷无情。看大家的评论,貌似都在说月亮代表理想,六便士代表的现实生活,思特里克兰德为了理想抛弃了优渥的生活条件,住阁楼,码头打工,流浪小岛,然后完成了一幅幅伟大的画作,他是勇于追求理想的代表等等。可是这样的一个人真的值得我们去赞颂么?或许一个人的才华有多大,别人对他的包容就有多大。可是这样的一个人真的让我爱不起来。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抛弃家庭,责任,这是一个多么自私的人啊。朋友对他关怀备至,他却睡了人家的老婆(只是因为有时需要女人),还总是鄙视嘲讽那个男人。最后来到了小岛上,靠着一个小姑娘在养活自己。如果追求理想要这样子做的话,这个就不是理想了,而是心魔而已。
名篇之所以是名篇,是因为总会有某个点击中读者的心,每个人的生活阅历,感情经历不同,突然心痛的点可能不一样,但是它确实就在那里。施特略夫可以算书中的好人了,他对待朋友热情,总是愿意去帮助别人,哪怕那个人一直对他冷嘲热讽的。可是他的妻子却跟着别人走了,头都不愿回一下。那一刻的冷漠森冷刺骨。你可以说他是引狼入室或者自作自受,可是明明犯错误的不是他啊。女人如果一旦不爱一个人了,那样的冷酷是无法挽回的。爱一个人或许可能是因为长久的感动,不爱一个人也会是因为那一瞬间的陌生。
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或许也并不爱着他的丈夫吧,她爱着的只是上流社会的风采吧。当她的丈夫离家出走的时候,她首先怀疑的是跟别的女人跑了,记得她说过一句话:如果他是跟别的女人跑了,他是会回来的,如果是为了理想,那么是回不来了。她恨他的丈夫抛弃了家庭,恨不得死在外面,但是当她丈夫死后画作声名鹊起时,她又在怀念那个男人,消费着那个死去了的男人的荣耀。
读完全篇,其实所有人都是可怜人,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毛姆想要给我们传达人性,理想,道德的终极意义,可是人生来就有牵绊,生活本就是在妥协,一意孤行的勇气可嘉,但是这样也不见的是对的。
书中用了第一人称“我”。记得在鲁迅先生的文章中经常出现,小学时老师总会问我们迅哥是不是作者呢?我们回答不是,但是那个时候不理解。其实这个“我”也不过是一个称谓罢了。以第一视角来讲述一个故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