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死的话题,历来深受文人雅士以及儒者圣人的争论探讨。
“生”与“死”这对看似生命的两极,寄存在这缥缈无定的凡尘世间,决定着个体生命存在的可能,所有人都必须正视与敬畏它的存在。
大多数人往往认为,这世间唯有生方为个体存在的价值意义,死亡多数虚无可怕,让人避之不及。
生是如此美妙的,所以死自然是令人害怕的;生是有具体时间刻度限制定,因而死又是时时迫近的。
从人类认识到生命有限性的那一刻起,生与死便是永恒的争议探索,遥望生之尽头必然的衰老、死亡,无力化解的忧伤恐惧、无常无寄的悲剧意识便深深植根于人的灵府。
春秋战国时期战乱频繁发生,是血与火热烈猛撞的时代,“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庄子·在宥》),死亡是当时人们不得不面临的残酷事实。
在这纷扰的年代里,如何求得自保,如何认清生死的存在也成了庄子无可避免的问题。
《庄子》中便存在大量相关探讨生死的材料,庄子常独自在自我深刻慎思发问的对话中寻觅答案,所得出的结论与见解常常独到又意味深长,有着超然的清晰认知,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把生死联系起来知人论世的第一人。
庄子在生的世界里体察追究死亡的存在,通过透彻的清醒意识参悟死亡的奥秘与真谛,提出一番自我非凡的独到认识,塑造自我理想的人生境界,揭示生死的本真内涵。
道,是老庄哲学的最高范畴,庄子的道便是在继承老子思想下的另一发展。
《大宗师》关于“道”有着这样的解释:“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
庄子认为,道不仅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也是万物产生的依据。
“夫道,负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行于万物者,道也。”(《天地》)
“道”大体上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世界的本原,一是指最高的认识,前者是道的实体含义,后者是道的认识论意义。”
所以,从本体论的角度看,道,接近于自然客观规律;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它又是认识的最高境界,是体道,是人的感官所不能把握的。
道具有一定的神秘性。
从本体论角度讲,道是万物产生和变化的依据;从认识论角度讲,道重在一种心灵体验,也是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
“游”的境界,也就是体道的境界。
因此可知,道是世间万物的根本,万物的产生与发展都源于道的存在。
庄子分别在《至乐》和《大宗师》中提出“生死为昼夜”“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的观点。
在庄子看来,生与死的关系,如同昼夜的更迭交替,是自然而然的物体存在状况,完全归属于自然现象。
它们都遵循于道的发展规律,并非用什么神力所支配。
既然生死存亡的变化与其他万事万物一样,追随于道的存在,服从于一定客观的自然变化规律。
那么,由于“道”是宇宙之本,是万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则可以认识到,生死也一样遵从于道,是“大道”运行于宇宙万物必然规律体制之一。
死生源于道的存在,并遵循道的一定客观发展规律而发展。
庄子对生死的认识往往是独而深刻,时常令同时代的人无法理解,以致产生了许多误会与争议。
他从不曾刻意用言行为自己的理论主张做出辩解,反常借用寓言故事反复审视问题的存在。
《养生主》一篇曾记载:“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庄子借秦失之口,言人的出生是应时而来,而人的死亡也是顺物之化,认为能安于时运、随物物化,顺应生死之变,哀乐就无法进入人心,如此便是解决人生苦难哀怨的最佳途径。
昔日友人突然抱病离去,其哀嚎不过三声,如此“刻薄之心”倒也难免受到世人非议。
谁又能知其不是化悲痛为力量,从这伤痛中寻出一番人生真谛,为友人最终回归生命本体而替其感到快乐。
对于友人的离世,秦失的坦然胸怀正也是庄子生命哲学的暗射。
值得一提的还有,庄子的妻子死了,惠子前去吊唁。
只见当时庄子正伸直两腿岔开而坐,形似簸箕,同时还一边叩击乐器,一边高声歌唱,场面好不快活。
惠子见此便忿忿不平地道:你妻子曾与你同居共寝多年,为你生儿育女,与你白头偕老,如今她才刚离去,你不但不哭泣反倒是快活地鼓盆而歌,实在是太过分了吧?
庄子在《至乐》中回答道:“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夏秋冬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生命从诞生那一刻起,便注定奔向死亡的归途中。
从无生、无形、无气到有生、有形、有气,再从有生到死亡,这生来死往,如同春夏秋冬四季反复的更迭,合乎于气,顺应自然变化。
既然妻子已安然沉睡于天地的大房间,回归了大自然,这一切都遵循着自然变化规律,为何非得嚎啕大哭忤逆自然变化之理呢?
庄子所言,仍是渗透着其对于生死的生命哲学观。
世上与你最亲密的人将要安葬与泥土,永世与你天涯相隔,作为区别于动物生命活动的总是饱含情感的人而言,这似乎是天底下最大的悲痛,根本难以让人短时间内释怀,更别提鼓盆而高歌。
庄子此番对于生死透彻的参悟,别说当时的人们难以理解,倘若将这事放在当下,依旧会引起旁人莫大的非议。
生死本就命定,人们需要的或许其实就是这份豁达的心态,把生死放置于心外,不让其扰乱自己的心境,如此超然的态度,才是对生命最真挚的重视。
庄子曾试图借“梦”指出生死的含义。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齐物论》)
庄周与蝴蝶化为一体,熟知谁为谁梦境?在庄子看来,死亡如同人在做梦,不过是一物转化为另一物的状态,两者状态间虽存有差异,但“梦”能使其实现相互转化。
由此可知,生存或许就是“死亡”,死亡或许也就是“生存”,两者本就不必区分彼我。
既然死生只不过彼物与此物之间形态的转化,众人又何必惶惶不安,极力否认死亡的存在价值呢?
此处需要表明的是,庄子所追求的超现实的梦境界说法,并不能与后世道家炼丹、食丹可以成仙不死的荒谬之言混谈在一起。
庄子追求的是生命的自由形态,是将生死杜于心外的豁达,而非后来世人苦苦追随荒谬言说并同时做着荒诞之事一样。
在《齐物论》中,庄子还提到一事,丽之姬因被迫离家远嫁而伤心地“泣涕沾襟”,一直愁眉苦脸闷闷不乐,谁知到了王室后,“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
从这则寓言故事,我们可以认知到,死亡也犹如丽之姬对远嫁之事一般,看似极其令人害怕甚至厌恶,只有真正体验到才知道后悔事情并非如此糟糕,甚至最后还会令人后悔自己当初为何要如此担忧。
个体生命形体看似到了终点,融入泥土,可这并非意味着完结,这恰恰是代表另一场大梦的开始,也是生命另一种“活”的形态的开始。
对死亡的未知,导致极度的恐惧与焦虑;而这种恐惧与焦虑,又带来对生命的极度热爱;热爱无疑又加重了恐惧,恐惧无疑又加重了热爱。
为了消除心中的恐惧,庄子讲了“庄子枕骷髅”的故事:“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髑髅深矉蹙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骷髅宁肯再一次选择死亡,也不愿重生,还扬言怎么可能会抛弃“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
庄子如此洋洋得意主张“死”比“生”更为快活、自在,乐死而恶生,看似消极悲观,实则是其对生命极度热爱的表现。
因为极度恐惧死亡,极度爱惜生命,反倒较常人看得更广阔。
把死亡看成一件比活着更为快乐的事,消除了心中的忧愁,心态也阔达了,无形中也延长了生命存在的概念价值。
这番远见的乐观通达态度,又怎是消极悲观的?
中国主流传统文化——儒家常畏忌死亡的存在,《论语》所言:“未知生,焉知死”,其一直不愿谈论生死问题,常常对此避之不及。
因为如果追根揭底去探索的话,到了庄子这里,儒家许多伦理、价值观都失去了理论依据,无论人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都是不复存在的,都不过是人类自己对自己画地为牢、刻舟求剑而已。
由此可见,庄子的生死观相当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其作用与影响不仅反映在后人处理的问题上,在推动时代进步与社会发展上,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