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长于战阵,而不善于理财,故赋敛之事则多委之色目、回人。奴隶的献赐、鬻卖、投靠,成为一时常态。他们一面盛拥奴隶,一面又广占田地。牧场与农田杂糅,屡起冲突。政府又盛行赐田。
蒙古人以军人而兼贵族,既享有政治上种种特权,又多用回人为这经营财利,剥削生息。回民相率殖产卜居于中原,尤以江南为盛。而汉、回待遇亦种种不平等。大抵回民地位,大体是代表的商人,而汉人则代表了佃户与农民。汉人地位中较高都为工匠。匠人特籍为户,得不与平民为伍。元人设官,亦以军、民、匠三者分列。
蒙古人的统治,在大体上说来,颇有一些像古代贵族封建的意宋。【元初以宗正寺遥领诸路刑狱,则司法亦归私戚。】只是春秋时代的贵族阶级,自身有一种珍贵的文化修养,【即所谓诗、书、礼、乐”。】而蒙古人无之,他们在武力的镇压与财富的攫占之外,缺少一种精神生活的陶冶。他们只有一种宗教的迷信,算得是他们的精神生活。
在蒙古的政治局而里,僧侣占到很高的位置。皇室佛事,占国家政费之泰半。寺庙亦拥有盛大之产业,与贵族王公等,同样为封建势力之一种。而僧侣之为患于社会,更难尽述。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此见陶宗仪辍耕录。
最初的士人与普通平民一样的被俘掠为奴隶。
于国族勋旧之外,亦有科举取士之制。然此仅有名无实,在实际政治上极少影响:
举行时间不久,次数甚少。
科举出身者实际并不多。
科场舞弊,全失考试本意,亦全无考试真相。
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榜考试,右榜为蒙古、色目人,恐多属具文;左榜为汉人、南人,其真才实学多不屑应举。
「第三十五章·暴风雨之来临-蒙古入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