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不知你的字是好看或是不好看,哪怕那天喝酒你写下来给我了,哪怕我昨晚又再看了一遍,但仍然没看清
我是喜欢你的,我肯定这事儿是因为在日记本上给你写东西了,实际上我有2.3年没有给谁写过什么东西了
这不是好事儿
因为每次我一想付出,结果固然是我受伤。而我明知故犯的原因,是我并非一个虔诚的接受者,而是更倾向于扮演一个给予者
用歪歪扭扭的半自动铅笔写这些是因为我对写日记是不确定的,对你也不确定,整个事件都很迷幻
只先写点开心的吧,
虽然第二天你和另一个女孩喝酒去了,你以为我们是傻子,我也以为自己是傻子,但走下来我发现存活下来的方法只有不去在意,不钻牛角尖 于你,我得时时明白
我是没有盔甲的,同时也得没有软肋才行
19.03.08 喜欢孙燕姿的一天,
完美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