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坑 一

夜色渐渐沉了,空气中充满潮湿的泥土味道。楚留香收了手里的伞,迈进路边唯一一家亮着灯的小酒馆。

他一向不喜欢雨天。

店小二面无表情地端了酒菜来,往桌上重重地一放。又面无表情坐回柜台里去,倚着墙怔怔地不知想些什么。

这雨夜,似乎在每个人心里都罩起了一层雾来。

酒已冷了,菜也不知放了多久,油都凝成了乳白色的膏。楚留香捏起根杉木筷子搅了搅,无奈地摇头,心道照这个样子做生意,若是宾客盈门那才叫奇怪。

的确,这酒馆小的只能容下四五张桌子,除了他就只有最里面还坐了个人。这男人两鬓风霜,满脸病容。一边咳嗽,一边将酒往口中倒去。

楚留香觉着这人倒挺有意思,明明是一副病的要死的模样,却不管不顾地坐在这儿喝酒。更妙的是,他咳得身子都跟着发抖,手里的酒却一点都没洒出来。

这人很快发现楚留香在瞧他,却也并不着恼,反而笑着向他举杯示意,紧跟着仰头又将酒灌下。

他的笑容仿佛带着奇异的魔力,让人觉得希望和温暖。

任何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的笑容。

楚留香对这人不由生出几分好感,索性携了酒壶到他桌前,朗声道,“这位兄台,一个人喝酒无趣的紧,不如一起饮一杯,如何?”

对方欲说些什么,却被一阵咳嗽打断。只微微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荒村野店,唯一的酒不过是掺了水的烧刀子。味道并不好,酒性却极劣。几杯下肚,辛辣的液体在胃里翻滚着,仿佛要将人整个生命力都燃烧起来一般。这人本来苍白的面上染上了微微的酡红,弯下腰剧烈地咳嗽起来。

楚留香实在忍不住道:“依阁下的状况,酒实在是该少喝些的。”

这人咳嗽了好一阵子,才淡淡地道,“在下只不过区区酒鬼痨病鬼罢了,若是不能喝酒,恐怕离死也就不远了。”

楚留香摸摸鼻子,微笑道:“我有个好朋友,同阁下一样是个酒鬼。给他听到这番话,大概会高兴得跳起来。”

正在这时,有个声音忽地插口道:

“可惜啊,你这朋友永远也没机会听他说话了。”

随着话音,一个少年背着手,自门外慢悠悠地踱进来。

这少年在他们桌前站定,脚下踩了个不丁不八的步子,低头袖手,整个人缩在灰色的绸衫里,稚嫩的脸上摆出严肃的表情。想来若不是年纪不够,他一定会在唇上蓄一道须,来配合这硬装出来的老头子神气。

今天晚上碰到的每个人都很有意思。楚留香越想越觉得有趣,索性笑出了声。

少年横他一眼,面露不悦,却不愿节外生枝。只对着那病鬼阴阳怪气地道:

“李叔叔,一别经年,您老人家竟然还未死。小侄这里倒要恭喜您了。”

病鬼并不介意少年挑衅的态度,只顾望着他,语气略有迟疑:

“小云,是你来了?诗音她……”

这被唤作小云的少年便是昔年兴云庄庄主龙啸云的独生子龙小云。他面前这个落拓憔悴的病鬼,既是他父亲的结拜兄弟,也是他母亲的嫡亲表哥——小李飞刀李寻欢。

其实他们的关系算起来倒是很亲密的。

龙小云讨厌他跟李寻欢扯上的这层亲密,粗暴地喝道:“住口!龙老夫人的名字,也是你配提的?”

李寻欢愣了一瞬,旋即弄懂了少年的心意,苦涩地笑了。

“龙庄主,李某唐突了。”

他并没有再往下问。

还能说什么呢?难道还能像普通人家那样客套寒暄,问上一句诗音还好不好?

少年说的对,自从他将表妹送给龙啸云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不配提起她的名字。林诗音如今的一切都不关他的事,他亲手毁了关心她的资格。

李寻欢突然摸出一块手帕掩住口,咳嗽声撕心裂肺,额上冷汗淋漓。

楚留香见他实在捱的辛苦,便伸出手去替他拍背。又暗暗运了几分力道,调停他早已岔乱的内息。

李寻欢止住咳嗽,向他投来一个感激的眼神。

一旁的龙小云重重哼了一声。他向来最烦李寻欢这副半死不活的德行,那样压抑的痛苦与隐忍的神情总是让他觉得恶心。

“戏演够了就走罢,你不是想见我娘么?”他突然背过身去,冷冷地道。

李寻欢立刻条件反射般地应了。他似乎虚弱已极,要靠两手撑着桌子借份力才勉强站得起。握飞刀的修长手指按在油腻看不出颜色的老木桌上时,楚留香听到这个昔年誉满天下的侠客发出了一声几乎弱不可闻的叹息。

楚留香欲出言阻止,张嘴还未出声,突然想起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念头便转了一转。

就在这当口,李寻欢已然顺从地跟着龙小云走了出去。他的背影看起来高挑而消瘦,在这透着寒意的秋风秋雨中挺得笔直。

楚留香将一块碎银子抛在那小店柜台上,远远地跟上了他们。

雨越下越大了。

对李寻欢这样的肺痨病人而言,太冷或者太热都是要命的事。他漂泊流浪了大半辈子,除了喝酒买醉就是喝酒买醉,身子早就糟蹋的不成样。江湖人盛传,小李飞刀最可怕的时候是他病的最厉害的时候。李寻欢自己也这么觉得,从没将健康当成一回事。而今总算是体会了到了力不从心的滋味。

虽是夏月,这暴雨狂风拍在身上仍冰冷刺骨。李寻欢只觉得四肢都不听使唤,整个人抖得快散了架,动作也变得僵硬起来。他踉跄两步,借势扶住路旁一棵矮树猛咳几声。却未成想这一侧头,余光竟瞥见路旁隐隐有微光闪烁,仿佛刀剑反射出的寒芒般。

他一惊,忙道:“小云,小心!”

话音未落,周围的草里已经蹿出数条黑影来。走在前头的龙小云反身朝李寻欢扑过去,高叫道:

“李叔叔,救命啊!”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李寻欢特别希望这个龙小云是假的。这样他就不用再去幻想那句求助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这一出滑稽戏到底是多么愚蠢的脑袋想出的局。他也不会任由他抱着,以至于平白错过了制敌的先机。

然而他并没有时间去考虑那么多。因为他们俩实在挨得太近,看得太分明了。

龙小云正用一种可笑的姿势紧紧捉着他的两只手。对方的刀却已经眼前,马上就要砍下来了。

七个杀手,七把煨毒的钢刀,刀刀都是冲着龙小云砍的。

若想护得二人周全,李寻欢必须先挣脱自己的手,再同时扔出七把飞刀,全部一击毙命。

即便小李飞刀还在鼎盛之年,他也未必有这把握。

大侠也是人。也许伤害一个人最好办法,就是拼命去践踏他心中那片柔软。

林诗音就是李寻欢最柔软的那部分。其实这个局也没有那么蠢,杀人者诛心,算定了他绝不会拿林诗音的儿子去冒险。

李寻欢略略低下了头。从这角度看过去,少年有着跟他母亲一样的轮廓。他们俩真是头一次这么亲近,仿佛在这漫天风雨里彼此依靠着取暖。他翘起嘴角轻轻地笑了笑,带着龙小云转身,将自己的背迎向杀手。

如果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能不能赎清此生的罪?

这是李寻欢最后一个念头。然而紧接着,他却在这暴雨之中分辨出一种异样的响动。

暗器的破空声。

有把伞突然罩在了他头上,有个人略显焦急地问他:

“你怎么样?有没有伤着?”

竟然是方才一面之缘的那个酒客。好俊的弹指神通功夫!

李寻欢扫了一眼地上昏过去的杀手,转头微笑道:“原来是楚留香楚大侠,李某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阁下。惭愧,惭愧。”

他面色已难看到极点,虽然笑着,身体却抑制不住地微微颤抖。楚留香赶紧扶他站稳了,心里正盘算着如何劝李寻欢躲开这场是非,龙小云却又插嘴道:

“楚留香,放开他给我滚,这里没有你的事!”

他大概是跟李寻欢横惯了,对他的朋友也绝不客气。楚留香自然不吃这套,然而碍着李寻欢在旁却也不便与这少年多做计较,只嬉皮笑脸地道:

“龙庄主莫要动怒。楚某为人不才,平生最爱管的就是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闲事。办成了功德一件,办不成也没什么害处。如此天赐良机,若经人一吓便白白放手,岂不成了傻子么?”

这简直就是明着告诉对方:我要管闲事儿啦!你能拿我怎么样?

楚留香这人,其实行为举止间颇有侠风,却偏偏爱以流氓自居。此人若耍起无赖手段来,十个龙小云拍马也追不上他。

此番千算万算,偏偏算丢了这个半路程咬金。龙小云忌惮对方功夫精深,不敢轻举妄动,只暗暗伸出左手来,比划了两个奇怪的姿势。

近年来兴云庄几乎在武林中销声匿迹,极少有人关注这位龙少庄主的动向。他摆的这两个手势,既不像是密宗常见的武功恒河大手印,也不太像是自创的暗号手语,倒叫人有些摸不清路数。

然而就在双方僵持的这一会儿,楚留香只觉得李寻欢扶着他肩膀的手越来越用力,呼吸声也渐渐沉重。他赶紧扭过头去看他,李寻欢紧紧皱眉按着胸口,咳嗽几声之后,竟然喷出一口血来,人也随着失去了意识。

鲜红的血染在他白色的长衫上,瞧着甚是骇人。

龙小云眼中闪过一丝欣喜,暴喝道:“捉住他!”

原来这场戏,竟然真是他做的。

楚留香彻底地松了口气。原本以他的武功,救出李寻欢绝不成问题,可若再加上一个别扭的龙小云的话,便也没有十分把握。想不到对方如此心急地表明身份,这样一来,倒是好办的多了。

他扫了一眼四周围正向着此处快速移动的人影,又仰头望了望天空,淡淡道:

“今夜的雨,看样子一时半会儿不会停了。龙庄主,你我二人初次见面,楚某身无长物,这把伞且送与你,权当是留个念想罢。”

他说着,将手中油纸伞顺势一转,朝着龙小云的方向直掷出去。那伞在他手里就好似有了生命,裹着劲风呼啸直扑面门。龙小云见势不妙,赶紧弯腰向后避过。再抬头时,楚留香却已经带着李寻欢去得远了。

这个楚留香有两样被江湖人津津乐道的本事,一是弹指神通,二是轻功。今日得见,方知绝非浪得虚名。他的轻身功夫与寻常路数大不相同,闪转起跃如行云流水般毫无阻滞,仿佛肋下有一双翅膀,天生就用来翱翔。

龙小云面色变了几变,咬牙切齿地道:

“楚留香,算你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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