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海之前,除了仔细斟酌如何搭配衣服外,最揪心的就是不知道带谁出海——莎士比亚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
后来我带了莎翁出来晒太阳了,因为写过《白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估计会晕船。
在出海前,有个最近聊得特别好的姑娘嘱托我要好好享受这出海疗养的几天,然后写篇漂亮的游记回来,我答应了。返回大陆结束假期后的今天清晨,我还在做梦,梦到因为吃多了海鲜而拉肚子的场景,然后我妈就进我房间拖地打扫卫生了,半梦半醒之间我想到“异梦者”这个绝妙的自称。所以答应姑娘的游记题目就拍板定为《异梦者的近况》,不像游记的题目,但真实情况下我也不会写游记。出海的四天三夜,我倒是在随身带的笔记本上涂鸦了几段呓语式样的文字,但也不全是游历者的见闻。
上大学那会的周末我是一个没有早晨的人,上班后的任何一个休息日我依旧是一个没有早晨的人,起来都是晌午时分,也基本上是被饿醒的、再者就是被尿憋醒的。我是一个注重信用的人,说等一个人,要等两年,我就傻傻等了两年,少等一天都像是自我背叛。所以答应了女仔要写的游记也一定不能食言。可惜我打开电脑,翻看游历中涂鸦的文字始终无法成文,直到我去理发店把刚冒出的头发再次剃短,直到我伏地断断续续做了两百个俯卧撑之后,浑身血液运行加快,才有了这个开头。然后我想到自己有必要去一趟书店,买几本书。
我高频度买书并不是因为我读书快,反而我最近很长一段时间读书非常之慢,像一个步履蹒跚的老者。但是我去买书的路上却走得非常之快,并十分稳健。我住的这个小城市没有我理想的书店,最大的书店就是带点行政气息的新华书店,要命的是,从我小学六年级转学到城里后一直到我上大学的六七年光景里,跑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这个新华书店,它的格局从2004年落成之后直至今年前几个月方才做了较大的改动,做作流行的文艺气息倒真是多了几许,也有了供阅读的书桌,记得小时候那会我可是依靠在书架坐在大理石板的地板上看书的。以前来都是光看不买,十几年光景过去,现在是光买不看了。我自信的猜到,每年这里肯定会有上一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我不敢怀疑瑞典诺贝尔文学奖评审会的眼光,从这几年看爱丽丝门罗和莫里亚诺的书看来,我倒是挺佩服他们的眼光。
我挑了三本书:《切尔诺贝利的悲鸣》阿列克的获奖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这辈子头一次买两回的书,还有就是原本打算情窦初开尝试爱情前要拜读的《少年维特的烦恼》,结果因为中考高考给耽搁了,所以再后来遭遇爱情后我也遭遇了烦恼。
穿着紧身衣凸显肌肉轮廓的我,耳朵上塞着耳机,腋下夹着三本书在从横街开始慢悠悠的踱着步,装着很拽有雅痞气息的样子。我恨不得自己多一双眼睛,这样我就可以飘在空中看自己踱步时的情景。入秋傍晚时分的阳光斜视这大地上的芸芸众生,当然也包括我,并把我的影子拖得老长老长。这和我在嵊泗岛基湖沙滩上撒腿裸奔时洒在沙滩上的影子一样。当时在沙滩上望着澎湃的大海狂奔时,我头脑中响起的音乐是洛奇跑步时的背景音乐《Gonna fly now》,是非常激昂的。那个时候感觉在大海面前抖动自己的肌肉是一件非常过瘾的事。当然在岛上度假那几天,觉得最酷的事情还是那天早上和同事一起坐船出海捕鱼时的情形:大家都稳稳的定坐在渔船中间的长凳上,而我则爬到了船头那个尖尖上,盘着腿,带上自己宝贝般的发烧耳机听着教堂咏叹调的圣歌《哈利路亚》,庄重典雅的合唱真的非常契合大海浪起浪涌的性格。一个浪一起,耳朵里就传来一句"hallelujah",那种感觉就像耶稣一袭白衣从天而降,一只手搭在我额头上,准备用海水为我洗礼。那一瞬间是出海最为神圣难忘的时刻,因为感觉原本是观音法场所在的东海,上帝乱入了,好光怪陆离的一种体验。
我记得去年枸杞岛之行,我就发明了一种海上游历的方法,就是用音乐去记录当时游历的心情和场景,那时看海听海时我的耳朵里是台湾民歌之父胡德夫的《美丽岛》和《太平洋的风》,现在我闭上眼睛“太平洋的风、徐徐吹来、、、、、、、“那歌声一响起,我就感觉自己置身于碧海蓝天之下,耳边有潮水声和海风吹过的立体感受。多么栩栩如生的回忆。
我也看过很多人写的游记,各种类型的,但是我发现旅游其实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神奇和浪漫,很多时间都浪费在颠簸的旅途中。现在多数人旅游就是换个地方自拍而已。我想搞点新意思,本来打算用笔,但发现自己不像李白能把一座都没到过的天姥山写得那么瑰丽神奇,反而我天天上班途中都能路过天姥山都没发现他诗中描绘的那万分之一美。所以我说,任何游历都跟审美一样,挺唯心、挺唯自我主义的。
在这几天的游行当中,我写下的最有趣的是下面这段文字:在码头的大排档等吃中午饭时,我认真的打量着岛上的人群,有的人看着就像游客,鸭舌帽、太阳镜、丝巾、单反相机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来这观光的一样,但是我看他这个眼神啊貌似又没有聚焦在一个点上;有的人一看就是一心想做生意赚钱的,叫卖招徕客人时滔滔不绝尽是笑脸,这种人恨不得除了沙滩、海鲜、工艺品和旅馆能兑换成钞票外,海里的沙子也能兑换钱哪怕是钢镚也好;最吸引我眼球的反而是那群全身围着围裙面纱在空旷地晒鱼和虾等海产品的渔嫂,那是我目之所及能见到最真实的最特别的景致。渔民和山里的农夫一样,身上都有腥味,但一个是海腥味一个是土腥味。所以他们是盐巴和泥巴的对立统一。”
尽管写的不多,但是上面这样的文字确实能到达自我取悦的目的。我最近几年做人没什么太大的自信心,但对于文字和语言的表述,我却依然恃才放旷、我行我素。在初中我有一篇大概一千字的小小说题目叫《傻子广全》被语文老师作为范文在班里朗诵过,当时我很是骄傲。取材于真实生活的小人物,我用一千字的小文道尽了他一生的傻与悲剧。语文老师的点评就是有点杨绛先生写的《老王》那个味道,这在当年真的是莫大的嘉奖了。所以旅途中的我看到的风景都是几乎是都是过过眼而已,但当看到别具一格的人,我都认真用眼睛记录、用心偷偷领悟着,哪怕看到的是疲于讨生活的渔嫂。我想这也是一种旅行方式,这也是一种异趣审美。
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审会在给阿列克谢耶维奇的颁奖词写得特别好:“她的复调书写,是对我们时代的苦难和勇气的纪念。”所以我下午会突然去买她的书是有一种说不出但又存在某种关联性的原因在里面。而第二次再买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除了一开始打算送人外,我是因为小说的开头第一句话再次让我热泪盈眶:“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除了用音乐记录波澜壮阔的大海,带着浓烈腥味的海风也加深我此次游历的行为记忆。大多数人旅游,除了眼睛,貌似总是忽视听觉和嗅觉的接受到的讯息。
再回到这座以后还要生活和工作很多年的城市,下车后,我很认真的问了下身边的同事:“我们离开了多久,怎么感觉离开很久一样?”她说我们从离开到回来整整只经过了四天三夜,但是在她看来也好像过了半个月的光景的感觉。以前看烂了的街道和人都透着一股陌生感。所以我说,如果旅行非得有什么意义的话:我想大概是离开一段日子把一个你待厌倦了的地方搞陌生了,回来时又可以心无旁骛的生活下去。(谨以此文献给喜欢读我文字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