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在山里久居的人的大脚趾会显得有些肿胀,有的人甚至是整个脚都要比普通人的大两寸。这虽然是夸张的说法,不过传的久了也就引起我的兴趣。无奈的是我又没见过太多城中人,所以就总是拿自己的脚趾和门前路过的挑夫们的比对。(因为自己不经常出门到山里走动,所以权当自己是半个城中人。)
最开始呢,我是观察不出一丁点差别的。一是因为挑夫们都走得太过匆匆,二是绝大多数的挑夫是不会不穿着一双结实的草鞋来走这一千四百三十七个台阶的,尽管它们都被打磨得光滑而且油亮。
最初我认为毕竟穿鞋是一件常见的事,所以赤脚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现在想来我当时赤脚在院子的泥土和门前的石阶上来回故作深思地踱步以求有人效仿的做法着实不可取,因为只是频繁地洗脚和挑破满脚水泡就让我痛苦不堪。不得不说发明鞋子的人真的是个英雄,而建造那些石板路面的人真是恶魔。
渐渐地,我发现总是有人嘲笑我,所以我就不再那样做了。然而我又是一个不肯轻言放弃的人,这种情况下,我可是有些困惑。
好在有一天我在竹屋中读书时候看到《棋鬼》一篇,才偶然想起一计,第二天一早我便在自己的竹门上挂起一个“舍茶”的木牌,幸好这行路的挑夫能看懂这两字,不知道我若在前面多写上“某某人或是某某协会特在此”这么几个字,他们还是否有闲心看或是能不能认得那么多字,我不太确定,所以就没敢尝试。
其实,刚开始那几日我还在怀疑他们不认识那两个字,不过三五天过后,突然一次,有人敲门,我欣喜若狂,没穿鞋,长袍的扣子也没紧地就跑到院子里去开门。外面杵着一个老头,他的外表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眉毛,胡须,鬓角的头发都长到一块去了,乍一看来还是颇有喜感的一个人,不过总感觉有些忒不讲究。我去洗了洗那藤桌上的茶壶,沏了茶,和他在两边的石凳上一坐,攀谈起来。就这样我才了解到为什么没人来我这喝茶了。原本计划的是他们在水岸边汲水,到了我这门前的第三百三十阶的这一大块石板这里,肯定是累得不行,应该很乐意来我这喝个茶,歇歇脚的。
但是一切出乎我所料,这老伯告诉我说,这竹屋终日闭门锁窗,让人感觉贸然去叨扰有些不合适,再加上一个“舍”字,让他们更不敢来,挑夫们知道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又有传言说这竹屋里面住着个言行诡异的知识分子,唯恐我诓骗他们。所以他们在门外歇脚时,宁肯喝一两口自己木桶中的河水,也不愿和我这个“知识分子”打交道。我听了这话,猛地躺在地上手舞足蹈,足足笑了一个时辰,若不是脚踢到藤桌上,打翻的茶洒到我脸上,我还真的会忘记自己有些失态。不过再坐起来时,对面的老伯早已不在,剩下的半杯茶水倒映着沙沙作响的竹叶,院子突然好幽静。
我是收拾茶具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忘记了观察那老伯的脚趾。
既然知道了问题所在,我就做了一些调整,总归是慢慢的开始有人来我这喝茶,歇脚。不过路过的脚夫,挑夫,小沙弥,老妪都曾来过,却唯独不见最初的那位老伯。自那之后,我也常坐在院子中品茶吟诗,赏竹作赋。每每见到繁密须发的老者,总会瞥上几眼,渐渐都养成了习惯,不过三十多年过去,我至今还未曾再见过此人。
还是讲过去的故事,先前说到逐渐也有人来我这里喝茶,歇脚。不过慢慢的我发现我对让他们脱掉鞋子观察他们脚趾这件事,实在是难以启齿。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没想到上天还真的眷顾我一次。这天,乌云叆霴,不一会儿,便是雷霆万钧,我坐在竹亭下,见大雨瓢泼,起身要去关上竹门,自忖应该不会有人再来。不想在门缝中忽见一光头和尚,于是又推开门把他请了进来。
他脱掉蓑衣,用手拎着,另一只手抹了光头上的雨水,嫌弃似的,把手中的水甩在门外,边道谢边与我步入竹亭,肩上的水桶就那样被搁置在门框下。泥泞的院落留下两排脚印,不过瞬间就被冲刷干净了,可是鞋子上的泥土却把竹亭的石阶弄得污秽不堪。
这是山顶灵光寺的一位小沙弥,来过多次,好像是叫“无果”。生的健壮,不过个子大概只有一米五多吧,每天挑着水三次攀爬这一千四百三十七个石阶。
我们在一块避雨,谁也不说什么。不过一会儿他便卷起僧袍,坐在亭前的台阶上清理鞋上的污泥,他脱掉草鞋那一瞬间,我高兴得近乎晕倒,可能是由于太激动的原因,我竟然被什么约束在凳上似的,站不起来了。我的内心像是这倾盆大雨,身体却像是束缚在那桶中的水。
这次的痛失良机,让我又寻得一个方法,于是我的庭院便由于某种原因,总是湿漉漉的,特别是门前到茶桌那一段路。
这山上八百四十四阶的石阶附近向北走一段路是一个村落,名叫灵光村,不过里面大多妇孺,传闻青壮年们多被征入军队,少有几个为了逃避兵役索性就在灵光寺出了家,去侍奉佛祖了。
有那么一天,一位老妪携着香烛,黄纸,金箔银箔,像是去山顶朝拜。路过我这里,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像那位小沙弥一样在这里,脱鞋去泥,这空挡还询问我昨天是否下了大雨。
我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山里人的脚趾,竟然是那样的令我恶心不已,我至今也不想回忆那老妪的大脚趾。
不过后来我才知道那老妪不是这山里人,她来此处是为了给埋在那六百七十九阶北侧墓地里的儿子上坟的。这让我原本心灰意冷的想法缓解了许多,我甚至有那么一丝愉悦。
于是我重新打开了封闭许久的竹门,再度舍茶给过往的人,(其实我最想看看那些脚夫或是挑夫的脚)不过我现在像是在刻意的寻找一对大脚趾,那一对令我满意的大脚趾。
我现在明白,上帝总是不会把恩赐一股脑给我,而是像挤牙膏似的慢慢给予,我认为的那些人生的低谷时期不过是因为我习惯了上帝眷顾而落下的后遗症。
因为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向过往的人们打听脚趾的事情,所以我不仅了解到山顶的灵光寺中的住持,老和尚,小沙弥,他们脚趾的情况,而且还知道了灵光村中不少的关于脚趾的趣闻轶事,甚至是埋在那片坟墓中的人脚趾的稀奇古怪的情况我也略有耳闻。我听说的越多,就越想看到他们口中所说的鸡儿脚,小猪蹄脚,锥子大脚趾,裂口大脚趾,缠足,跛子等等,在这其中最让我魂牵梦萦的当算是那个郑挑夫的脚趾啦。不过传得神乎其神,还让我真有些不信。
我对那给我讲这个故事的小和尚激将了两句,说他骗人,是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年轻的他就气的脑门发胀,脸红眼肿,喘着粗气对我说:“你这怪人,你要打听这等趣事,我讲与你听,怎么反还误会我呢!”
我趁机火上浇点油,道:“你这小和尚,年岁不大,口气不小,你能经历过恁多的怪事才鬼嘞。”看他要回嘴,我马上又说道:“没事,没事,小和尚念经,万事都听师傅的,偶尔吹吹牛不过分。”他猛地站起来把担水的扁担掼在地上。他伸手指着我说到:“你这怪人,怎么。。”我赶紧打断他的话,尤其认真恳切地说:“这样吧,我给你说道说道我自己个儿编的故事,你看怎的。”这小和尚着急地直跺脚而且说不出话来。
我看他这般赧然,就笑道:“你说吧说吧,我不打断你啦!”当时的我着实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
“这个正在逃(原名‘郑宅涛’)现在就在我们寺院中做担水砍柴的挑夫呢!要不是我们住持仁慈,谁会收留那个遭雷劈的家伙。待我回去把他带来给你看。”说着丢桶弃水而去。
他们嘴中的这个郑挑夫,原是灵光村中的青壮年,为了躲避征兵出家灵光寺,预备要专心侍奉佛祖。但是无奈这郑又是个情种,忍了几个月,在一天夜里,回村私会自己的情人。
话说这夜月明如昼,在村口私会显得的太过显眼,回到家中又更是不可能的。无奈,两人只能悄悄下了一百多阶石阶来到这墓地之前,不过这地萤火冥冥,阴风习习,四周阒然无声,突然这两人背后一声鬼叫,虽然寻找之后,郑发现是头狐狸,虚惊一场,不过这姑娘说什么也不愿在此与他享受床笫之欢。
迫于无奈,又迫于欲望,郑引着姑娘又爬了六七百阶石阶来到(传言这后二三百阶是郑背着那姑娘爬的)他平日烧水,劈柴后面的小屋门前,正在双手扶着门把手悄悄推门之时,说时迟那时快,天空一阵惊雷,正劈中郑,那姑娘尖叫不已,惊慌而逃。等师兄师弟们来救助郑时,郑的一个大拇指已经被烧焦了,不知是电流的传导效果还是人言的传导效果,郑的一个大脚趾就这样也烧焦而被截肢掉。
自那以后,郑挑夫砍柴挑水只走夜路,不喜欢见人,似乎走路也有些跛,就这样一个故事。几多真几多假,诸君请与我往下看。
那天夜里又是月明如昼,不知道那个小和尚使了什么方法果真让郑挑夫和他一起来到我的住处。我们聊了许久,在我的请求和小和尚的怂恿下,郑虽然没有承认那个故事,不过他跛着脚蹙踅好一会儿,回过头来说可以给我们看看那个脚趾,并且希望小和尚不要再纠缠他,我不要在胡言乱语。(这话说得着实不讲理呵。)
这次的我虽然提前做好心里准备,不过看到那畸形的脚时,我的激动心情还是有些按捺不住,我手舞足蹈,引声高唱,折腾了半个时辰,如若不是郑挑夫由于过度尴尬而给了我一脚,我还真的难以恢复正常。
现在我很正常,所以我赶忙给大家介绍介绍那脚。在郑脱下草鞋之时,露出那因长时间行走变得结实健壮又黝黑的脚,两边那如同海岸线般伟岸又崎岖的边际显得棱角分明,踝骨下细长的脚筋如同鸵鸟脖子般灵活又硬挺,整个脚面上布满错综复杂的青筋,活像一条条活蚯蚓在蠕动,八个小脚趾整齐对称地排列着,再往中间看,却只见一个大脚趾孤零零地在抖动,另一半呢,黑魆魆的,什么也看不到,如果用力去看勉强能看到一个因断口而裸露在外的小肉豆。
因为这件事我的心情大好,连续几天都哼着小曲儿。(现在想来我当时也没有观察到山里人的大脚趾,反而高兴如此,尽管它就在那颗小肉豆的旁边,我竟然一眼都没瞅。)
事情总是那么突然。
由于我对过往的毛发茂盛的人总会多瞅一眼。奇怪的是有那么一次,我无意瞟了一眼站在门前的路人,他非但没有繁盛的毛发,而且,他整个脑袋没有一丁点毛发,我说的是眉毛,胡子,头发,甚至是眼睫毛都没有,两手合十,一袭僧袍,赤着双脚站在我门前。
我们一起步于庭院,坐在茶桌面前,畅聊许久。他是山顶灵光寺的住持,听说山下有这么一个奇人,故来与我探讨脚趾的事。他终年赤脚,以磨练自己的心性。
我在他的允许下对他的脚趾观察了两个时辰,说实话,我没有一丁点感触,甚至有些失落,因为它们和我想象的样子相差甚远,我送走高僧之后,独自在竹林之中品茶至天明。
从那以后我也经常独自赤脚漫步在门前这一千四百三十七阶石阶上。三十多年了,我对每一阶的位置,大小,条纹都了如指掌,这上面发生许许多多的事,有趣的,平淡的。时间像那河中的水,山中的雨将一切打磨得润滑,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狂热,浮躁。
三十多年了,我的大脚趾看似也变大不少,不过我早已忘却了它曾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