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作为一篇经典作品,语文教材中是作为重点篇目来学习,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则是因为本人对这篇文章深切的喜爱,每到秋天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这篇写秋的名作,尽管此文的地域色彩鲜明,个人的情怀也与特殊时期有一定关系,但这丝毫不影响读者对秋天况味的理解,反而会在作者笔下的秋意感怀下,领略出更多对秋的体察。对此文的再次阅读,我深深体会到一个“浓”字,字里行间那股浓浓的秋味总是萦绕在我的心间,挥洒不去。
浓在色彩
首先它映入眼帘的是极富有秋天表征的色彩。秋天是一个色彩丰富的季节。它的热烈浓郁丝毫不逊于其它三季,它比起春天的鲜嫩,多了一分成熟;比起夏天的热烈,则多了一分纯粹;比起冬日的单调,则又多了几分内涵。在情感丰富的作者眼里,我们更是看到了只属于北平的秋天的色彩,它清澈鲜明、层次丰富、色彩浓而透亮,给人一种干干净净的感觉。碧绿的天色,青色的长空,这样澄净的天空,是秋天特予故都的胸怀,高远大气,庄严肃穆;和煦的阳光,是季节留给自然的温柔一瞥,它告诉你,寒意浸染的岁月,温暖也是一抹挥之不去的风景;蓝色的牵牛花,灰色的尘土,冷而不寒,淡而不黯,不鲜明,也不大张旗鼓,它就是静静地、带着丝丝缕缕的冷意潜入心间,于若有若无间撩拨着你;秃的树,红的枣,带着北国秋天特有的气息,干燥而又浓烈,枯槁中夹杂着甜蜜。这里边竟也隐含着秋天的点点喜悦。
所有这些色彩,其实并不只是秋所特有,可是一旦把它们镶嵌在秋的画框里,经过作者的看似不经意的搭配,组合,它的故都的秋味就出来了,就浓郁了,浓得让你醉在其中,化在其中。
浓在特景
这里是从文本中描写秋天特有景物(象)去感知,我从下面三个层面来理解。
一、人与季节的融合
文章中,最能体现出人与季节的融合当然属“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这一段了,试想想,清晨起来,泡一碗酽茶,坐在安谧的院子里,或仰望高远碧青的长天,或俯察细数叶下的日光,或静对一壁植物,俨然与之进行灵魂的交流,时光在这里已然凝滞。当我读到这里时,只感觉这一颗颗文字跳跃起来,它们不断升腾、交汇、融合,最后成为一幅斑驳立体的画,那穿一袭长衫,安坐于院墙剪影之下的身影,与眼前之景是如此的契合,秋的清静早已弥漫开来,让人完全忘记这竟是闹市一隅。
二、人对季节的体味
对季节的体味,自然也有着作者独特的感悟。槐树的落蕊,作者不写其色味,只是淡淡地描述出它给人的感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可是如果没有浸入肌肤般的体察,这般细腻的感觉,恐怕一般人是难以感受得到的。这种体味,甚至在“灰土上留下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上,也同样有着别样的感觉,我们看到,在这里,作者完全是从意识出发,站在人的角度去解读它的丰富内涵:“细腻”“清闲”“落寞”,甚至更多关于秋的遥想。
三、季节给人的情味
在作者笔下,北平的秋显得极富有人情味,就连写秋雨,那也是带着烟火气息的。雨后的桥上,咬着烟管的都市闲人,缓慢悠闲的声调,除了一层秋雨一层凉的季节特点,我还读出的是在秋雨的背景下,这个季节给予人们那种慵散适意的闲淡,那种无关岁月,无关时局的漫不经心,让人感受到一种自然的真实。
浓在情意
从文章的开头,作者就直接表白,不远千里,要从外地赶往北平的理由,就是想要饱尝一尝故都的秋味,为了让读者理解他的执着,他诚恳地讲述江南秋味的不足,在喃喃的独白中,他对故都秋天特有的情感早已流淌在字里行间了。在后文中,不管是静坐、静观、静听,无论是天色、鸽声、落蕊、抑或是蝉声、秋雨、人声,他都是用一种亲近的姿态去与秋天进行灵魂的交往,正如他在文章所说“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到了秋天,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这样的深情自然已融入了文字,文章的生命力也因此焕然生发。在文章的末尾,作者深情地表达:“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还有什么比这更深沉的情怀呢?所以综观全文,不论是含蓄的描述,还是直接的表白,这北国秋的味道因这浓浓的情意而更显厚重。
又到了一年秋季,如地下有知,不知先生是否已感受到了北国秋意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