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依江环山,偏于一隅而风华物宝,世事喧嚣而人文和美。夜色渐浓,华灯初上,信义坊,馐渔港,农家小院,万紫千红,各色饭庄人气颇旺。
“来,走一个,”满满的一杯碰过来,有人一开口,场子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搞气氛的,大家叫他二哥。他也习惯人们这样叫他。二哥五十出零,属羊,宅心仁厚,家庭观念重,宽容大度,无论走到哪里,都喜欢与人交往,在时间上慷慨,在金钱上大方,别人落魄时,通常会慷慨解囊。几万人的小镇,他自己说,小地方,就混个脸熟而已。做派醇正,老少都搁得来,噱头拎得清,无论新面孔,还是旧相识,坐在一起,很快就能热起来。举起杯,觥筹交错间,家长里短,人情世故,各色冷暖,气氛就被慢慢地烘托出来了。无论怎样,你都会被他一抬手的热情劝下酒去,接着烟递来递去,然后慢慢地称兄道弟了。
这也是本事,一般人达不到这种境界。
二哥喜欢点酒。年轻的时候,喝的是酒量,是身体;现在喝的是感情,是交情。与其说他嗜酒,不如说喜欢交朋友,喜欢那种气氛。酒杯举起来,手微抖了(据说是遗传),但这不碍事,酒照例是要喝的,中国传统文化中,酒是不可或缺的人间极品。只不过,现在是一杯白的,再加点啤酒荡荡口,气氛好,可以多来点。
这并不是说,二哥贪杯,而是扣得更牢了。早先中午杨梅酒二杯起步,晚上三四杯没有问题。但现在这种日子已经看不到了。二哥是自己要这样扣牢的,别人劝不管用。这就好比,你有个坏习惯,要改,自己不下点决心,有个屁用。
有一点是雷打不动的,那就是晚上七点半左右,再怎样的饭局,无论喝到什么程度,二哥都要站起来了,一杯啤酒荡一圈,走起~~女儿晚自习下课,他要去接的,这是深入骨髓的习惯。大女儿的初中,二女儿的初中高中,每一个夜晚,都走着去,校门口等,然后一起回家。路不远,但这个时光,是他很享受的。街灯迷离暖黄,二哥接过书包,女儿的手挽着,二哥内心涌起一阵阵暖意。回到家,弄点女儿喜欢的宵夜,一碗汤面,或者炒粉丝,都是那么带劲。所谓陪伴是最常情的告白,如斯而已。
与二哥的相识,是有些时日了。那时我哥还在(《怀念我的哥哥》一文已发),还在山村悠哉悠哉地做老师,日子很单纯,交往很单纯,友谊更单纯。从他们见面认识的好感,到做兄弟,凭的是重情重义。隔三岔五,奔来赶去,小聚一下,算是单调生活的另一种洒脱。两三人,花生米,螺蛳,冬笋肉片,不讲究的,几个小菜,就很知足了。我只是后来听说,与二哥的交集并不多。
早先,我是那种看不见身影的人,没什么事,几乎是不回老家的。年轻,不懂事嘛,自己觉得还是孩子,哪顾得上其它。但哥倒是常回家住,也喜欢带朋友回家聚聚,因为父母喜欢热闹。那时,二哥就是常客,几乎每次都玩在一起,顺便还给叔婶带点礼物。大家酒量都好,每次都喝得带劲,喝高了,还能骑着车带人回镇上(现在谁还敢啊)。
甚至哥去师大自考本科论文答辩,二哥也是一起陪着去的。哥在浙一的最后三个月,二哥也常去陪着,让人特别感动。后来,哥不在了,每逢清明时节,或者正月,二哥也会和几个老哥们,一起去我哥坟上祭拜~~这一切,见证着兄弟情义,够铁!也因此我对二哥刮目相看。也常有小聚,正月里,都要去二哥家走动。
年轻时的二哥,出道早,也是混过世面的,玩得开的。单位上过班,开过美容院,常出入KTV,嗨翻酒吧,一首闽南语《爱拼才会赢》也疯过,至今是保留曲目。
关键是二嫂来收心了,老牛吃嫩草,而且嫩草很漂亮,家里又料理的清爽和顺,一帖老膏药,二哥的心就渐渐收了,平静下来了,这其实不容易。
属羊的二哥不愿意脱离自己熟悉的生活圈子,外面搞点小投资,家里料理料理,接送下孩子,闲下来,呼朋唤友地小聚,每天有个小酌,赶着这边吃野兔,那边野猪肠炖起来了。或者家里弄个青菜油豆腐火锅,也挺好。冬日地里的青菜绿油油的,吃起来特别水嫩。
小日子过得自在,二哥有闲,有心,有两个漂亮可爱的女儿,有福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