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66岁的李先生爱上了小他16岁的王女士,并签了一份‘婚前协议’才幸福地领证结婚。可是5天前,李大爷却提出离婚,还让王女士赔他16万补偿。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女士会答应赔偿16万吗?
原来,5年前,丧偶的李先生,为了找一个‘老来伴’相伴到老,就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和丈夫已经分居20年的王女士,彼此相互了解三年,都十分认可,于是顺理成章地领取结婚证。
李先生毕竟比王女士大了整整16岁,怕百年后家产完全落入女方手中,于是想通过签订一份‘婚前协议’来保障家产安全。协议如下。
其一,关于他的房子,如果王女士可以拿出185000块,不仅可以免费入住,百年后还可以分得50%的产权。
其二,婚后,两个人退休工资作为共同资金一起支配日常生活开支。
其三,婚后,如果一方因为生气或者吵闹,离家出走失去联系30天以上或者不愿意共同生活时,则属于违约方,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求,并由违约方赔偿180000作为对另一方损失的补偿。
其四,婚后,不管怎么样,吵吵闹闹的小事都必须相互包容,因为,婚姻里吵闹很正常的事,如果不包容,怎么安心过日子。
对于这样的一份协议,相信对于正常的女士来说,一定避之不及,然而一心也想找一个男人作为晚年依靠的王女士却爽快地答应了李先生的协议条款,因为李先生比她大16岁,应该更会心疼人。
可是,乞求婚后幸福的他们,似乎命运开了个玩笑,一切都成了幻想。
因为王女士和李先生结婚后,她发现李先生对她根本不像开始了解的那样。
1年前,她被儿子推倒受伤后,需要三万块医药费,儿子跟儿媳也在闹离婚拿不出钱,她自己也就两万的储蓄,结果丈夫李先生却不愿意出一点钱,如同置身事外般对她冷漠,让她寒心。
更绝望的是,在家里,丈夫李先生还不怎么照顾病床上的她,有一次她洗脚,水洒在地板上,竟然遭到李先生大声呵斥,质问她弄脏了地板,赔得起嘛!所以她在丈夫心里也许还没有地板重要,气的想自杀!
后来,她就回老家一个人做康复训练,等身体康复的差不多,李先生又再次找到她,要带她回家。考虑到,家里儿子儿媳经常吵架闹离婚,所以就同意跟李先生回他们的家。
然而,李先生依然对她很苛刻,比如洗澡,嫌弃太费水,吹空调电扇嫌费电,甚至还为此无缘无故地直接打她,让她如今心里都充满了噩梦,害怕丈夫,丈夫一句体谅的话都不说。
可是李先生却很淡定地说,妻子是被继子打伤的,当然应该由继子负责,所以他没有责任,所以他才选择不出一分钱,他得退休金就3000块,用的地方多着呢。
至于吃馒头配青菜,这已经对得起妻子她了,没让她饿死就是好的,况且妻子病在床上,继子都没有伺候,全是他一个快七十岁的人端屎倒尿地伺候,肯定心里烦,才会对她那样!
至于费水费电,他肯定有怨言,因为婚前协议规定夫妻退休金作为共同资金用在生活开支上,可是,婚后,全是用他的3000块退休金过日子,每个月都要支出2500多块至少,妻子一分钱不出,把退休金给她儿子买车了。
至于打妻子,那是因为妻子在外人面前不给他留面子,说不给他不给妻子钱用等等,所以才打她,让她涨涨记性!
所以,他告诉我们情感调解记者,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能过,就继续过,但是一定要按协议规定的条件继续夫妻生活,如果不能过,那就干脆离婚,赔180000,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对于这样的条件,妻子王女士来说,她肯定想晚年清净自在点,有个男人有个晚年依靠,不那么孤单。但是,她发现李先生对她没有感情,她也提出条件,愿意离婚。
对于婚前协议的180000,她愿意用退休金分期偿还,但是必须有一套房子有终身居住权,一个人通过个人努力打工,过自己的生活,李先生搬走再也不要纠缠她。
最终两人签字离婚协议,和平离婚。
对于这样的案例,我想说。
其一,幸福婚姻里,不管头婚还是二婚,都需要夫妻共同努力去生活,谁也不能置身事外,如果做不到,那就不要匆匆结婚。
其二,家不是说理的地方,应该讲情,遇到矛盾,多沟通多换位思考,想想丈夫或妻子温暖的地方,多点感恩的心态,才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