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哥哥,这让老王想起很多。
当年潇潇这么叫他的。两人在课堂上认识,石头剪子布,输的做小的,赢的做大的。于是老王赢了,便成了哥哥。
后来两人变成恋人之后,潇潇也没改口,撒娇的时候傲娇地一声哥哥,让老王又无奈又心疼。
其实两人就这个问题专门讨论过,两人都认为这个称呼亲切又不会让人腻歪,在恋人之中绝对是一个极佳的称呼。
“哥,你去买点菜。哥今天晚上吃什么?哥,走快点!”
……
这导致的是问题是,在潇潇离开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老王听到哥哥就会下意识回头,直到确认那不是潇潇才继续向前走。
甚至是在他结婚很久以后,这个称呼在他心中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说起老王的婚姻,我很好奇他当年是怎么认识这么一个剽悍的老婆?当然在问出口之后,我适当做了一下修饰,同时为了掩饰我给老王又倒了一杯酒。
老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满脸苦涩,说不清楚是因为酒太辣,还是回忆太苦:“认识个屁,家里介绍的,当年家里几次逼婚,我无奈之下,只好跟邻村的姑娘结婚。我们之间也没什么感情。”
我说:“这样也生活了这么多年?你们之间有爱情么?”.
老王说:“爱情?那是什么东西?除了潇潇我跟谁也没有过。”
我说:“这样啊……”
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生活在一起,想想就十分恐怖。然而老王自嘲似地笑了一下说:“爱情……屁!”
潇潇要求老王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而只是陪她三天的时间。只要三天就够了。这让老王很犹豫,如今老王的女儿正在准备上大学,家里算不上富有,也算是个中等。女儿的成绩也不错,这件事真的做了,该怎么瞒住母老虎呢?
“哥,只要三天时间,哪怕是陪我走走就好。”潇潇带着哀求的神情,神态中带着一点撒娇一点请求。
老王心软了。
那神态跟之前一模一样,这么多年,潇潇从一个风华少女变成皱纹满面的阔太太,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可是这个神态让老王瞬间觉得时光倒流,他又是踌躇满志的少年,而潇潇则是白衣少女,他们一起回到白衣飘飘的年代。
老王咬牙答应下来。只是三天时间,很快就会过去。
第一天,潇潇说好多年没回去过,要去学校里看看。
他们去的是自己的大学。
他们俩就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大学位于他们所在城市的北部,并不是太远,当年老王因为志愿报考失误,流落到这个学校,而潇潇则纯属考试不及格,必须来到这个学校。
学校的变化非常大,站在校园门口,两人瞬间有点茫然。
“这边怎么多了这么多商业街?”老王皱眉问道。
潇潇四处张望了一下,说:“不知道。大门现在弄得可真漂亮。我记得那时候咱们学校旁边都是麦地,现在都成高楼大厦了。”
老王感叹一口气,确实如此,记忆中的大学跟眼前这个一点都不一样。
“哥,你走快点,我记得大门口还有一株西府海棠,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潇潇拉着老王胳膊就往里面跑,那急切的模样一点都不符合她的形象。
可是两人疾步走进校门之后,只看到一排排非常整齐而又漂亮的绿化带。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西府海棠。
“没了?”潇潇万分失望。
没找到西府海棠,潇潇非要拉着他去看看当年两人认识的教室。
“咱们是在哪个教室认识来着?”潇潇凝眉沉思,可是时间太长了,那些回忆早已遍布尘埃,一时间很难看清。
“我也忘记了,可是我记得路。当时好像就在教务楼的旁边。”老王拉着潇潇走进了教室。
教室倒是没变,依旧是阶梯大教室,可是两人很快就发生了争执。
“不对不对,绝对不是这个教室,我记得当年咱们是朝南坐的,从我这边刚好能看到校门口。”潇潇说。
老王则坚持:“肯定是这个,我记得很清楚,咱们教语文的刘老师在这用粉笔扔我,还敲我脑袋。”
“不对,不对,肯定不对。”潇潇则始终不相信。
最终两人也没能找到那些曾经是他们所在的那个教室。
于是两人去了铁路上。在他们学校后面是一条从市区穿过的铁路,好在这条铁路还在,倒是没一点变化。
第一次,两人出来玩,其实就是沿着铁路走,走了很远的距离。这条铁路到底通向何处,两人也不知道,就是沿着铁路一路往前走。
第一次牵手、初吻其实都是在这条铁路上完成的。
“哥,你还记不记得,那年你背着我回学校?”潇潇说。
老王点点头,那天他们从外面回来,因为走得太远,而潇潇穿着高跟鞋,导致脚非常累,回来便死乞白赖地让老王背着她。
“现在你还能背么?”潇潇笑着问。
老王恍惚了一下,犹豫了一会儿说:“试试吧。”说完弯下身子,潇潇爬到老王的背上,老王晃了一下,他感觉很不对劲。
当年潇潇身材娇小,老王的力气很大,背着潇潇跟玩似的,两人肌肤相亲,脸红心跳,荷尔蒙撒了一路,麦地青葱,偶尔还有几棵柳树在招展,空气中柳絮飞来飞去。
而现在,不知道是潇潇变重了,还是老王的身体不行了,总之感觉到很吃力,当年的感觉一点都没有了。老王忽然一阵心酸涌上心头。
“哥,晚上吃什么?”潇潇趴在老王的背上问。
老王鼻子一酸:“咱们去吃酸辣粉吧。”
当年老王就是这么回答的,因为潇潇很爱吃这个,每天吃都吃不腻。每次她这么问,其实就是想吃酸辣粉了,老王一直都不允许她吃那么重的口味,平时吃什么都是老王说了算,潇潇也不问。只要这么一问,答案老王就知道了。
两人随便来到一家酸辣粉店,吃得满头冒汗,相视而笑。
第二天两人去了他们刚毕业的实习单位,可是那个实习单位也不知道是搬迁了,还是已经破产,什么都没。
潇潇又带着他去了曾经他们旅游的山上。那是两人第一次产生肉体交融的地方。
“哥,明天周末去哪儿玩啊?”
“不知道啊,你说去哪儿?”
“万仙山吧。我听说那很漂亮啊。”
“万仙山啊,我也听过,不过我听人说也不怎么样啊。”
“去看看就知道了嘛。去吧去吧。”
“行行行!服你了,走吧,去万仙山。我去联系一下。”
在山上需要一晚的住宿,那一晚,老王从男孩变成了男人,潇潇则从女孩变成女人。现在老王满脑子想的就是娇羞的潇潇躺在床上,用被子盖着脑袋,而他则用微微颤抖的双手,抚摸着她年轻的躯体和乳房。
这种感觉在数十年之后依然新鲜如初。从来没有改变过。
而现在这座山则跟之前很不一样,两人在山上玩了一天,便提前下山了。第三天老王跟潇潇一起回了一趟老家,农村,现在那边几乎都没认识的人了,他们熟悉的风景一个都不曾见到。
第四天潇潇不辞而别了,没告诉老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老王惆怅唏嘘了一会儿,也没有去追问,继续假装上下班,继续努力找工作。
可是今天事情发了。
今天老王假装去上班的时候,家里有了快递,母老虎拆开了。快递是一个手链,那是老王曾经给她买的,很久了,手链的线被换掉,跟手链夹在一起的还有一份信。
“信呢?”我着急地问老王,老王递给我半封,说:“我还没来得及看,你帮我念念吧,我……我不敢看。”
我拆开信,只有半张纸,字迹清秀,正如其人。
“怎么只有半封?”我诧异地问。
老王说:“被你嫂子撕了。”
我十分无语,停顿了一会儿,把这封信给老王念了。
“……那三天是我最快乐的三天。谢谢你。这么多年来,我过的并不快乐,常常想,如果当年跟你结婚,会不会好一点。
我得承认,我心里有你。刚结婚那两年,每次痛哭都会想到你,想起咱们的点点滴滴。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就淡了。
在公园那不是巧遇,我找人调查过你,所以才会坐在那边天天画画,你每天都去哪儿,我也知道。可是我不敢直接过去找你,你也有妻女,更有自己的生活,我不会去打断。
早在半年前我就知道自己患上了癌症,医生说最多也就是半年的时间。最近一段时间恶化,可能日子不多了,所以我才萌生了这么个念头,想了这么一个笨办法,不会怪我吧?
那三天让我知道你心里也还有我,这我就满足了,青春就这么一眨眼过去,谁也不能回去,感谢你曾经爱过我,我也爱过你,相互之间不亏欠什么。
手链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没舍得丢,可是绳子早坏了,我专门买了一点绳子自己又穿了起来,还给你,你也留个念想。可能用不了几天我就死了,也别哭,这都是命,临死前我能再回学校看看,去铁路上走一走,也算是个安慰吧,我没什么留恋的了。
哥,你要多保重。我这边有一份工作,你想去的话可以联系一下XXX,电话XXXX,具体忙我帮不上,他想找一个拥有电气工程师工作经验的人,我觉得你可能比较合适。
别的也不多说了。
哥,珍重珍重!
潇潇敬上。”
老王听完之后失声痛哭,我不知道他是在哭爱人的逝去,还是青春的消失,总之哭了很久,才终于平静下来,借我的地方洗洗脸,出了门。
我说:“你干嘛去?”
老王回头看了我一眼,平静地说:“哎呀,我女儿要回来了,得去买点菜回来,这些东西我也得收拾一下。”老王指着楼道中的东西。
从此之后,老王见到我也只是稍微点头示意,却再也不曾跟我喝过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