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经修订的新《公司法》即将生效。
一时间,铺天盖地的广告风靡各大自媒体。有不少服务机构甚至直接打出不用花一分钱即可帮你解决因为公司注册资金实缴的问题所带来的后顾之忧,真的还是假的?直搅得人心乱如麻。
就在十年前的2014年3月1日,经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法》正式生效。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对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另有规定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之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之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一时间几家欢喜几家愁。欢喜的是想注册公司有没能力缴纳出资的生意人,从此再也不用为这个老大难的问题所犯愁了。甚至,找人垫资需要的小钱都省了。只要咱自己愿意,想注册多少就注册多少,只须在章程中制定一个比较长远一些的认缴期,备一些日常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就可以海阔凭鱼跃了。犯愁的正是那些专门为需要垫资注册公司的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老板们,注册资金制度由实缴改为认缴彻底堵死了他们的生财之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