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一个闹市区的发廊里陪同学做头发。最近她正和她的男朋友因为染头发闹得不可开交,他们大吵、冷战、发朋友圈彼此抱怨,男朋友用尽一切可能拒绝她染黄毛,给她讲了一堆大道理,还说就喜欢她黑长直的清纯女神摸样,放出狠话,“敢染就分手!”她无助的来问我,“这直男癌怎么办?这年头谁没染过一次头发,怎么就和他解释不清呢?”
从来也不知道如何定义直男癌这个词,我无法准确地判断什么样的男生会被划到这类人群里,我只知道,在这一点,这一刻,我很羡慕她。
羡慕到变形。
总感觉自己很奇怪,比起一堆人聚在一起玩,我更喜欢十天半个月不出门,拉着帘子窝在房里看电影写东西。但是比起没人居住的世外桃源,我又更喜欢住在车来车往的市中心。总的来说,我是一个喜欢在闹市区求独处的人。
我觉得我是个怪人。
就像现在这个大声外放着DJ的发廊里,不断会有来来回回穿梭在里面洗头发的,吹头发的,剪子咔嚓咔嚓的,有人扯着脖子喊“老板”的,也有剪头的小哥喋喋不休的问客人要不要尝试他家最新从德国进口的药膏,以及,办不办会员卡的,结账的POS机刷卡的滴滴声,发廊的门开开关关,进进出出,八月份正午的阳光和微风也恰到好处的挤进来,我觉得心平静的刚刚好,我好喜欢这种人间的烟火哎。
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身边的好友相继脱单之后,我一度怀疑不会再有人来奋不顾身的爱我这个复杂的矛盾体,那些我所羡慕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到我这里会化为朝生暮死的好感。我从来不会是那种喜欢就奋不顾身的明目张胆,我更喜欢那种喜欢就左顾右盼的坐立难安,因为我一直觉得,成年人的爱情是势均力敌、是干柴烈火,而少年的喜欢才是这种隐隐在胸口的小兽,是惴惴不安的猜测,是睡前试探性发出晚安,是敏感的心思偶尔的放肆与果敢,是像山风、像飞鸟、逍遥的不知疲倦。
于是我极度渴望想将我所有肆无忌惮的情感都送给一个人,一个喜欢我的幼稚,包容我的孤独,理解我的缺少安全感,将我敏感脆弱的灵魂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的男孩子。很多的时候,是我的不愿意,是我的不甘心,是我的矫情与莫名其妙的玻璃心吓跑了那些风尘仆仆向我走来的人们,他们的试探着喜欢我的幼稚,包容我的孤独,理解我的缺少安全感,将我敏感脆弱的灵魂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后来,他们可能败给了耐心,输给了天真,或者紧紧因为没奔跑过时间。在还未来得及执子之手海誓山盟之前,转身在并没有荆棘的追爱路上。
但是,我长久的永恒的相信这世界上有这样值得我漫长等待的人,我想让所有的好心人替我告诉你,我不怪,我很乖,希望你不要被我在外的刺吓怕了,请你别犹豫的向我走过来,不用跋涉,不安与胆怯统统走开,我想给你用这世间所有盛大的欢喜包裹着的我珍藏多年的爱。
我就在对岸,等你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