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淼淼情思,愿我的文字可以触动你心底的那份情思。
恋爱期间,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男女之间不免会互送礼物,然而恋爱的两人也不一定最后都能够顺利步入婚姻殿堂,所以恋爱期间的俊男靓女们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避免后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哦。恋爱需要感情的冲动,也需要理智的清醒。
小王是是上海某家公司的职工,因为平时工作比较忙,所以已经快30了还没有找女朋友,家里人便有点着急了,托亲戚给介绍了一个,也在上海上班的一个姑娘李丽,俩人见面之后,小王印象都还不错,于是就决定开始交往。
俩人相处时,因为小王没有交过女朋友,所以没有什么经验,又不怎么会说话,也不知道女孩子到底喜欢什么,于是就会时不时地给女朋友发一些红包,让她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刚开始的时候,李丽还说不用,可是后来就慢慢地接受了,而且随着俩人相处时间的加长,李丽还主动开口跟小王要红包了,金额呢也是越来越大,每次一收到红包,李丽都会高兴地抱着小王说句“亲爱的,我爱你,谢谢!你对我真好。”从几十到几百,断断续续地小王也给发出去了100多个红包,还不包括偶尔一起出去给李丽买的礼物。
俩人相处了一年多,按说关系也就稳定了,“五一”假期还回了老家一趟见了见双方的父母,老人们都很满意。之后俩人在一起就开始了谈婚论嫁。一次,李丽跟小王说他们单位的一个女孩子结婚,男方给买了一个钻戒3万多块钱,小王其实挣钱也不是很多,可是既然女朋友喜欢,他就想的作为订婚戒指来表达自己的爱意和心意,于是也去买了一个3万的钻戒送给了李丽,并跟她求婚,俩人计划十一回家跟父母商量下结婚的日子。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有一天李丽的爸爸突然打电话说生意周转急需用2万块钱,可是李丽身上没有钱,非常地苦恼,小王看到自己的女朋友不开心,再加上俩人的关系都这样了,于是就说自己身上还有2万,可以先给周转,于是小王就给李丽的爸爸转了过去。
转眼就十一了,俩人回老家商量结婚的事宜。可是在双方谈到彩礼等结婚费用和房子问题的时候,两家却谈崩了,俩人最后决定分手。于是小王让李丽把之前发给李丽的红包退回来,还有那枚价值5万多的戒指,还有自己转给她爸爸的2万块钱,可是此时李丽却说那些都是小王自愿给的,凭啥给退。最终没有办法,小王只得走了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也没能如愿都退回来。
从小王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恋爱中的情侣,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比如过年过节时表达爱意的红包和礼物,比如为了结婚而准备的钻戒。
而有时候可能是借贷,比如像小王给李丽周转的2万块钱,可是因为小王碍于跟李丽是即将谈婚论嫁的情侣关系,所以不好意思或者觉得没有必要让恋人打借条,觉得这样做是对双方感情的不忠贞,或担心对方怀疑自己把钱看得太重。但是最终小王的钻戒要了回来,因为那是为结婚而送的,婚礼取消了,钻戒必须归还。可是红包和转出的2万块钱,对方死说是小王送的,拒不退还。
恋爱过程中的日常开销现在也是越来越大。随着恋爱期的延长,恋爱的成本也必将越来越大。如果最终没有结合,恋爱期间的花销也不是一笔小的数目。
恋爱期间由于男女尚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义务,不管出于哪种原因,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钱款时一定要注意,给付钱款是什么性质,是赠与还是借贷,对于小额借款,比如几百上千,不好意思让对方打借条也就算了,但如果几千几万的借款,还是奉劝借款的一方慎之又慎,不然,可能会“保了面子丢了钱”,真的没必要。